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應急管理局

日喀則市應急管理局

日喀則市應急管理局是日喀則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市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和防汛搶險救援、市農牧局的草原防火、市林業綠化局的森林防火等相關職責,市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抗災、森林防火等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整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喀則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黑龍江南路76號
  • 所屬地區:日喀則市
  • 所屬部門:日喀則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機構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政策,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執行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縣(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縣(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開展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區)、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按照上級安排,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市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指導、協調市地震局開展工作。
(十八)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安委辦)的協調聯絡等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市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普及公眾知識,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氣象局、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信息。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建立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機制,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4)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農牧業日常抗災減災防災職責。
(6)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2)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領導

次旦:黨委書記、一級調研員
董昆紅:黨組書記、副局長
次仁頓珠:黨組副書記

辦公地址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黑龍江南路76號
日喀則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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