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創建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文化生態整體性保護,凸顯區域文化特徵、培育特色產業集群,提升發展活力,促進經濟、社會、文化全面協調發展,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19日印發了《銀川市創建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創建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9日
  • 發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檔案通知,方案簡介,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檔案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銀川市創建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方案簡介

  • 銀川市創建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文化生態整體性保護,凸顯區域文化特徵、培育特色產業集群,提升發展活力,促進經濟、社會、文化全面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有關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文化遺產等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自治區關於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相關要求,堅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堅持保護優先、特色發展、文旅融合、提升福祉,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二、工作目標
“十四五”時期,全市非遺名錄、傳承體系更加健全,傳承人群顯著增加,傳承能力、傳承活力進一步增強;文化生態保護區內非遺傳習場所滿足需求,非遺項目活態傳承,文化生態保護水平進一步提升;傳統工藝持續發展,保護成果科學轉化利用,基本適應現代社會需求;人民民眾對非遺的認同感、參與感、獲得感顯著增強,社會廣泛參與非遺保護傳承的生動局面基本形成;非遺服務當代、造福民眾、促進社會發展的功能越發凸顯;法制化建設進一步完善,非遺保護工作能力有效提升,統籌管理、協同推進非遺保護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非遺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範、運行有效。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非遺名錄體系建設。根據自治區統一安排,積極爭取申報國家級、自治區級非遺保護項目,力爭使我市更多的非遺保護項目列入國家、自治區保護計畫。繼續開展市級非遺保護項目評審、命名和公布工作,進一步完善認定、管理制度。開展市級非遺名錄項目存續狀況評估,加大對急需保護非遺項目的扶持力度,總結推廣非遺保護優秀實踐案例,動態調整非遺保護責任單位。
(二)完善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制度。繼續開展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評審、命名和公布工作。對市級非遺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給予適當補助。建立代表性傳承人履行傳習義務情況考評機制,實施動態管理。鼓勵代表性傳承人參與高校項目研究,促進傳統傳承方式和現代教育體系相結合。
(三)開展非遺分類保護。根據非遺項目的不同特點,區分類別,分別探索研究制定針對性保護政策措施,實施分類保護。深入挖掘銀川市優秀傳統文化資源,充分運用傳統工藝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不斷豐富傳統工藝產品的題材和品種,提升設計製作水平,精心培育能工巧匠和知名品牌,使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廣泛套用、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消費升級的需要。提高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和曲藝等表演藝術類非遺項目的實踐和展演水平,推動進入鄉村、社區、學校常態表演,增強瀕危劇種、曲種的生命力和存續力。鼓勵傳統節慶保護與鄉村振興相結合,充分發揮非遺優勢,加大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傳統工藝培訓力度。
(四)完善非遺整體保護制度。圍繞“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建設目標,加強監督管理,落實建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和傳承保護機構,加快落實規劃綱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展示與展演活動,強化氛圍營造,全面體現非遺“見人見物見生活”的保護理念,紮實推動文化生態保護區非遺整體傳承保護水平。
(五)紮實實施非遺記錄工程。對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高齡傳承人開展搶救性保護工作,建立項目和傳承人資料庫。協助國家、自治區做好國家級和省級非遺保護項目的數位化保護工作以及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作,組織專業隊伍,對瀕危項目和高齡傳承人進行數位化採集。                        
(六)深入實施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畫。市、縣(市、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聯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對瀕危項目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探尋科學的傳承保護方法,為改善瀕危項目存續條件、提升項目存續活力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加大“研培計畫”中“研究”的內容,以“研”帶“培”。鼓勵高校與持有非遺的社區、群體及傳承人長期合作建立傳統工藝工作站、研究基地、教學基地、實訓基地等。密切高校與社區的聯繫,促進相關學科與專業建設,增強高校的文化傳承與創新能力。
(七)加強非遺傳播。著力提高非遺的可見度和影響力,努力營造全社會參與非遺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重要傳統節日開展非遺主題傳播活動,打造一批品牌傳播項目。加強與社會、企業等的合作,帶動形成非遺傳播隊伍。推動主要媒體加強非遺傳播力量建設,鼓勵設立專題網站和欄目。充分運用網際網路共建、共享的特點,拓寬非遺傳播渠道,發揮微博、微信、短視頻、直播等新媒體優勢,豐富傳播手段,提高非遺傳播的參與度。充分藉助現代數字信息技術,將非遺以活態形式展現出來,使之成為觸手可及的文化產品,並通過參與實踐活動、打造“非遺符號”,讓公眾產生價值認同和情感共鳴。鼓勵非遺展示中心和文化館(站)、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開展非遺展覽展示活動。開展優秀記錄作品、傳播作品的展示展映活動。
(八)大力開展非遺理論研究和普及教育。加強與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了解掌握各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存續狀態和變化情況,科學認識與把握非遺的特性及傳承演變規律,科學提煉保護理論並指導保護實踐,共同推進非遺理論研究。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作用,相互加強聯繫,建立協作機制,共同推進非遺普及教育。鼓勵非遺活動進校園,積極開展非遺教學實踐活動,提高青少年對非遺及其保護意義的認識。開設非遺校本課程,支持在學校開展非遺展示展演及體驗活動。鼓勵非遺傳承人主動進校園進行教學實踐,鼓勵學校邀請非遺傳承人進校園開設非遺課程,總結推廣優秀案例及經驗。
四、領導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機構。成立銀川市創建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銀川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銀川市政府副秘書長 
銀川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
銀川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  員:銀川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銀川市教育局副局長 ,銀川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銀川市財政局副局長,銀川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銀川市文化旅遊廣電局副局長,銀川市文化旅遊廣電局四級調研員,興慶區副區長,金鳳區副區,西夏區副區長,,靈武市副市長,永寧縣副縣長,賀蘭縣副縣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文化旅遊廣電局,張少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日常工作,承擔統籌安排、協調調度、任務分解、匯總上報、檢查指導、督辦落實以及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席位制,組成人員工作變動後,由成員單位自行調整,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二)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宣傳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安排、審核全市重大文化生態保護設施建設投資計畫,爭取有關國家、自治區資金支持。
市教育局:負責指導全市中國小課外教育基地開展公共文化服務。
市民族事務委員會:負責將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納入全市民族工作整體規劃和發展戰略,協助推進全市地域文化生態保護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市本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運行資金保障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將文化生態保護區相關項目納入銀川市國土空間發展規劃。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強文化設施建設工程項目在建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管,重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範的執行,督促規範實施。
市文化旅遊廣電局:負責協調製定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重大規劃、政策。負責協調推進文化生態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並實施。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統籌協調推進轄區內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3月10日—2022年5月20日)。成立銀川市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根據創建方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單位、完成時間;組織各縣(市)區文化旅遊行政部門廣泛參與到創建工作中來,形成創建合力,增強文化生態保護區創建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創建實施階段(2022年5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按照創建方案任務清單紮實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創建的各項工作,逐項逐條分工落實、責任到人,並對照相關指標,制定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組織專家評審論證。定期檢查創建進度,做好中期評估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各項任務順利推進。
(三)創建驗收階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對創建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對標各項創建指標,查漏補缺,對不達標的進行整改。完成數據收集彙編工作,做好終期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順利通過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考核驗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把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列為工作重點,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市文化旅遊廣電局要牽頭做好此項工作,及時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努力形成部門共同參與、各負其責、協同推進的協作機制。
(二)完善法規保障。適應非遺保護新形勢,及時修訂加強非遺制度化、科學化管理的法規制度。促進完善項目保護、代表性傳承人管理、經費管理等單項法規制度,健全非遺保護法規體系。依法依規強化非遺傳承保護,加強非遺智慧財產權保護,依法打擊侵權行為,維護非遺傳承人權益。
(三)加強人才保障。協調建立穩定的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隊伍,加強全市綜合型人才及非遺保護崗位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按照國家規定對在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四)完善支持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將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經費列入本級公共財政預算,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及非遺的保護傳承,健全多元投入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強化宣傳推介。運用各級各類媒體,面向不同群體宣傳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相關知識和內容。拓展渠道推介相關文創產品及其衍生品,全面宣傳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進展、成效、意義等,營造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文化生態整體性保護,凸顯區域文化特徵、培育特色產業集群,提升發展活力,促進經濟、社會、文化全面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有關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文化遺產等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自治區關於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相關要求,堅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堅持保護優先、特色發展、文旅融合、提升福祉,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二、工作目標
“十四五”時期,全市非遺名錄、傳承體系更加健全,傳承人群顯著增加,傳承能力、傳承活力進一步增強;文化生態保護區內非遺傳習場所滿足需求,非遺項目活態傳承,文化生態保護水平進一步提升;傳統工藝持續發展,保護成果科學轉化利用,基本適應現代社會需求;人民民眾對非遺的認同感、參與感、獲得感顯著增強,社會廣泛參與非遺保護傳承的生動局面基本形成;非遺服務當代、造福民眾、促進社會發展的功能越發凸顯;法制化建設進一步完善,非遺保護工作能力有效提升,統籌管理、協同推進非遺保護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非遺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範、運行有效。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非遺名錄體系建設。根據自治區統一安排,積極爭取申報國家級、自治區級非遺保護項目,力爭使我市更多的非遺保護項目列入國家、自治區保護計畫。繼續開展市級非遺保護項目評審、命名和公布工作,進一步完善認定、管理制度。開展市級非遺名錄項目存續狀況評估,加大對急需保護非遺項目的扶持力度,總結推廣非遺保護優秀實踐案例,動態調整非遺保護責任單位。
(二)完善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制度。繼續開展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評審、命名和公布工作。對市級非遺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給予適當補助。建立代表性傳承人履行傳習義務情況考評機制,實施動態管理。鼓勵代表性傳承人參與高校項目研究,促進傳統傳承方式和現代教育體系相結合。
(三)開展非遺分類保護。根據非遺項目的不同特點,區分類別,分別探索研究制定針對性保護政策措施,實施分類保護。深入挖掘銀川市優秀傳統文化資源,充分運用傳統工藝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藝理念、不斷豐富傳統工藝產品的題材和品種,提升設計製作水平,精心培育能工巧匠和知名品牌,使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廣泛套用、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消費升級的需要。提高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和曲藝等表演藝術類非遺項目的實踐和展演水平,推動進入鄉村、社區、學校常態表演,增強瀕危劇種、曲種的生命力和存續力。鼓勵傳統節慶保護與鄉村振興相結合,充分發揮非遺優勢,加大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傳統工藝培訓力度。
(四)完善非遺整體保護制度。圍繞“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建設目標,加強監督管理,落實建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和傳承保護機構,加快落實規劃綱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展示與展演活動,強化氛圍營造,全面體現非遺“見人見物見生活”的保護理念,紮實推動文化生態保護區非遺整體傳承保護水平。
(五)紮實實施非遺記錄工程。對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高齡傳承人開展搶救性保護工作,建立項目和傳承人資料庫。協助國家、自治區做好國家級和省級非遺保護項目的數位化保護工作以及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作,組織專業隊伍,對瀕危項目和高齡傳承人進行數位化採集。                        
(六)深入實施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畫。市、縣(市、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聯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對瀕危項目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探尋科學的傳承保護方法,為改善瀕危項目存續條件、提升項目存續活力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加大“研培計畫”中“研究”的內容,以“研”帶“培”。鼓勵高校與持有非遺的社區、群體及傳承人長期合作建立傳統工藝工作站、研究基地、教學基地、實訓基地等。密切高校與社區的聯繫,促進相關學科與專業建設,增強高校的文化傳承與創新能力。
(七)加強非遺傳播。著力提高非遺的可見度和影響力,努力營造全社會參與非遺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重要傳統節日開展非遺主題傳播活動,打造一批品牌傳播項目。加強與社會、企業等的合作,帶動形成非遺傳播隊伍。推動主要媒體加強非遺傳播力量建設,鼓勵設立專題網站和欄目。充分運用網際網路共建、共享的特點,拓寬非遺傳播渠道,發揮微博、微信、短視頻、直播等新媒體優勢,豐富傳播手段,提高非遺傳播的參與度。充分藉助現代數字信息技術,將非遺以活態形式展現出來,使之成為觸手可及的文化產品,並通過參與實踐活動、打造“非遺符號”,讓公眾產生價值認同和情感共鳴。鼓勵非遺展示中心和文化館(站)、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開展非遺展覽展示活動。開展優秀記錄作品、傳播作品的展示展映活動。
(八)大力開展非遺理論研究和普及教育。加強與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了解掌握各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存續狀態和變化情況,科學認識與把握非遺的特性及傳承演變規律,科學提煉保護理論並指導保護實踐,共同推進非遺理論研究。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作用,相互加強聯繫,建立協作機制,共同推進非遺普及教育。鼓勵非遺活動進校園,積極開展非遺教學實踐活動,提高青少年對非遺及其保護意義的認識。開設非遺校本課程,支持在學校開展非遺展示展演及體驗活動。鼓勵非遺傳承人主動進校園進行教學實踐,鼓勵學校邀請非遺傳承人進校園開設非遺課程,總結推廣優秀案例及經驗。
四、領導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機構。成立銀川市創建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陳艷菊  銀川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王海軍  銀川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少志  銀川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曉菲  銀川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  員:田  輝  銀川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馬小林  銀川市教育局副局長               
            馬  濤  銀川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平  萍  銀川市財政局副局長  
            楊永華  銀川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范永勝  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郭  林  銀川市文化旅遊廣電局副局長                             
            強朝輝  銀川市文化旅遊廣電局四級調研員                        
騰巧麗  興慶區副區長
余  磊  金鳳區副區長
丁  明  西夏區副區長
胡曉敏  靈武市副市長
沙  勐  永寧縣副縣長
杜  鈞  賀蘭縣副縣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文化旅遊廣電局,張少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日常工作,承擔統籌安排、協調調度、任務分解、匯總上報、檢查指導、督辦落實以及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席位制,組成人員工作變動後,由成員單位自行調整,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二)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宣傳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安排、審核全市重大文化生態保護設施建設投資計畫,爭取有關國家、自治區資金支持。
  市教育局:負責指導全市中國小課外教育基地開展公共文化服務。
市民族事務委員會:負責將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納入全市民族工作整體規劃和發展戰略,協助推進全市地域文化生態保護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市本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運行資金保障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將文化生態保護區相關項目納入銀川市國土空間發展規劃。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強文化設施建設工程項目在建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管,重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範的執行,督促規範實施。
市文化旅遊廣電局:負責協調製定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重大規劃、政策。負責協調推進文化生態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並實施。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統籌協調推進轄區內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3月10日—2022年5月20日)。成立銀川市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根據創建方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單位、完成時間;組織各縣(市)區文化旅遊行政部門廣泛參與到創建工作中來,形成創建合力,增強文化生態保護區創建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創建實施階段(2022年5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按照創建方案任務清單紮實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創建的各項工作,逐項逐條分工落實、責任到人,並對照相關指標,制定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組織專家評審論證。定期檢查創建進度,做好中期評估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各項任務順利推進。
(三)創建驗收階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對創建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對標各項創建指標,查漏補缺,對不達標的進行整改。完成數據收集彙編工作,做好終期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順利通過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考核驗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把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列為工作重點,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市文化旅遊廣電局要牽頭做好此項工作,及時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努力形成部門共同參與、各負其責、協同推進的協作機制。
(二)完善法規保障。適應非遺保護新形勢,及時修訂加強非遺制度化、科學化管理的法規制度。促進完善項目保護、代表性傳承人管理、經費管理等單項法規制度,健全非遺保護法規體系。依法依規強化非遺傳承保護,加強非遺智慧財產權保護,依法打擊侵權行為,維護非遺傳承人權益。
(三)加強人才保障。協調建立穩定的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隊伍,加強全市綜合型人才及非遺保護崗位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按照國家規定對在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四)完善支持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將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經費列入本級公共財政預算,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及非遺的保護傳承,健全多元投入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強化宣傳推介。運用各級各類媒體,面向不同群體宣傳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相關知識和內容。拓展渠道推介相關文創產品及其衍生品,全面宣傳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進展、成效、意義等,營造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維護和培育文化生態,自治區文旅廳於2022年3月9日下發《關於開展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工作的通知》(寧文旅通發〔2022〕19號)檔案。按照自治區文旅廳安排部署,通過廣泛徵求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意見,制定《銀川市創建自治區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實施方案》。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全市非遺名錄、傳承體系更加健全,傳承人群顯著增加,傳承能力、傳承活力進一步增強;文化生態保護區內非遺傳習場所滿足需求,非遺項目活態傳承,文化生態保護水平進一步提升;傳統工藝持續發展,保護成果科學轉化利用,基本適應現代社會需求;人民民眾對非遺的認同感、參與感、獲得感顯著增強,社會廣泛參與非遺保護傳承的生動局面基本形成;非遺服務當代、造福民眾、促進社會發展的功能越發凸顯;法制化建設進一步完善,非遺保護工作能力有效提升,統籌管理、協同推進的非遺保護工作體系健全,非遺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範、運行有效。
三、主要任務
實施八項任務,20項主要措施,包括:
(一)加強非遺名錄體系建設。一是積極爭取申報國家級、自治區級非遺保護項目。二是繼續開展市級非遺保護項目評審、命名和公布工作。三是開展市級非遺名錄項目存續狀況評估,動態調整非遺保護責任單位。
(二)完善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制度。一是對市級非遺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給予適當補助。二是建立代表性傳承人履行傳習義務情況考評機制,實施動態管理。三是鼓勵代表性傳承人參與高校項目研究。
(三)開展非遺分類保護。一是分別探索,研究制定針對性保護政策措施,實施分類保護。二是深入挖掘、培育非遺能工巧匠和知名品牌。三是加大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傳統工藝培訓力度,推動非遺展演進入鄉村、社區、學校常態表演。
(四)完善非遺整體保護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和傳承保護機構,加快落實規劃綱要。二是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展示與展演活動。
(五)紮實實施非遺記錄工程。一是建立項目和傳承人資料庫,對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高齡傳承人開展搶救性保護工作。二是組織專業隊伍,對瀕危項目和高齡傳承人進行數位化採集。
(六)深入實施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畫。一是聯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對瀕危項目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加大“研培計畫”中“研究”的內容,以“研”帶“培”。二是鼓勵高校與持有非遺的社區、群體及傳承人長期合作建立傳統工藝工作站、研究基地、教學基地、實訓基地等。
(七)加強非遺傳播。一是加強與社會、企業等的合作,帶動形成非遺傳播隊伍。二是推動主要媒體加強非遺傳播力量建設,鼓勵設立專題網站和欄目。三是鼓勵非遺展示中心和公共文化場館開展非遺展覽展示活動,藉助現代數字信息技術,強化非遺活態展示。
(八)大力開展非遺理論研究和普及教育。一加強與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共同推進非遺理論研究。二是推進非遺普及教育,鼓勵非遺傳承人主動進校園進行教學實踐。
四、組織實施
《方案》分為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20日)、創建實施階段(2022年4月20日—2022年11月30日)、創建驗收階段(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三個階段全面開展,實施推進。
五、保障措施
本方案主要從五個方面提供支撐保障: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法規保障、加強人才保障、完善支持機制、強化宣傳推介,各相關部門通過整合資源、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全面落實方案任務,圓滿實現方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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