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設計階段

鐵路設計階段是指鐵路勘測設計時根據設計線的條件所劃分的工作階段。當線路所經過的地區地形困難、工程艱巨時,按三階段設計,即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相應的勘測階段為初測、定測和補充定測。當工程簡單、技術不複雜時,按兩階段設計,即擴大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相應的勘測階段為初測和定測。當工程簡單、原則明確時,按一階段設計,即施工設計,相應的勘測階段為一次定測。

新建和改建鐵路時所採用今後若干年的運量以決定其設計能力的年度。現行鐵路設計規範規定,設計年度宜分為近、遠兩期,新建鐵路也可分為初、近、遠三期。分別為交付運營後的第三、五、十年。各種鐵路建築物及設備,凡是根據運量發展可以擴建或改建的,應按初、近期運量計算,並預留遠期發展的條件;一次建成後不易改、擴建的,應按遠期運量和運輸性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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