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榮昌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榮昌區城市管理局

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慶市榮昌區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重慶市榮昌區城市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不再保留重慶市榮昌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榮昌區城市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重慶市有關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市管理領域重大事項,負責擬訂城市管理髮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城市管理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區直管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維護工程技術方案的審查;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三)負責區直管城市道路、橋樑、隧道等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區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城市照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鎮(街道)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指導城區區級社會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具體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市節水的監督管理;指導鎮(街道)城市節水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熱管理。
(六)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的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和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指導鎮(街道)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七)牽頭組織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指導鎮(街道)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八)指導監督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定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的監督。
(十)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編制區級綠地系統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鎮(街道)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城市綠線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園林綠化管理和城市公園行業管理;組織開展城市義務植樹活動;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指導監督城市公園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園林綠化行業市場管理。
(十四)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監督鎮(街道)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應急管理、應對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十六)負責城市管理的數位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及監管;負責城市管理的科學研究和教育工作;承擔城市管理高新技術推廣與運用;負責城市管理的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城市管理行業人員培訓。
    (十七)負責制定機關及所屬單位節能減排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辦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年度計畫、年度工作報告等綜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審核工作;承辦信息、信訪、公務接待、政務公開、政務值班、績效目標管理等工作;承辦機關資產管理和經費的核算與監督。承擔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職稱評審、年度考核、績效考核、年薪考核、評先評優等工作;依法負責有關社團組織管理工作。承辦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有關工作;承擔系統意識形態有關工作;承擔系統網路輿情應對協調管理工作;承擔行業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承擔行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編制下達區級城市管理資金計畫並監督執行;編制年度部門預算並監督執行;承擔本系統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的指導和監管工作;承辦行業統計工作和本系統的項目預決算管理、內部審計、本級財務核算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法制安全督查科(行政審批科)。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以及機關契約的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規範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相對集中本部門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行政審批視窗。貫徹執行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定管理的政策和規範;承擔城區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承擔城區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城區戶外臨時廣告的設定管理;牽頭組織城區區管市政公用資源的戶外廣告經營權有償出讓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擬訂跨部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協調製度;協調多部門聯動執法行動和跨區域執法活動;承擔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配備管理;承擔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工作計畫、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組織編制相關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監督實施;參與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園林綠化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公園、遊藝機遊樂園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城市管理考核評價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鎮(街道)城市管理檢查考評工作;承辦城市管理重要工作、專項工作的督查督辦。承擔城市管理的數位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及監管工作;牽頭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的大數據開發與套用;承擔本系統網路信息技術安全監管;組織開展城市管理行業重大科技項目研究、科技交流與合作,承辦科技成果的申報;組織推廣城市管理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承辦系統節能減排管理工作;統籌城市管理領域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鎮(街道)城市管理科技及數位化、智慧化建設工作。
    (三)市容環衛科。承擔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管理;牽頭組織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承擔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和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承擔城市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行管理;參與區直管環衛設施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承擔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方案;指導鎮(街道)編制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方案;指導農村環衛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鎮(街道)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四)園林綠化科。組織編制區級綠地系統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鎮(街道)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城市綠線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設計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承辦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區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事項的管理;組織開展生態園林系列創建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義務植樹活動;承擔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指導鎮(街道)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承擔園林綠化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園林綠化市場監督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綜合性公園、專類公園、遊藝機遊樂園、社區公園等城市公園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園管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城市公園管理標準和規範;依法負責城市公園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批並按程式備案,參與全區城市公園發展規劃和總體規劃的編制;指導鎮(街道)城市公園管理工作。
    (五)市政設施科。組織開展城市管理行業發展規劃、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參與相關專業規劃的研究和制定;承擔本系統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維護項目篩選和儲備工作,協調推進城市管理重點項目建設;統籌城市管理領域改革開放和創新驅動發展。貫徹執行城市管理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組織對區直管城市管理基礎設施維護建設設計方案的評審;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工程技術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區直管城市道路、橋樑、隧道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的管理工作;參與對區直管道路、橋樑、隧道等設施維護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全區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具體管理工作;承擔鎮(街道)道路、橋樑、隧道等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指導城區區級社會單位道路、橋樑、隧道等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承擔區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參與城區夜景燈飾設計方案審查;指導鎮(街道)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承擔城區區級社會單位城市照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的行業指導工作。承擔城市節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鎮(街道)城市節水管理工作;承擔城市供熱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重慶市榮昌區城市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重慶市榮昌區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29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