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贓物罪是故意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是構成本罪的主觀要件。“犯罪所得的贓物”,是指通過盜竊、搶劫、詐欺、貪污等犯罪獲取的公私財物,包括金錢、物品等。“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贓物是構成本罪的客觀方面要件,這四種行為,只要有其中之一的,就構成本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銷售贓物罪
- 類型:罪名
- 包括:窩藏贓物等
- 行為: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
銷售贓物罪是故意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是構成本罪的主觀要件。“犯罪所得的贓物”,是指通過盜竊、搶劫、詐欺、貪污等犯罪獲取的公私財物,包括金錢、物品等。“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贓物是構成本罪的客觀方面要件,這四種行為,只要有其中之一的,就構成本罪。
銷售贓物罪是故意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是構成本罪的主觀要件。“犯罪所得的贓物”,是指通過盜竊、搶劫、詐欺、貪污等犯罪獲取的公私財物,包括金錢、...
收購贓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收購的行為。“明知”包括“確知”與“可能知道”兩種認識狀態,其罪名的成立依附於“本犯”行為的罪名是否成立。收購...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行為。本罪為選擇性罪名,具體包括窩藏贓物罪、轉移贓物罪、收贓物...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行為。(該罪名已由《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爾後兩高《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正式取消了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罪名,改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名,...
該解釋針對盜竊、搶劫、詐欺、搶奪機動車這一犯罪行為,將刑法第312條規定的關於“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補充,解決了實踐中比較常見又容易...
被告人柳玉團、李自永、張來福明知是贓車而代為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贓物罪。對被告人柳玉團應予數罪併罰,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刑法修正案(六)》第19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取消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罪名)───────────────────┼...
明知是贓車而介紹買賣的,以收購、銷售贓物罪的共犯論處。六、非法出售機動車有關發票的,或者偽造、擅自製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機動車有關發票的,依照《刑法...
第十一章 盜竊罪與非罪的界限 第十二章 盜竊罪與詐欺界限 第十三章 盜竊罪與貪污罪的界限 第十四章 盜竊罪與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界限 第十五章 ...
第二十節 敲詐勒索罪 第二十一節 妨害公務罪 第二十二節 聚眾鬥毆罪 第二十三節 尋釁滋事罪 第二十四節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 第二十五節...
6.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第312條, 從犯罪)與為獲得贓物而實施的犯罪(刑法中規定的大多數犯罪,主犯罪);7.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第1、2款,從...
其中與張雙喜檢察長合作完成的《國企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後管理人員身份怎么認定》一文刊載於2005年8月25日《檢察日報》;《關於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認定...
爾後兩高《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正式取消了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罪名,改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名,...
陳文杰、張正維、李友明等15名被告人分別因涉及搶劫罪、收購、銷售贓物罪、強姦罪、非法買賣槍枝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和盜竊罪接受審判。北海市檢察院指控,2004年8月...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構成及刑事辯護》,《非法拘禁罪的法律構成及刑事辯護》,《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刑事辯護》,《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職務侵占罪...
第一節 盜竊罪/231一、盜竊罪/231二、盜竊罪的特徵/232三、盜竊罪定罪標準/232四、盜竊罪與搶劫罪/232五、盜竊罪與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235第二節 ...
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偷稅罪、強迫交易罪、銷售贓物罪、販賣毒品罪、非法買賣槍枝彈藥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等10幾個罪名,全部用法律文書客觀、詳實、準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