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應急管理局

金塔縣應急管理局

金塔縣應急管理局,是金塔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塔縣應急管理局
  • 隸屬:金塔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跨區域救援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規定對全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履行雙重管理職責,指導轄區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負責全縣震災預防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審批,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省市駐金企業和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對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完成甘肅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煤礦安全工作的其它任務。
(十五)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金塔縣發展和改革局(金塔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金塔縣能源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負責金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金塔縣減災委員會、金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金塔縣抗震救災指揮部、金塔縣森林和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縣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有關職責分工。
1、與金塔縣自然資源局(金塔縣林業和草原局、金塔縣不動產登記局、金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金塔縣水務局、金塔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金塔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提出建議或作出決定。承擔全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縣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並按程式實施全縣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洪澇災害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建築、園林防火安全工作和城市防汛、防澇工作。
(5)必要時,縣應急管理局可根據相關部門的提請,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金塔縣發展和改革局(金塔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金塔縣能源局)在全縣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縣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縣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全縣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縣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與縣發展和改革局在煤礦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管理局承擔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協調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後產能、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

現任領導

局長:趙興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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