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意義 我國銀行到2012年,將基本完成現有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工作;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原《公共基礎》)證書成為行業上崗標準;逐步實施專業證書分級管理。因此,早日取得資格認證對個人的職業發展會有很大的裨益和幫助。
證書獲取 (一)參加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相應科目的考試並取得通過的成績;
(二)提出證書申請;
(三)通過資格審核;
(四)已獲得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原《公共基礎》)證書方可進行專業證書申請;
(五)認證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證書樣板 如右圖,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銀行從業資格證書
銀行從業資格證書樣板 組織管理 2006年5月10日,
中國銀行業協會 召開第三屆理事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工作報告和成立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的議案。與此同時,中國銀行業協會秘書處組織專家工作小組制定了《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暫行規定》等制度性檔案,2008年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 培訓網綱等。
考試地點 2019年上半年考試在下列230個城市 及地區設定考點。
北京、上海、天津 (天津、濱海新區)、深圳、廈門、青島、大連、寧波、河北 (石家莊、唐山、廊坊、張家口、保定、承德、滄州、邯鄲)、山西 (太原、大同、臨汾、長治、呂梁)、內蒙古 (呼和浩特、通遼、鄂爾多斯、赤峰、包頭、烏蘭察布、呼倫貝爾、烏海、烏蘭浩特、錫林浩特、巴彥淖爾、阿拉善左旗)、遼寧 (瀋陽、錦州、營口、盤錦、丹東)、吉林 (長春、通化、吉林、延邊、白城)、黑龍江 (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大慶、黑河、加格達奇)、江蘇 (南京、鹽城、無錫、蘇州、常州、徐州、南通、泰州、淮安、揚州、鎮江、宿遷、連雲港)、浙江 (杭州、溫州、紹興、嘉興、台州、金華、舟山、湖州、麗水、衢州)、安徽 (合肥、蕪湖、馬鞍山、蚌埠、阜陽、安慶、六安、淮北)、福建 (福州、泉州、漳州、武夷山、三明、莆田、寧德、龍巖)、江西 (南昌、贛州、上饒、宜春、九江、撫州、吉安)、山東 (濟南、濰坊、煙臺、濟寧、臨沂、日照、聊城、棗莊、菏澤、威海、泰安、濱州、德州、淄博、東營)、河南 (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新鄉、信陽)、湖北 (武漢、宜昌、襄陽、荊州、黃岡、黃石、荊門、十堰、恩施、隨州)、湖南 (長沙、張家界、衡陽、湘潭、懷化、永州、岳陽、株洲、常德、郴州、邵陽、婁底、吉首、益陽)、廣東 (廣州、湛江、江門、珠海、汕頭、清遠、惠州、肇慶、東莞、佛山、韶關、河源、中山、茂名、梅州、潮州)、廣西 (南寧、桂林、柳州、梧州、河池、玉林、百色、欽州、貴港)、海南 (海口、三亞)、重慶 (重慶、涪陵、萬州、永川、合川)、四川 (成都、南充、綿陽、瀘州、西昌)、貴州 (貴陽、遵義、畢節、銅仁、六盤水、都勻)、雲南 (昆明、曲靖、大理、紅河州、普洱、西雙版納、臨滄、玉溪、昭通、麗江)、西藏 (拉薩)、陝西 (西安、寶雞、鹹陽、延安、漢中、渭南、榆林、安康)、甘肅 (蘭州、張掖、天水、慶陽、武威、酒泉、隴南、平涼)、青海 (西寧)、寧夏 (銀川)、新疆 (烏魯木齊、奎屯、阿克蘇、喀什、伊犁、阿勒泰、塔城、庫爾勒、克拉瑪依、和田、哈密、吐魯番、石河子、博樂、昌吉)。
2019年下半年考試在下列233個城市 及地區設定考點。
北京、上海、天津 (天津、濱海新區)、深圳、廈門、青島、大連、寧波、河北 (石家莊、唐山、廊坊、張家口、保定、承德、滄州、邯鄲)、山西 (太原、大同、臨汾、長治、呂梁)、內蒙古 (呼和浩特、通遼、鄂爾多斯、赤峰、包頭、烏蘭察布、呼倫貝爾、烏海、烏蘭浩特、錫林浩特、巴彥淖爾、阿拉善左旗)、遼寧 (瀋陽、錦州、營口、盤錦、丹東)、吉林 (長春、通化、吉林、延邊、白城)、黑龍江 (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大慶、黑河、加格達奇)、江蘇 (南京、鹽城、無錫、蘇州、常州、徐州、南通、泰州、淮安、揚州、鎮江、宿遷、連雲港)、浙江 (杭州、溫州、紹興、嘉興、台州、金華、舟山、湖州、麗水、衢州)、安徽 (合肥、蕪湖、馬鞍山、蚌埠、阜陽、安慶、六安、淮北)、福建 (福州、泉州、漳州、武夷山、三明、莆田、寧德、龍巖)、江西 (南昌、贛州、上饒、宜春、九江、撫州、吉安)、山東 (濟南、濰坊、煙臺、濟寧、臨沂、日照、聊城、棗莊、菏澤、威海、泰安、濱州、德州、淄博、東營)、河南 (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新鄉、信陽)、湖北 (武漢、宜昌、襄陽、荊州、黃岡、黃石、荊門、十堰、恩施、隨州)、湖南 (長沙、張家界、衡陽、湘潭、懷化、永州、岳陽、株洲、常德、郴州、邵陽、婁底、吉首、益陽)、廣東 (廣州、湛江、江門、珠海、汕頭、清遠、惠州、肇慶、東莞、佛山、韶關、河源、中山、茂名、梅州、潮州、汕尾)、廣西 (南寧、桂林、柳州、梧州、河池、玉林、百色、欽州、貴港)、海南 (海口、三亞)、重慶 (重慶、涪陵、萬州、永川、合川)、四川 (成都、南充、綿陽、瀘州、西昌)、貴州 (貴陽、遵義、畢節、銅仁、六盤水、都勻、興義、凱里)、雲南 (昆明、曲靖、大理、紅河州、普洱、西雙版納、臨滄、玉溪、昭通、麗江)、西藏 (拉薩)、陝西 (西安、寶雞、鹹陽、延安、漢中、渭南、榆林、安康)、甘肅 (蘭州、張掖、天水、慶陽、武威、酒泉、隴南、平涼)、青海 (西寧)、寧夏 (銀川)、新疆 (烏魯木齊、奎屯、阿克蘇、喀什、伊犁、阿勒泰、塔城、庫爾勒、克拉瑪依、和田、哈密、吐魯番、石河子、博樂、昌吉)。
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報名參加銀行初級專業資格考試: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學位。
考試科目 按照《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證書管理辦法》規定,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即原《公共基礎》)”考試並獲得證書是獲取專業證書的必要前提。
資格考試分《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即原《公共基礎》)、《銀行業專業實務》。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復選題和判斷題。其中單項選擇題90道,多項選擇題40道,判斷題15道。
考試信息 考試信息
2019年度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上半年考試日期為6月1日、2日,下半年考試日期為10月26日、27日。上半年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11日9:00至5月7日17:00。
考試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需在中國銀行協會網站上報名參加。
考試時長:120分鐘
考試方式:計算機閉卷考試
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復選題和判斷題。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和銀行管理考試大綱可在中國銀行業協會網站查詢。
輔導教材: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該教材初、中級適用。
《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理財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個人理財》(初級)。
《銀行業專業實務》—風險管理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風險管理》。該教材初、中級適用。
《銀行業專業實務》—銀行管理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9版《銀行管理》(初級)。
《銀行業專業實務》—公司信貸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8版《公司信貸》。該教材初、中級適用。
《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貸款輔導教材為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8版《個人貸款》。該教材初、中級適用。
資格考試成績2年有效。
證書審核 相關問題解釋
1、證書申請後由誰進行證書審核?
證書審核由證書審核員完成,證書審核員分為兩類:
(1)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證書審核員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證書審核員負責對本機構內提出證書申請的考生進行審核。(中國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名單 見後附屬檔案)
各地方銀行業協會及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證書審核員負責對非會員單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考生進行審核。
非會員單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考生進行證書申請後,需根據證書申請系統提示,列印資格審核表,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蓋章確認後,提交至各地方銀行業協會進行複審;財務公司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核表交由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複審。
2、證書審核的內容是什麼?
(1)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證書審核員審核內容包括:
①申請人是否為本機構員工;
②申請人在從業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違紀等職業操守不良記錄。
對不存在職業操守不良記錄的本機構員工,即可在證書審核系統內通過其初審、複審,並由認證辦公室統一終審,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相應科目證書,證書將於審核結束後統一郵遞至申請人。
(2)各地方銀行業協會及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證書審核員審核內容包括:
①申請人是否在規定日期內提交加蓋單位人力資源部公章的資格審核表;
②根據審核表核實填報信息是否真實及申請人在從業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違紀等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
對具備良好職業操守記錄的申請人,即可在證書審核系統內通過複審,並由認證辦公室統一終審,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相應科目證書,證書將於證書審核結束後統一郵遞至申請人。
3、如何判斷是否成功通過證書審核並獲得證書呢?
請考生在證書審核階段隨時登入證書申請系統,查詢證書審核狀態,審核狀態為“已終審”,則表示證書審核通過。
證書將在申請結束後以掛號信形式郵寄到考生在證書申請時填寫的地址。
4、為什麼證書審核狀態一直是“未審核”?
(1)銀行從業人員在證書申請時,錯誤選擇或未選擇本人所屬機構(系統默認為“其他”銀行業機構)將導致考生所在機構的證書審核員無法看到考生提交的申請,從而無法進行審核,因此審核狀態一直是“未審核”。
(2)解決辦法:
在證書申請階段,請考生登錄證書申請系統自行修改個人所屬機構。
如在證書申請結束後發現問題,請考生及時聯繫本人所在單位的證書審核員,由證書審核員幫助其修改所屬機構並進行審核。
5、為什麼沒有通過證書審核?
所有非銀行從業人員(包括學生、其他非銀行業機構的考生、曾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但申請證書時已離職的考生)均無法獲得證書。
非銀行從業人員在網上進行證書申請,將無法通過審核。考生可在證書申請系統中查詢自己證書的審核狀態及未通過審核原因。
證書頒發 相關問題解釋
1、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頒發的人員範圍是什麼?
(1)銀監會監管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考試成績合格並通過資格審核將獲得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
(2)根據《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第六條,證書的獲得辦法和程式:
①參加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相應科目的考試並取得通過的成績;
②提出證書申請;
③通過資格審核;
④已獲得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原《公共基礎》)證書方可進行專業證書申請;
⑤認證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七條 認證辦公室根據銀行業從業人員所在機構提供的從業崗位和職業操守的相關證明進行資格的審核。
滿足第六條和第七條的銀行業從業人員將獲得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相應科目的證書。
2、非銀行從業人員考試通過後能獲得證書嗎?
非銀行從業人員考試通過後也可均獲得證書。
2014年,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更名為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新考試已取消了對是否為銀行從業人員的限制。
3、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有幾張證書?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為“1+N”的證書模式,即一門公共基礎證書+N個專業證書。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的所有證書均為單科證書,不存在幾張單科證書換一張總的從業資格證的情況。
4、通過幾科考試才能獲得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 ?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均為單科證書。
(1)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原《公共基礎》)為必選科目,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原《公共基礎》)考試及證書審核的銀行從業人員將獲得公共基礎證書。
(2)專業科目(
個人理財 、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為可選科目,考生可選擇其中一科或多科報考。專業科目考試及審核通過後的銀行業從業人員將獲得相應單科專業資格證書。
(3)單獨通過公共基礎考試而未報考其他專業科目的銀行從業人員,可申請公共基礎證書。
5、未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原《公共基礎》)考試,只是通過了專業科目考試,能獲得證書嗎?
單獨通過專業科目(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考試,未通過公共基礎考試的考生,不能申請證書,只能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成績合格證明無需申請,考試結束後將按照考生報名時留下的郵寄地址在證書發放期間以掛號信寄出。成績合格證明2年有效,2年內通過公共基礎考試,且符合證書申請條件的銀行從業人員,可於當年證書申請系統開放時同時申請公共基礎以及專業資格證書。
法律規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資格考試),根據《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和《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工作規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格考試是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統一組織的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的考試。
第三條 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授權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以下簡稱認證辦公室)組織和實施資格考試。
第四條 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考試。
第二章 考試
第五條 資格考試每年五月、十月各舉行一次。具體考試日期在每次考試前2個月向社會公布。特殊情況另行規定。
第六條 資格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所具備的銀行相關的專業知識、技術和能力。
第七條 資格考試分公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基礎證書的考試內容為銀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的基礎知識。專業證書的考試內容為銀行業從業人員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八條 資格考試大綱由認證辦公室組織制定。
第九條 資格考試的命題範圍以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第十條 資格考試實行計算機考試,採用閉卷方式。
第十一條 資格考試統一評卷。
第三章 考試組織
第十二條 認證辦公室設立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試辦公室),具體承辦資格考試工作。
第十三條 資格考試的報名、考場設定、考試紀律、監考、評卷等考務事項,由考試辦公室依據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四章 報名條件
第十四條 資格考試面向社會開放。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一)年滿18歲;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銀行及金融業機構開除公職的;
(三)依照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曾被處以2年內或終身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處理的。
第五章 考試成績
第十六條 資格考試成績分“通過”和“未通過”。
第十七條 資格考試成績由考試辦公室公布並頒發資格考試成績證明。
第十八條 資格考試成績2年有效。
第六章 責任
第十九條 應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考試辦公室確認後,視情節、後果分別給予警告、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或終身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等處分:
(一)考試報名時本人隱匿或偽造資格認證所需真實信息的;
(二)違反考場紀律,擾亂考場秩序,有作弊等違紀行為的。
第二十條 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行為的,視情節、後果給予相應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數據分析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 簡稱CCBP。它是由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該考試認證制度,由四個基本的環節組成,即資格標準、考試制度、資格審核和繼續教育。
我國自2006年開始實行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以來,考試規模已從最初的11個開考城市,發展到2014年下半年的213個城市,報考人數呈逐年增長趨勢;出至今,得到了廣大會員銀行和從業人員的普遍認可與支持,建立了較好的行業公信力和社會認可度。新設立的銀行業職業資格考試制度也將為中國銀行業的銀行業專業人才培養,促進銀行業穩健、可持續發展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自2006年我國開始實行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認證以來,報考人數逐年增長。金融危機後國內經濟的恢復與發展,更是促使報考人數出現井噴式增長。全國已有近400萬人次報名參加了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累計80餘萬人取得了從業資格證書。多年來,“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制度”為銀行業用人規範的建立、從業人員能力的甄別、金融業人才的培養,提供了衡量的標桿。
許多銀行在職人員都在參加考試,因為銀行從業證書對於職稱評定、福利待遇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而報考考生結構也逐漸從原先單一的專業人員過渡到多元化的在校大學生、非銀行從業在職人員上,考試的公信力、影響力和規模實現“質”的跨越。
一般參加考試最多的就是個人理財,這門難度相對較低。其他的如風險管理、個人貸款、公司信貸難易程度稍高。對於不同求職意向的人如何選報專業科目,北京博文思建議,準備進入銀行工作的應屆畢業生,選擇《個人理財》即可;如果是已在銀行工作了的人,則要視崗位而定,主要看你具體做什麼職位或者想往哪個方向發展了,像銀行一般客戶經理要求考風險管理,側重企金、個金的最好加考公司信貸和個人貸款;營業部的要求考個人理財。
各大銀行的員工現已基本實現了持證上崗,而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也成為了眾多銀行招聘、選拔、錄用、晉升等的重要標準和依據。因此無論是校園招聘還是社會招聘,“有銀行從業資格證者優先”這一明文規定逐漸成為銀行業招聘時考量的標準。
參加考試的考生一般為在職人員和在校生,有自己的工作壓力和學業壓力,再者自學需要有強大的意志力和自控能力,能夠制定目標有效的督促自己學習。此外,自學還需要具有充分的時間,這樣才能學透。
職業前景 銀行從業 銀行業憑藉良好發展勢頭,受到大學生畢業生的追捧,越來越多的大學生畢業鎖定銀行作為自己畢業求職的不二選擇。“福利待遇、發展前景、工作環境都非常優越。”這是大學畢業生小李歷經“千辛萬苦”進入一家國有大型銀行後的感受。然而由於銀行業特殊性,以及長期以來固有的管理體制,各大銀行對於在職人員和新招聘人員的從業資格的要求約來越嚴格,大學畢業生想要進入銀行可謂是困難重重。
隨著我國銀行業發展的日益規範,對於人才的選拔、招聘將更多的以資格標準、能力測評的形式客觀、公正的進行,而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作為銀行業入門級的準入性質考試,也將為“體制外”的大學生提供同等的公平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