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應急管理局

那曲市應急管理局

那曲市應急管理局是那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那曲市應急管理局,整合了那曲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那曲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那曲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那曲市自然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那曲市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和防汛搶險救援、那曲市農牧局的草原防火、那曲市林業草原局的森林防火等相關職責,那曲市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抗災、森林防火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那曲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那曲市色尼區那曲鎮環城南路29號 
  • 現任領導:潘志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政策,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有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執行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負責消防工作,指導縣(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七)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八)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開展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九)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區)、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
(十二)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三)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內設機構

2019年3月20日,那曲市應急管理局正式掛牌。

現任領導

潘志清: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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