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的發展戰略、政策、規章,草擬地方教育法規,管理、指導教育執法監督工作;研究、決定本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巨觀管理、指導全市教育工作。
(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編制、上報、下達高等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招生計畫,指導、監督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三)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指導區縣(自治縣)和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直接管理市屬高校、市直屬中國小和教育事業單位,協調部委屬在渝高等學校的有關工作。聯繫在渝軍事院校。
(四)統籌管理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指導、規劃高中階段以上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審核審批高完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及其以上學校的設定、撤銷、調整、停辦、更名、合併;對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各類學校校舍、設施建設及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資料配備等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督促檢查區縣(自治縣)對教育的財政撥款和教育稅費的徵收工作,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安排市屬高校、直屬單位的教育經費及其經費預算、決算工作。歸口管理國內外對本市的教育援助。
(六)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管理、指導學校幹部和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學校幹部、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七)巨觀管理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人事調配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管理教職工的考核、職評和獎懲工作,指導本系統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和人才培養、開發、引進、交流工作,管理市屬高校和直屬單位人事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統籌管理大中專學校的招生、考試、學籍管理和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統籌管理學位和研究生工作,規劃、指導大學後繼續教育;統籌管理地方學歷教育;統籌管理高中以上有關學歷證書和培訓證書的發放。
(十)歸口管理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管理和就業指導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高等學校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課程建設。
(十三)組織高校承擔國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項目,規劃、指導教育系統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發展高新技術及推進科研成果轉化工作。管理教育系統科研經費。
(十四)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教育國際合作、國際交流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負責全市自費、公派留學人員的審核工作以及教育系統出國人員、留學人員、外援教師、來華留學人員、外籍文教專家和外籍教師等工作。指導本系統僑務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產業、勤工儉學、學校後勤改革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六)實施對區縣(自治縣)政府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對各類學校的督導工作。
(十七)管理、指導全市的語言文字工作,歸口管理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能職責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修志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等工作;
負責重大決議事項的督查督辦;
承擔教育系統及機關處室綜合考核工作;
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和指導教育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管理教育系統社團工作。
部門領導
莫龍飛 (主 任)
唐樵(副主任兼新聞中心主任)鄭靖波(副主任)文像陽(副主任)
政策法規處
職能職責
負責全局性教育決策研究,牽頭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規、規章,研究本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
組織協調教育調研工作;
擬訂教育政策研究課題計畫並組織實施;
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
擔有關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辦理教育行政許可事宜;
指導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工作;
參與教育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部門領導
劉雲生 (處長)
郭冠仁 (副處長)
發展規劃處
職能職責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市屬高校、高中學校招生計畫並實施監督;
統籌協調高等、中等公辦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調整;
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審批高等、中等公辦學校的設定調整事項;
負責考核區縣(自治縣)政府的教育工作。
部門領導
姚友明 (處長)
梁 傑 (副處長)
組織幹部處
職能職責
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工作;
負責市屬高校和直屬單位黨建、黨務工作;
參與市屬高校以及部屬在渝高校領導班子建設的具體管理工作;
負責高職高專副職及相應職級幹部的管理;
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機關副處以上領導幹部的管理;
牽頭協調教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辦理高校、直屬單位和機關領導幹部及黨員出國出境的政審工作;
指導高校和直屬單位統戰工作。
部門領導
代遠紅 (處長)
王茂良 黃偉 (副處長)
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決議、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
黨的政治紀律、貫徹落實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協助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領導班子組織協調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及所屬系統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受理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及直屬單位黨組織、黨員和
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在職權範圍內受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及直屬單位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處
負責教育系統人事、人才工作;負責市屬高校、直屬單位和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和社會保障工作;規劃、指導中國小及中職學校校長隊伍建設和高校教師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育系統人員調配、職務評聘、考核晉級、表彰獎勵及相關專家推薦工作;負責中國小特級教師、市級以上優秀教師評選;承辦機關
調研員及其以下
非領導職務和一般
行政職務幹部的有關管理工作。
財務處
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審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
教育經費管理;負責市屬高校、直屬單位及機關國有資產、預算決算、財務管理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市屬高校、直屬單位、區縣(自治縣)招生經費的收支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有關收費標準;承擔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牽頭教育扶貧、救災和學生資助工作;指導本系統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
基礎教育處
承擔全市基礎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政策;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基礎教育教材建設工作;指導推進九年制義務教育和掃盲工作;指導學前教育、
特殊教育和
工讀教育;指導民族教育;指導中國小德育;負責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及學籍管理;管理直屬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各類學校、教育機構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承擔
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
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教育教學政策;指導
中等職業學校教材建設工作;指導相關教育教學改革、基礎能力、實訓基地建設和職業學校學生專業技能和水平考核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及其學籍和
學歷證書管理;負責推進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的結合;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機構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
科學技術和學位研究生處
承擔高校自然科學研究、
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管理指導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的科技工作、信息化建設以及有關著作權、專利工作;指導高校
科技成果轉化以及“產學研”結合和科技創新工作;擬訂高校科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授權點和授權學科專業的相關工作;負責高校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研究生培養質量和學籍的管理及學位授權點的檢查評估;指導、協調高校“985工程”、“211工程”建設;承辦市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高等教育處
承擔全市各類高等教育、部屬在渝高校的有關統籌管理指導協調工作;指導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教學的相關工作;指導高校教材建設工作;負責本、專科專業的管理;擬訂高校學科專業設定標準、教學指導檔案;負責教育教學基本條件管理;負責相關教育教學質量的監控、評價和教育教學成果評選工作;負責高等職教、成人高教校外辦學點管理;負責地方學曆本、專科教育及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工作。
招生考試管理處
擬訂全市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擬訂有關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和本市下達的招生來源計畫並負責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招生劃線和招生工作;負責組織重慶地區考生
特殊類招生的具體工作;負責指導、檢查本地區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參與普通高中和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高、中等教育入學考試工作。
民辦教育管理處
承擔各級各類民辦教育管理指導工作;牽頭高、中等學歷教育民辦學校(含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設定調整審批工作及管理、監督工作;指導區縣(自治縣)對民辦學校辦學活動的管理與監督;指導、協調有關民辦教育的法人登記、中介服務等工作。
師範教育處
承擔中等師範教育和幼稚園、中國小、中職學校教師培訓及繼續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中國小、中職教師隊伍建設的中長期規劃;指導幼稚園、中國小、中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及師德師風建設;牽頭支教工作;指導教育學院、
中等師範學校、教師進修院校的布局調整、改革、管理及教育教學工作;管理中國小教師培訓證書發放工作。
督導室
負責
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督導;組織對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重慶市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宣傳思想政治教育處
指導教育系統宣傳工作;承擔高校宣傳工作及校園文化建設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高校學生與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規劃、指導高校宣傳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和德育工作隊伍建設;指導高校師德師風建設;規劃、指導高校社會科學研究、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指導、協調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管理教育系統報刊、出版工作。
學生處
負責
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和
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和
學歷證書審核工作;參與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負責
大中專畢業生和研究生就業管理及就業指導服務工作;牽頭處理學生申訴工作;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大學生勤工助學和社會實踐活動;參與管理高校助學金、獎學金、學生獎懲工作,參與管理高校貸學金工作。
安全穩定辦公室
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市屬高校、直屬單位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處置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指導教育系統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範體系;負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宣傳教育;牽頭校園及其周邊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工作;負責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
基建後勤處
編制市屬高校、直屬單位基建投資計畫,負責市屬高校、直屬單位基建的相關工作;參與國家和市政府下達的基建項目的安排與管理;指導教育系統學校基建和
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協調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後勤保障和後勤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市級重點中學和其他高中階段學校的後勤改革;負責教育系統節能減排工作。
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
承擔
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
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指導
學校健康教育、衛生保健和防疫工作;組織學生的體質健康監測;指導學校藝術教育和課外文娛藝術活動;組織、管理市級學生
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負責組隊參加市級以上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設施建設及器具配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
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相關語言文字工作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推進語言文字改革、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工作;組織推行《
漢語拼音方案》,
推廣國語,負責國語培訓、測試和發證工作;負責
漢字套用水平測試工作;協助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承擔教育系統及有關部門和學校的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公派留學人員、教育系統因公出國(境)人員和來華留學人員、來渝外籍文教專家及教師的各項管理工作;負責
中外合作辦學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聘請外教學校及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進行資格審查;開展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承辦海外人才工作及引智工作;開展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負責舉辦國際教育展覽的審批;負責僑務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委機關
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離退休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組織離退休人員的集體活動;了解反映離退休幹部的情況;負責離退休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協調老年社團、機構,做好離退休工作,配合關工委開展工作。
機關黨群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群團工作。負責機關
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定機關黨委和黨支部學習計畫、學習制度;牽頭開展機關黨員教育活動;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紀檢工作;牽頭機關作風建設工作;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有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
民主評議;負責機關工會、婦委會和共青團工作。
新聞中心
擬訂對外新聞宣傳總體規劃和計畫;負責全市教育對內對外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教育電視台重慶站工作;負責《
中國教育報》重慶記者站組稿工作和《重慶教育信息》的編輯工作,編寫《輿情簡報》;負責對高校、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新聞發言人、新聞中心(新聞辦)人員的培訓工作;協調委機關處室和指導高校、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對外新聞宣傳工作。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委機關後勤事務的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採購和管理委機關資產;負責委機關公務車輛管理;負責委機關辦公場所保潔、綠化和水、電、氣、電話等公用設施的管理和維護;負責臨時工的聘用和管理;負責委機關食堂的管理;負責委機關重大活動、會議和公務接待的後勤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機關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統籌有關運營性工作。
直屬單位
重慶市教育考試院
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重慶市教育評估院
重慶市教育信息技術與裝備中心
重慶市中國小衛生保健所
重慶市教育建築規劃設計院
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重慶市教師獎勵基金會
重慶教育企業公司
重慶教育管理學校
領導信息
時琳琳: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紀委駐市教委紀檢組組長
帥 遜: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教委副巡視員、機關黨委書記
黃騰蛟: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教育考試院黨組書記、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