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重慶市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2016年度重慶市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將調為一檔每人每年110元,二檔每人每年280元,分別較2015年的繳費標準上漲了30元、80元。2016年起基層醫療普通門診費用可按比例報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 實施時間: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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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標準

戶籍在重慶市且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城鄉居民);在渝高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以下統稱大學生);2016年出生並具有本市戶籍的新生兒(以下簡稱新生兒)可參加重慶市居民醫保。
與2015年相比,2016年度重慶市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有所提高,其中一檔為每人每年110元,相較於今年80元的標準上漲了30元,二檔為每人每年280元,相較於今年200元的標準上漲了80元。
在渝高校大學生參加2015年9月—2016年8月學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檔為每人每年80元,二檔為每人每年200元。

繳費時間

重慶城鄉居民集中繳費時間為2015年9月至12月。錯過集中繳費期的城鄉居民,可在2016年9月30日前參保繳費。
大學生參加重慶市2015年9月—2016年8月學年度居民醫保,其繳費時間為2015年秋季開學之日起的60日內。新生兒辦理獨立參保繳費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
在2015年9月至12月期間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其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在2016年1月、2月參保繳費的,享受待遇時間為繳清費用的次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在2016年3月1日後參保繳費的,需等待90日後可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至2016年12月31日。
在2015年秋季開學之日起的60日內參保繳費的大學生,享受待遇時間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新生兒獨立參保繳費的,享受待遇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2016年12月31日。新生兒未獨立參保繳費的,可從其出生之日起隨參加居民醫保的母親享受當年的居民醫保待遇。

門診報銷

居民醫保的普通門診費用如何報銷呢?市人社局表示,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可使用普通門診定額包乾,2016年的額度為每人80元。定額包乾資金可以用於參保人員本人、親屬或指定人門診就醫購藥或住院自付費用。當年未使用的餘額可跨年度結轉使用。
參保人員在普通門診定額包乾額度內可全部使用並且報銷比例100%。需要參保人員注意的是:普通門診定額包乾資金屬於居民醫保基金,不屬於個人所有。對沒有連續參保繳費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額包乾資金不再結轉和使用。
2016年重慶市居民醫保新增醫保待遇:按照國家建立普通門診統籌有關要求,從2016年起重慶市將建立基層醫療機構居民醫保普通門診費用報銷制度。
在定額包乾基礎上,參保人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服務站以及一級及以下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等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就醫購藥費用,可由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報銷一定金額,具體辦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報市政府同意後發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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