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

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

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慶市榮昌區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是重慶市榮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水利水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水資源調度。按許可權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擬訂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年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及以上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全區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重慶市榮昌區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組織實施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組織實施全區江河湖庫及河口治理、開發和保護。開展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連通工作。承擔全區河(庫)長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及重慶市榮昌區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作。組織編制江河水庫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二)負責組織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組織開展水利科技和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貫徹落實水利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開展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江河水庫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庫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將重慶市榮昌區水利電力工程管理和質量監督站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
(十七)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關於防汛抗早工作。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日常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江河水庫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早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重慶市榮昌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機要、值班)、政務公開和綜合協調、會務、考核、宣傳、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等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制度建設。負責組織綜合性文稿材料撰寫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重大綜合性課題調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機關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水利信息化工作。負責水利系統教育、培訓、對外交流合作及水利科技等工作。組織開展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負責水利對口支援、經濟合作等工作。牽頭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提出中央、市級和區級水利財政資金安排、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貫徹落實水利行業審計制度和業務規範。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落實重大決策、規劃計畫情況和財政財務收支、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審計。負責水利行政事業性收費、重點水利建設項目、專項資金等的審計監督。負責工程審計工作。配合做好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三)水資源與水土保持科(全區節約用水辦公室)。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用水總量控制等制度。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水量分配、河流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流水系連通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重慶市榮昌區水資源公報。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工作。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制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負責全區水土流失調查、綜合防治、監督管理和監測評價、預報、公告等工作。牽頭負責水生態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推進河(庫)長制工作的協調、督導、考核等具體工作。起草擬訂河(庫)長制管理制度,承辦區級總河長會議,落實區級總河長、副總河長確定的事項。擬訂並分解河(庫)長制年度目標任務,並監督實施。承擔重慶市榮昌區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四)水利管理科。負責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組織實施水庫大壩及水閘的註冊登記、水庫大壩安全鑑定和監測。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方案。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河道管理範圍劃定、重要江河、水庫、灘涂、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負責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及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實施。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和防洪論證制度。貫徹落實農村水利水電法規、政策、發展規劃和地方標準等。組織實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實施農村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編制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承擔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編制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和項目年度計畫,承擔新增大中型水利工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審核、登記和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組織實施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監測評估及績效評價。調查研究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意見。負責水利扶貧工作。協調配合轄區三峽移民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水文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水文水資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質等要素)監測工作、區級及以上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監測、山洪災害治理、水利水毀工程修復工作。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江河水庫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
(五)規劃建設審批科。組織編制全區水利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綜合規劃、流域規劃和重大專項規劃。歸口管理水利專業和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局性重大水利改革統籌協調。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和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投資計畫的統籌管理。負責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組織指導水利建設項目前期、水利建設項目後評估工作。組織提出全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方向、項目安排建議和年度建議計畫。承擔水利統計、普查工作。承擔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及造價管理工作,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重點水源工程及江河治理的建設管理及監督、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大江大河乾堤、病險水庫、水閘的除險加固。負責水利技術工作,負責水利勘察設計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區級水利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區級水利行政許可項目的技術審查以及建設和運行管理重大技術審查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相對集中本部門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行政審批視窗。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提出水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意見,負責水資源調度工作,負責擬訂大中型調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六)綜合監督安全科。指導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實施水利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和區級水利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實施,承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聽證組織工作。負責行政應訴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水事糾紛,組織查處涉水違法事件。貫徹落實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擬訂全區水利安全生產發展制度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組織實施區級及以上水利投資項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負責機關內部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指導水利行業的信訪穩定工作,承擔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信訪問題的調查研究等工作。協助鎮街做好水利信訪穩定工作。
(七)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兼黨委書記),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重慶市榮昌區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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