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榮昌區應急管理局

重慶市榮昌區應急管理局

重慶市榮昌區應急管理局是重慶市榮昌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重慶市榮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重慶市榮昌區應急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內設8個科室,下設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4個。年末獨立核算機構1個,獨立編制機構5個。其中:行政機關1個即重慶市榮昌區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4個即重慶市榮昌區應急救援中心、重慶市榮昌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重慶市榮昌區應急監測預警中心、重慶市榮昌區應急保障中心,均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榮昌區應急管理局
  • 主管部門:重慶市榮昌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和區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審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建、宣傳培訓、政治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信息、安全、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重大會議的組織協調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技能普及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培訓中心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負責機關和有關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裝備、勞動工資和資產管理工作。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統籌市級和區級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
三、應急指揮科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統籌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銜接相關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組織參與跨區域應急救援。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應對較大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和減災能力調查評估,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推動區域應急中心等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四、綜合協調科(行政審批科)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榮昌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本部門法制建設、規範性檔案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起草應急管理、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承擔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指導監督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 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規範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依法牽頭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五、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規程;編制並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規劃;開展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依職權開展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監督檢查;參與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煤礦瓦斯防治與利用 規劃;研究提出煤礦瓦斯防治與利用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煤礦瓦斯防治與利用有關重大問題;指導開展煤礦安全風險辯識評估;參與煤礦事故應急救援;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和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七、災害管理科
負責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負責擬定全區防震減災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地震監測預報預警工作;組織開展震情跟蹤、前兆巨觀異常的核實;統籌地震信息接點的運行維護及速報、續報和震後災情收集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科技與保障科
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應急平台建設與維護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和管理重要應急物資的調撥,承擔中央、市級劃撥及區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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