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開州區應急管理局

重慶市開州區應急管理局

重慶市開州區應急管理局是重慶市開州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開州區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重慶市開州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和地方標準的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較大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各方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區委區政府對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業務建設、隊伍建設的指導和管理的協調組織,指導鎮鄉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劃撥及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批發業、零售業、裝卸搬運和倉儲業、住宿業、餐飲業等限額以上商貿企業(不包含消防、燃氣的監管)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其他工業、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煤炭行業和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規程;履行煤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應急救援管理、統計分析、宣傳教育培訓等綜合性工作,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十四)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黨務、後勤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應急指揮中心(風險管控和救援協調科)。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各方應急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推動區域應急中心等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應對較大以上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應急平台建設與維護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火災防治管理科。監督實施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四)防汛抗旱管理科。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
(五)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科。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或參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六)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綜合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牽頭承擔生產安全事故(煤礦除外)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負責和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八)工貿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限額以上商貿企業(批發業、零售業、裝卸搬運和倉儲業、住宿業、餐飲業等5大類企業(不包含消防、燃氣的監管))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其他工業、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
(九)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
(十)煤礦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貫徹煤炭行業和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規程;編制並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統籌協調全區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和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組織指導煤炭行業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依法對煤炭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開展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依職權開展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監督檢查;負責指導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管理與維護;負責煤礦安全舉報事項調查處理工作;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指導煤礦事故應急救援;負責信訪工作。
(十一)救災和物資保障科。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和管理重要應急物資的調撥,承擔上級劃撥及區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鎮鄉街道、有關單位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十二)政策法規和宣教科。組織起草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相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規範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技能普及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宣傳,指導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資格考試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工作。
(十三)規劃財務科。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統籌區級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負責機關和有關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韋德東
副局長:王署清、譚成猛、吳太成、奚水、張瑋、郭宇輝
綜合執法支隊長:鄒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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