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華永益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銀華永益分級債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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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華永益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銀華基金髮行的一個結構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銀華永益分級債券B
  • 基金類型:結構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銀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2.70億
  • 託管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50162
  • 成立日期:20140522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以債券等固定收益類品種為主要投資對象,採用穩健的投資思路,力求獲得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債券金融工具,包括國債、中央銀行票據、中期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回購、次級債、資產支持證券、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期限在一年以內的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投資,但可持有因可轉換債券轉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該股票所派發的權證)以及因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券而產生的權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權證等資產,本基金將在其可交易之日起30個交易日內賣出。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通貨膨脹、資金供求、證券市場走勢等方面的分析和預測,構建和調整固定收益投資組合,力求實現風險與收益的最佳化平衡。
1.資產配置
本基金在整體戰略資產部署策略的框架下,還將根據各個大類資產的收益水平、信用風險狀況以及流動性等因素,識別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中不同券種的風險收益特徵,並尋求進一步地降低風險、增強基金組合的收益。
2.久期選擇
本基金根據中長期的巨觀經濟走勢和經濟周期波動趨勢,判斷債券市場的未來走勢,並形成對未來市場利率變動方向的預期,動態調整組合的久期。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下移時,適當提高組合久期,以分享債券市場上漲的收益;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上移時,適當降低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市場下跌的風險。
3.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在考察收益率曲線、歷史期限結構、新債發行、回購及市場拆借利率等債券市場微觀因素的基礎上,利用金融工程技術,通過預期收益率曲線形狀的變化來調整投資組合的頭寸,確定採用集中策略、啞鈴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從收益率曲線的形變和不同期限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
一般而言,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陡時,本基金將採用集中策略;而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平時,將採用啞鈴策略;梯形策略則在預期收益率曲線不變或平行移動時採用。
4.套利策略
一是跨市套利,本基金將積極把握我國交易所市場與銀行間市場可跨市交易的相同品種收益率的差異、同期限債券品種在一二級市場上的收益率差異、同期限債券回購品種在不同市場之間的利率差異所產生的套利機會。
二是跨期套利,本基金將利用一定時期內不同債券品種基於利息、違約風險、久期、流動性、稅收特性、可回購條款等方面的差別造成的不同券種收益率的失衡性差異,同時買入和賣出這些券種。
5.個債選擇
本基金根據債券市場收益率數據,運用利率模型對單個債券進行估值分析,並結合債券的信用評級、流動性、息票率、稅賦等因素,選擇具有良好投資價值的債券品種進行投資。對於含權類債券品種,如可轉債等,本基金還將結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綜合運用衍生工具定價模型分析債券的內在價值。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風險補償收益和市場流動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計資產違約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並根據資產證券化的收益結構安排,模擬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償還和利息收益的現金流過程,輔助採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其內在價值。
7.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綜合分析可轉換債券的股性特徵、債性特徵、流動性、攤薄率等因素的基礎上,採用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和二叉樹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估值工具評定其投資價值,選擇其中發行條款優惠、安全邊際較高、發行條款相對優惠、流動性良好、基礎股票的基本面優良、具有較好盈利能力或成長前景、股性活躍並具有較高上漲潛力的品種,以合理價格買入並持有,根據內含收益率、折溢價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構建可轉換債券投資組合,獲取穩健的投資回報。此外,本基金將通過分析不同市場環境下可轉換債券股性和債性的相對價值,通過對標的轉債股性與債性的合理定價,力求選擇被市場低估的品種,來構建本基金可轉換債券的投資組合。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不進行收益分配。
如果中國證監會調整有關紅利分配法規政策,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新政策制定和調整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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