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又稱可接受性原則。
教學原則之一。要求教學的具體任務、
教學內容、方法和組織形式要符合
學生一定年齡階段的身心發展水平和知識水平,同時又鼓勵學生,通過一定的努力,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能力。
發展
中國古代
在中國古代,早有這種教育思想的萌芽。
孔丘說:"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據傳,墨子教弟子各視其程度的深淺、能力的強弱而有所不同。《學記》提出:“語之而不知,雖舍之可也。”即學生不能理解所教的知識的時候,可以暫時停下來。明代
王守仁說:在教學中對學生要“量其資稟”,“常使精神力量有餘,則無厭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
文藝復興
從歐洲文藝復興時期開始,
資產階級教育家們就極力主張
教學和教育要適合兒童年齡特徵。捷克教育家J.A.夸美紐斯更明確提出這個原則。他說,教給學生的知識,必須“是青年人的年齡與心理力量所許可”,“一切事情的安排都適合學生的
能力,這種能力自然會和學習與年齡同時增長的”。這種主張不僅具有歷史進步意義,而且具有反映客觀教學規律的科學因素。但是,由於歷史的局限,無論古代或近代的教育家,都不能全面地認識教學的要求與學生接受能力之間的關係,也不可能正確處理好這種關係。
現代教學論
現代
教學論認為,客觀上對學生不斷提出新的要求與學生現有知識和
智力水平之間的矛盾,是教學中一對重要的矛盾。這一矛盾處理得不好,就會造成學生或者學習負擔過重,或者學習輕而易舉,滿足不了日益增長的求知慾望。這都不利於學生知識的學習和能力的發展。這一矛盾處理得好,就會促進教學水平不斷提高,促進學生知識的增長和學習能力的發展。
原則
在教學中貫徹量力性原則,重要的是正確認識學生和科學地估計他們的知識和智力水平。傳統教學往往對學生接受能力估計偏低。尤其對低年級兒童抽象思維能力
發展的可能性估計不足。因此
教學內容和
教學方法等的設計就偏於消極地適應學生現有水平,而在實際上阻滯了教學的要求和學生水平的不斷提高。 現代生理科學和心理科學以及教學改革的實驗研究證明,過去的教學未能使青少年學習潛力得到充分發展。 蘇聯心理學家Л.С.維果茨基提出了兒童發展的兩種水平的理論。第一種水平是現有發展水平,表現為兒童能夠獨立解決問題;第二種水平稱為“最近發展區”,即能力尚處在形成狀態,在教師引導下,兒童經過自身努力能夠解決問題。他主張“
教育學不應當以兒童發展的昨天,而應當以兒童發展的明天作為方向”。教學固然要適合學生的知識和智力水平,而學生的知識和智力本身的發展又取決於合理的教學結構。一方面教學要受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制約,另一方面教學在促進兒童身心發展中起著主導作用。
關係
有些教育家提到了一些被稱為“教學規則”的要求,它們與量力性原則有密切關係。這些規則有:由近及遠,由已知到未知,由簡單到複雜,由易到難,由具體到抽象,由部分到全體等等。對這些規則要依據具體情況靈活運用。例如,已知的不一定是簡單的,簡單的不一定是容易的;歷史教學不一定在時間上由近及遠;地理教學在空間上也不一定由近及遠;教學既可以由具體到抽象,也可以由抽象到具體。貫徹量力性原則的中心問題是真正從學生髮展的實際可能性出發,充分發揮教學和
教師的主導作用,最積極地促進學生知識的增長和學習能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