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是中國法院網發布的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中國法院網
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是中國法院網發布的信息。
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是中國法院網發布的信息。各中央管理金融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為了加...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金〔2009〕3號)、《財政部關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金〔2009〕27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實施細則〉的通知》(財金〔2009〕169號)同時廢止。附 1.金融企業績效評價...
是指參照國家公布的行業指標數據或金融行業相關管理辦法、規定製定的評價標準。如財政部頒布的《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制訂管理辦法和規定,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商業銀行授權授信暫行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證券投資基金...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09年修訂)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 關於印發《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指導...
省級財政部門應依據《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財金[2009]3號)和《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實施細則》(財金[2009]169號)等規定,組織實施本地區地方國有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工作,對金融企業會計年度的盈利能力、經營增長、資產質量、償付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判。評價結果將作為考核地方國有...
第六條 金融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確認結果,應當作為財政部門對金融企業進行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第二章 指標計算 第七條 除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金融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通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指標反映,同時參考相關分析指標。指標計算應當以金融企業年度財務報表為依據。對外提供合併財務報表的,應當以...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包括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的中央部門及其監管(所屬)的中央企業,以及直接向財政部報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中央企業。直接向財政部報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中央企業包括中國菸草總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國務院及其授權機構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國有控股、...
安徽省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考核評價暫行辦法是一項由安徽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激勵與約束機制,深化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改革發展,著力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融資性擔保體系建設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意見》(...
(七)考核分配處。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提出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根據有關規定,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八)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處...
負責國有資產統計和所出資企業財務決算備案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擬訂國有企業清產核資政策及制度辦法,組織所出資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負責所出資企業資產損失和不良資產核銷工作;擬訂並組織落實企業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研究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屬企業,是指根據省人民政府授權,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或其他省直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或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第三條 本辦法考核的省屬企業負責人是指省屬企業中由省委或省國資委黨委、省直部門黨組(黨委)管理的董事會成員...
(一)依法審核決定境外企業重大事項,組織開展境外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二)建立健全境外企業監管的規章制度及內部控制和風險防範機制;(三)建立健全境外國有資產經營責任體系,對境外企業經營行為進行評價和監督,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四)按照《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規定,負責或者配合...
本辦法所稱市級國有金融企業,是指市政府使用財政資金或由國有企業出資、依法設立獲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金融企業,投資運營企業及金融基礎設施等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企業。包括市級國有獨資、國有全資、國有控股、實際控制的金融企業。本辦法所稱市級其他國有金融資本,是指市政府及其授權投資主體對不具有實際支配地位的...
(八)負責所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和國有資本金權屬的界定、登記、轉讓、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資本金)的統計分析、產權評估等工作。(九)配合指導、監督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負責金融類、投資類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安全生產、信訪穩定工作...
第十條 投資項目涉及協定受讓、間接受讓、要約收購上市公司股份和認購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等行為時,要嚴格按照《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證監會令第36號)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履行決策程式;投資項目涉及收購非國有單位的資產等行為時,要嚴格按照《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12...
全面推進德清縣金融引領綠色經濟發展試驗區建設,農商銀行設立縣域首家綠色專營支行、開展“綠色金融促進綠色生活”試點;佐力小貸成為全市首家綠色小貸試點、獲國內首筆小貸公司歐元融資;農業銀行推廣“綠色企業(項目)貸”模式,破解土地評估價值“剪刀差”;人保財險發展綠色保險,創新葉菜價格指數保險、環境污染責任險。
第十條 投資項目涉及協定受讓、間接受讓、要約收購上市公司股份和認購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等行為時,要嚴格按照《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證監會令第36號)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履行決策程式;投資項目涉及收購非國有單位的資產等行為時,要嚴格按照《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12...
第十條 大型企業的股權激勵總額不超過企業總股本的5%;中型企業的股權激勵總額不超過企業總股本的10%;小、微型企業的股權激勵總額不超過企業總股本的30%,且單個激勵對象獲得的激勵股權不得超過企業總股本的3%。企業不能因實施股權激勵而改變國有控股地位。第十一條 企業實施股權出售,應按不低於資產評估結果的價格,...
(二)風險評估,即被審計單位確定、分析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三)控制活動,即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採取的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資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業績分析和績效考評控制等;(四)信息與溝通,即收集、處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並能有效溝通的...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2021 年1 月28 日)財政部關於印發《商業保險公司績效評價辦法》的通知(2022 年6 月16 日)中央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2018 年12 月27 日)中央企業專職外部董事薪酬管理暫行辦法(2019 年11 月12 日)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經濟責任,是指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間因其所任職務,管理運用所在企業國有資本、相關社會資金,以及進行有關經濟活動應當履行的職責和義務。第二十九條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任職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市屬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條...
前款所稱金融機構包括依法設立的獲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各類金融企業、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資運營公司以及地方金融類資產交易場所等實質性開展金融業務的其他企業或機構。第三條 按照權責匹配、權責對等、權責統一的原則,省財政廳根據省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省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市、縣級財政部門根據本級政府授權...
第九條 兩辦《規定》第三條所稱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包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含金融企業,下同)的法定代表人。 根據黨委和政府、幹部管理監督部門的要求,審計機關可以對上述企業中不擔任法定代表人但實際行使相應職權的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等企業主要...
本辦法所稱國資預算單位,是指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省級部門、單位。本辦法所稱國資預算企業,是指各類省屬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以及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第四條 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堅持全面覆蓋、獨立完整、收支平衡、講求績效原則,並加強與一般公共預算銜接,加大向一般公共預算調出力度。第...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金融資本是指廣東省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授權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對金融機構出資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憑藉各地政府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納入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所稱金融機構包括依法設立的獲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各類金融企業,金融控股...
(二)評價考核分配科 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工作,建立國有資產統計信息網路,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擬訂國有(控股)企業清產核資的方案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負責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制定和考核監管企業年度經營目標;研究分析國有經濟和...
發布答記者問 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 關於印發《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90號 關於調整債券應收利息計算方法等問題的通知中證協發[2008] 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 參考文獻 ...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 (四)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通用法規 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四、高新技術企業 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 關於在部分中央企業開展分紅...
承擔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對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股東代表的工作方案;對所監管(出資)企業重大投資進行監管;組織所監管(出資)企業的投資效果進行後評價;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開展對外經濟合作交流;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關閉破產有關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對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等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對所屬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負責所屬企業領導班子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探索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股東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擔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負責所屬企業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