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輸收入檢查

鐵路運輸收入檢查現行鐵路運輸收入實行鐵路局、分局、站段三級:帳負責和鐵路局、分局兩級專業檢查的管理體制。各背業站段是辦理運輸收入計算與核收的報帳單位。按規定期限向鐵路分局上運輸收入進款,提報客貨票據報告頁和收入報表。分局收入檢查室是專業檢查和收帳身位,按照責權發生制和傳送核算制的原則,負責對票據報告頁和收入報告進行檢查並與營業站段上繳的進款核對之後,按收入會計的規定和程式列帳和決算。運輸收入檢查就是由鐵路分局收入檢查室(科)運用技術方法對票據計算核收運雜費的內容和收入報表的項目進行全面的審查與核算,並按收入科目進行分類平衡,核對應收款、已收款和實敏款是否正確相符,再按收入會計的需要提供匯總列帳的憑證,處理債權債務。通過收入檢查掌握和控制站段客貨票據等有價證券的使用和結餘,保證客貨票據的供應,為客貨運輸生產服務;通過收入檢查揭發貪污舞弊和違章違紀問題,保證全路按政策正確組織收入;通過收入檢查正確貫徹執行國家運價政策,維護鐵路和旅客、託運人、收貸人的正當經濟權益;通過收入檢查掌握和控制站段收入活動,加強業務指導,以不斷提高站段業務核算質量和管理水平。鐵路運輸收入、檢查的程式如下:1.票據連號;2.加算金額;3.審核票據;4.平衡科目;5.核對進款;6.票據對照;7.後付清算;8.票據銷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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