鐵路運輸收入的分配方法

鐵路運輸收人的分配方法鐵路局的運輸收入由以下各部分組成:(1)客貨運輸收入。鐵路局根據實際完成的換算噸公里和鐵道部規定的每萬換算噸公里的清算單價,取得客貨運輸收入。(2)裝卸排作業收入。為補償和鼓勵鐵路局的裝卸排作業,從運輸收入中劃出專款按鐵路局實際完成的裝卸排車數,分配給各局。每裝一車分配收入14元,每卸一車分配收入11元;每排一輛空車分配收入8元。(3)鐵路運輸進款中其他收入部分。它不參加全路的統一分配,直接列入相應鐵路局的運輸收入。(4)鐵路局超額進款增撥收入。對鐵路局按累計超額進款的10%,增撥運輸收入,以鼓勵鐵路局關心全路的經濟成果。(5)鐵道部保留進款額的年終結餘。鐵道部從總收入中保留3%的款額,用於增撥超額完成進款任務的鐵路局以及接管新線和自然災害等需要特殊解決的款源。此項款額在年終如有結餘,按各局全年實際進款比例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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