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輸收入會計

鐵路運輸收入會計鐵路運輸收入會計是運輸收入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加強運輸收入管理,規劃和控制運輸收入的一種科學方法。鐵路運輸收入會計反映和監督的內容,是由鐵路運輸企業的任務,運輸生產的特點和財務管理的方式決定的。鐵路運輸企業的生產任務是運輸旅客和貨物。按照運輸的範圍,旅客和貨物運輸分為管內運輸和直通運輸兩種。管內運輸由一個鐵路局完成,直通運輸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鐵路局完成。由於運輸收入採用傳送核算制,所以辦理客貨運輸工作的運輸收入由傳送鐵路局核收列帳。在運輸支出分散發生,運輸收入集中核收的情況下,完成直通運輸時,就會使傳送鐵路局只完成一部分運輸工作而獲得這批產品的全部收入。通過鐵路局和到達鐵路局完成一部分運輸工作發生了運輸支出,但得不到運輸收入。為了補償通過鐵路局和到達鐵路局完成運輸工作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地反映各個鐵路局的財務成果,對傳送鐵路局辦理運輸工作核收的運輸收入,需按專用基金管理。鐵路運輸收入需在銀行設運輸收入存款專戶,實行單獨核算,並根據規定的時間及時解繳鐵道部。運輸收入進款集中後,鐵道部用於兩個方面:一是按規定向國家繳納稅金和利潤或形成建設資金;二是向各個鐵路局撥款,補償完成運輸工作的耗費,保證再生產需要的資金。在運輸收入進款按專用基金管理後,鐵路運輸企業的資金運動就分為進款資金和營業資金兩個部分。反映營業資金運動的各項經濟業務,就是鐵路運輸企業支出會計核算的內容;而鐵路運輸企業銷售運輸產品的收入就是進款資金運動的起點.車站核收的運輸收入按照上繳程式:車站上繳鐵路分局,鐵路分局集中後上繳鐵路局,鐵路局再集中上繳鐵道部。這一過程就是進款資金的運動過程。反映進款資金運動的各項經濟業務,就形成了專門的運輸收入會計核算的內容。運輸收入會計,就是運用一系列的會計方法,通過對運輸生產過程中進款資金的運動進行全面、系統地反映和監督,為加強運輸收入管理提供可靠資料的一種鐵路運輸業的專門會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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