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機動車禁鳴區域的通告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機動車禁鳴區域的通告》是重慶市人民政府為進一瞳減少機動車喇叭噪聲,使更多的人民民眾有一個安靜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信息,正文,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3102
【發布文號】重府發[1996]65號
【發布日期】1996-04-29
【生效日期】1996-05-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正文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機動車禁鳴區域的通告
(重府發〔1996〕65號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自1995年5月16日市政府發布《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機動車喇叭噪聲的通告》以來,在有關區域和路段實施禁鳴,取得了顯著效果。為進一瞳減少機動車喇叭噪聲,使更多的人民民眾有一個安靜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現決定將機動車禁鳴喇叭的範圍擴大到以下路段和居民稠密區,特通告如下:
沙坪壩區:紅岩村經小龍坎至重慶建築大學;小龍坎經石碾盤、天星橋至西南醫院;石碾盤至陳家灣;烈士墓至雙碑。
九龍坡區:楊家坪至丁家埡口;石坪橋經石橋匍至小龍坎。
江北區:觀音橋到貓兒石;紅旗河溝至大石壩。
南岸區: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南坪至後堡(包括南坪新街和南坪后街);南坪經海棠溪、上新街至彈子石。
大渡口區:袁家崗至九宮廟;躍進路、翠園路;文體路;大中路(九宮廟至人民服裝廠段)。
城區內涉外賓館和學校周圍路段(以禁鳴禁牌為準)。
違章鳴喇叭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機動車喇叭噪聲的通告》處罰。
本通告自1996年5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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