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是金湖縣國資管理中心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範並加強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制定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
- 制定單位:金湖縣國資管理中心
《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是金湖縣國資管理中心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範並加強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制定的規定。
《金湖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暫行規定》是金湖縣國資管理中心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範並加強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制定的規定。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範並加強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確保國有資產...
1998年11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國家經貿委、全國總工會以監發〔1998〕4號印發《關於國有企業實行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向職代會報告制度的規定》。該《規定》共14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5月17日監察部、國家...
《青陽縣縣屬國有企業重大事項管理暫行辦法》是青陽縣為規範縣屬國有企業經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青陽縣實際,制定的辦法。法規...
第十一條 企業董事長為請示報告責任人,可以指定其他人具體負責請示報告。對不按本規定請示報告或漏報、瞞報重大事項的,依法依規追究請示報告責任人的責任;對因漏報、瞞報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
第二十一條 被審計的法定代表人所在企業接到審計通知後,應當組織自查,做好接受審計的有關準備工作,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下列資料:(一)企業銀行帳戶開設情況資料;(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年度財務報告等財務會計...
第三章 請示報告程式 第八條 所出資企業的重大事項由所出資企業向縣國資辦請示報告;所出資企業重要子企業的重大事項由重要子企業向所出資企業請示報告,並由所出資企業按制度規定向縣國資辦請示報告。第九條 重大事項的請示報告以書面...
(二)核准或決定子企業的重大事項。第七條 國資局及企業要建立企業重大事項檔案管理制度,完整保存有關檔案和資料,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秘密。國資局對企業重大事項決策程式、報告制度、檔案管理和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價...
金湖縣審計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
第七條建立健全財務、統計制度,設定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定期向出資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統計信息,並按規定向出資人分配利潤。第四章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縣屬國有企業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
第十一條 對本辦法規定的請示事項以“請示”書面檔案形式上報,備案事項以“報告”書面檔案形式上報,市屬國有企業及其子企業應當報送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材料:(一)法定代表人簽發的請示或者報告,並附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二)董事、...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有關國有資產總量、結構、變動、收益等匯總分析的情況。第三章 縣屬國有投資企業 第十條 縣屬國有投資企業對其動產、不動產和其他財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