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發〔2005〕62號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加快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全面提升商貿流通產業發展水平,把商貿流通產業培育成為全市經濟的先導性產業,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從戰略高度認識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意義
(一)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的重要性。流通是連線生產與消費的橋樑和紐帶,現代流通是現代經濟的血脈和火車頭。經過20多年的改革發展,目前商品生產已從總體短缺變為總體過剩,商品流通從賣方市場變為買方市場,市場競爭從國內競爭變為國際化競爭,市場需求對經濟發展的約束越來越大,商貿流通已經成為決定經濟運行速度、質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加快我市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是應對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競爭,建立現代商貿流通體系的必然要求;是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促進大城市帶大農村,解決“三農”問題的迫切需要;是擴大消費,拉動生產,增加就業,完善城鎮功能,保障消費安全的有效途徑;是推進富民興渝、建設長江上游經濟中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舉措。
(二)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的緊迫性。目前,全市商品市場建設初具規模,流通主體多元化基本形成,現代流通方式快速發展,對外開放成效明顯,流通規模不斷擴大。但應看到,按照建設長江上游經濟中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對發展商貿流通產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重生產輕流通”的觀念仍未根本轉變,流通領域改革相對滯後,市場體系有待完善,農村市場開拓不力,流通現代化水平較低,消費環境有待改善,聚合輻射能力尚需增強。這些是差距,也是潛力;是壓力,也是動力。
二、進一步明確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的總體思路
(三)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的指導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長江上游商貿中心為目標,以開拓市場特別是農村市場、擴大消費為主線,以深化商貿流通體制改革為動力,推進傳統商業經營方式向現代流通方式轉變,傳統流通格局向大市場、大貿易、大流通轉變;堅持發展商貿流通與推進新型工業化、農業產業化和城鎮化相結合,建設有形市場與發展無形市場相結合,培育大型商貿流通企業與搞活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相結合;加快市場法制監管體系、市場監測調控體系、商業信用體系等三大商貿流通市場環境工程體系建設,促進市場繁榮與規範市場行為、加強市場監測調控相結合,提升流通現代化水平和增強區域聚合輻射能力。
(四)建設長江上游商貿中心的目標要求。到2010年形成長江上游商貿中心的基本框架,到2020年建成長江上游商貿中心。建設長江上游商貿中心的目標要求是:
――發揮區域性現代物流基地、購物消費樂園、商貿信息中心三大商貿流通功能。到2010年,全市倉儲面積達到650萬平方米,貨物運輸量達到8億噸,形成連線東西、輻射周邊的現代物流基地;主城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占全市的50%以上,形成舒適、安全、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購物消費環境;搭建連線全國、溝通各行業、融合政商的電子信息平台,大型商貿企業信息化率達到80%以上,形成長江上游商貿信息樞紐,在西部地區率先實現流通現代化。
――重點完善四個層次商貿服務網路建設。構建和完善都市中央商務區、區縣中心商圈、商業特色街(專業市場)和鄉鎮(社區)商業點四個層次商業服務網路,溝通城鄉商貿流通。到2010年,初步形成中央商務區規劃建設的基本框架,建設完善20個區縣中心商圈,建成20條商業特色街,形成10個專業批發市場群,建設完善100個鄉鎮商業設施,建成60個社區商業服務中心。
――擴大商貿流通規模。到2007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1350億元,其中連鎖經行銷售額達到340億元,商品銷售總額達到2400億元。2010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2000億元,“十一五”期間年均增長13%,其中連鎖經行銷售額達到600億元,商品銷售總額達到4000億元以上,“十一五”期間年均增長16%以上。
(五)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的新方向。積極鼓勵綜合超市、專業店、專賣店、便利店、倉儲式會員店、折扣店、網上商店等有店鋪和無店鋪等業態的發展。鼓勵民營、外資等非公經濟發展商貿,鼓勵其參與國有商業企業改革,形成多元化的市場主體。鼓勵組建大公司、大集團,形成主導流通市場的新格局。鼓勵實行內外貿一體化,貿工農一體化。鼓勵生產性加工企業的物流實行社會化服務。鼓勵汽摩、建材、家具、機電、化醫、服裝等專業批發市場的培育發展。
三、積極引導和擴大消費需求
(六)促進新型消費成長。加強市場分析,引導企業不斷拓展商品和服務範圍,滿足即期消費,激活潛在消費,創造未來消費。努力培育住房、汽車、通訊、旅遊、健身等新的消費熱點。積極發展信貸消費、租賃消費等新的消費方式。
(七)鞏固擴大傳統消費。大力發展集購物、餐飲、休閒、娛樂等功能為一體的便民商業網路。制定行業標準,鼓勵發展住宿、洗理、洗染、維修、保健、家政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業。規範發展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服務領域,滿足多層次、多樣性的消費需求。
(八)努力拓展農村消費。積極發展適合農民消費水平和需求層次的商貿服務。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名店名品下鄉”活動,組織適銷對路的化肥、農藥、農機具等生產資料和家電、家具等生活資料服務農民。發展生產配套服務和生活服務。培育農村二手市場。改善農村消費環境,拓寬農村消費領域,探索發展農村消費信貸,推進農村安全消費、方便消費和實惠消費。培育農村經紀人隊伍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開展農商對接活動,建立農商間長期穩定的產銷合作關係,送工業品下鄉,帶農產品出村。
四、全面提升商貿流通區域性聚合輻射能力
(九)做強做大商品批發市場。最佳化市場布局,主城區重點建設汽摩、化醫、建材裝飾等集散能力強的專業市場群。全市建成農產品、小商品等30個大型批發市場,形成小五金、飼料獸藥等10個特色專業市場。通過新建、改擴建、聯合重組,推廣競買制、拍賣制、電子網路等多樣化現代交易方式,促進傳統批發市場轉型升級。
(十)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構建以大型物流基地為核心,各種物流配送中心為節點,布局結構合理、技術設施先進、運轉暢達高效的現代物流體系。重點打造寸灘港、團結村鐵路貨櫃中心站、萬州港、涪陵港、渝北空港等一批區域性大型物流基地。整合社會物流資源,促進傳統物流向社會化、專業化、現代化轉化,有條件的生產企業要科學設定供應鏈流程,逐步分離物流業務。大型連鎖經營集團要建立具有現代管理水平的採購配送中心。支持物流企業以多種方式與境外、市外先進物流企業合資、合作,重點培育和引進長安民生、中集等一批大型物流企業。推動理貨、採購、倉儲、分撥、配送等第三方現代物流企業發展。建立與生產基地直接掛鈎的農產品配送中心。
(十一)積極發展會展業。引入市場化運作方式,擴大會展經濟規模,提升會展水平。加強會展業與交通、餐飲、酒店、旅遊等相關行業的融合,延伸產業鏈。加快國際會展中心等大型展覽場館和配套設施建設。培育在國內外有影響的市場主體和會展品牌,積極爭取國內外大型會展。辦好中國重慶投資貿易洽談會、高交會、軍博會、家博會、汽摩展、三峽國際旅遊節、重慶火鍋節等綜合性、專業性會展,搭建經貿合作平台。
五、進一步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
(十二)推動連鎖經營加快發展。圍繞品牌、資產運作,通過直營、特許加盟等方式,整合改造分散經營的雜貨店、小店鋪,逐步建立連鎖企業集團。振興“老字號”企業,支持其運用品牌、管理技術等優勢發展連鎖網路。引導城市連鎖店、專賣店向農村延伸。支持品牌連鎖企業向市內外擴張,到2010年全市重點培育發展20戶不同行業的連鎖經營龍頭企業,力爭5―8戶成為全國連鎖百強企業。
(十三)積極穩妥推進電子商務。加快流通企業信息化建設,實現企業內部和企業間資源共享。大力推廣時點銷售系統,建立完善管理信息系統、客戶關係管理系統、企業資源計畫系統等商業智慧型體系。積極探索傳統零售方式與電子商務相結合的模式,逐步提高網上交易比例。到2010年,電子商務網上交易規模達到100億元。特別是連鎖經營企業要加快電子商務的套用。促進銀企合作,推廣信用卡消費,擴大刷卡結算覆蓋面。
(十四)穩步發展新的經營方式。適應消費方式的新變化,穩步發展拍賣、競買、直銷、網上購物、電視購物、郵購、自動售貨等新的銷售方式。建立健全相應的交易制度,逐步規範交易行為,擴大銷售服務範圍,充分滿足和方便人民民眾生活需求。
六、不斷完善商貿流通設施
(十五)完善商貿流通發展規劃。堅持規劃先導,突出特色,完善功能。商貿流通發展規劃要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結合,與旅遊業、金融業、房地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相促進。編制完善商貿中心建設、商業網點布局、現代物流發展、加油(氣)站定點布局等專項規劃。市、區縣(自治縣、市)商貿主管部門應作為本級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成員單位,對大型商貿設施建設進行合理調控。主城區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區縣(自治縣、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貿設施建設項目,在規劃部門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許可證之前,由商貿主管部門出具商業網點規劃的確認意見書。建立大型商貿設施建設項目監測系統,對網點數量、布局、結構及市場需求實施動態分析並及時發布信息,引導企業投資行為。
(十六)推進商業服務網路建設。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層次分明、體系完備的要求,重點建設都市中央商務區、區縣(自治縣、市)中心商圈、商業特色街(專業市場)和鄉鎮(社區)商業點四個層次的商貿服務網路。
都市中央商務區要完善配套設施,提高商務功能集中度,引入國內外大集團地區總部,力爭到2010年,引進世界500強企業50家。重點發展金融、信息、諮詢服務和文化娛樂。最佳化商業結構,合理布局業態業種,提升消費檔次,打造一批精品、專賣旗艦店,使之成為展示重慶商貿流通繁榮繁華的重要視窗。
區縣(自治縣、市)中心商圈要密切結合本地優勢,突出區域特色,選準市場定位,整合分散網點,形成有一定規模的商圈,影響和帶動一定區域的需求升級。
商業特色街(專業市場)建設要突出特色,風格各異。城市要重點打造一批購物、餐飲、休閒等特色專業街。
在農村實施鄉鎮建超市、村社建商店的“雙建”工程。重點發展鄉鎮農貿市場,建設標準化“農家店”,提升“農家樂”檔次,到2010年,力爭建成1000個鄉鎮連鎖超市,10000個村社便民店。在社區要按照300米半徑的標準建設便利店、折扣店。推進“廚房工程”,發展早餐網點和中式快餐店。加快農貿市場升級換代,到2010年,主城核心區力爭完成80家“農改超”、“農加超”,使之成為生鮮食品和蔬菜超市。
(十七)鼓勵和引導多種經濟成分投資商貿設施建設。投入的重點是鄉鎮農貿市場,特別是中心鎮商業設施和邊貿市場;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設施;食品機械化加工、儲藏、運輸設備設施;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儲備設施。商貿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保持15%的年均增速。
七、加快推進商貿流通企業改革開放
(十八)推進國有商貿流通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加快推進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增強國有資本集中度,提高國有資本運行質量。引入戰略投資者和民營資本參與國有資本重組,最佳化企業資本結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規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改革中要妥善安置職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十九)培育商貿流通大公司、大集團。鼓勵商貿流通企業以資本和品牌為紐帶,通過控股、參股、兼併、收購、特許經營等方式,實現有效擴張。積極培育經營主業突出、管理技術先進、核心競爭力強的商貿流通大公司、大集團,使之成為我市商貿流通領域的龍頭企業。到2010年,形成年銷售額超百億元的企業集團2家,超50億元的5家,超10億元的20家。培育2家大集團力爭進入全國商貿流通30強企業行列。
(二十)搞活中小商貿流通企業。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是流通企業的主體和增加就業的重要渠道。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中小商貿流通企業,重點扶持有特色、有品牌、吸納就業人員多的商貿流通企業。引導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推進組織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和服務創新,全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競爭實力。舉辦“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年會”,搭建連鎖加盟、產權交易、技術引進、業態創新、信息共享、信貸支持和法律諮詢等服務平台,為中小商貿流通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十一)擴大商貿流通領域對外開放。大力實施“引進來”、“走出去”戰略。重點引進國外先進的行銷方式、經營理念和流通技術,引導外資投向農村市場和流通現代化建設。吸引國內外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在我市設立地區總部、連鎖店和物資採購配送中心。推動更多企業進入零售企業全球銷售網路。加強與港、澳、台服務貿易方面的合作交流。打破地區封鎖、內外貿分割和行業分割,促進各種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動,鼓勵平等競爭。加強與長江流域等地區的經濟合作,聯手川陝鄂湘黔滇等周邊地區打造區域性市場平台,繁榮邊貿。鼓勵優勢商貿企業“走出去”到市外、境外開店設場,擴展市場空間,發展行銷網路,將重慶品牌推向全國、推向世界。
八、切實加強商貿流通發展的市場環境體系建設
(二十二)加強商貿流通法制監管建設。針對流通領域各種新情況,制定相關法規、規章、行業標準和服務規範,依法治商。商貿、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防疫等部門要協同配合,開展專項治理和綜合執法,依法打擊制假售假、商業欺詐、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公示有嚴重不良經營行為的企業,依法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二十三)建立健全市場監測調控體系。加強市場監測工作,區縣(自治縣、市)商貿流通主管部門要建立市場信息快速反應系統,加強重要生產資料和肉類、糧油、食鹽、食糖、蔬菜、成品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預警和調控,定期發布市場景氣指數和國內外市場行情,制定重要生產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應急預案,建立生產生活必需品地方儲備制度。重點流通企業要及時報送商品監測信息資料。
(二十四)推進商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商貿流通領域的精神文明建設,大興“誠信經商”之風,嚴守職業道德,做到誠實守信、童叟無欺。開展“渝商千店重誠信”和創建市級文明市場等活動。推進商貿流通企業信用分類試點,逐步實行信用分類監管。規範發展商會、行業協會等中介服務組織,充分發揮其行業自律作用。
(二十五)繼續實施食品放心工程。制定食品行業管理規範,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健全企業自律、中介服務、政府監督相結合的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加快推進生豬定點屠宰,提倡一次性火鍋底料,積極推行集中處理餐飲行業的廢棄物,確保消費者放心消費。
(二十六)加強特種商品管理。制定完善成品油、民爆器材、液化石油氣、危險化學品、報廢汽車、再生資源等行業發展規劃和管理法規、規章,實現對特殊行業和特種商品的法制化、規範化管理。完善菸草、食鹽等專賣專營。
九、支持商貿流通加速發展的政策
(二十七)財政支持政策。建立商業結構調整資金補充機制,從2005年(以2004年為基數)到2007年每年增長10%。同時,最佳化商業結構調整資金的使用方向,主要對改善商貿流通環境、打造平台、提升城市商業整體形象、業態調整升級等政府公共服務方面的建設項目提供貸款貼息,使其發揮更大的作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扶持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特別是民營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電子商務。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服務業建設項目。各區縣(自治縣、市)可根據自身財力支持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完善市場風險調節資金管理辦法,確保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物價穩定。
(二十八)稅收支持政策。經市政府認定的大型商貿流通企業,符合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規定的,在2010年內,企業所得稅減按15%計征。商貿流通企業購進國產設備符合稅法規定的,享受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黔江、酉陽、秀山、石柱、彭水等區縣(自治縣)新辦的第三方物流企業和年營業額在2億元以上的連鎖企業新辦直營店的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免三減半。連鎖企業所屬的直營連鎖店,符合規定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由總部向其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流通企業購置的信息化系統設備,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縮短為2年。
(二十九)金融支持政策。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在國內外上市或發行債券。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商貿流通企業的銀行授信額度。發揮政策性金融對重點商貿流通企業的支持作用。在國有商貿流通企業改組過程中,經金融機構等債權人同意,可採取多種方式處理企業的債權債務。切實解決中小商貿企業融資難問題,通過再就業貸款、小額信用貸款等方式,大力支持個體商貿服務業的發展。積極運用融資租賃、信託、汽車信貸等多種金融工具,為商貿流通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三十)土地房管支持政策。凡經市政府批准的生產性物流項目,其用地可按工業用途出讓。經市政府批准的服務性物流項目,其用地按經營性用途,實行招拍掛出讓方式供地。對企業承租的經營性直管公房,可在企業改制後,由企業繼續與房屋管理部門建立租賃關係;也可在企業改制後,按照土地房屋管理部門確認的價格將公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使用企業。
(三十一)規費優惠政策。大型流通企業集團實施內部重組過程中,涉及到企業資產、股權變動的,免繳有關收費;未涉及產權變動的,內部收益轉移不重複繳納規費。符合規定的農產品批發市場按規範化標準進行改造,經市商委、市工商局驗收合格的,減半收取市場管理費。每年從市場管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由市財政納入部門預算,重點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檢測中心、信息中心、結算中心及基礎設施。逐步實現商貿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水、電、氣同價。防空地下室按照國家規定應同步配套建設,確因地質、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交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減半徵收。繼續推進“菜籃子工程”,鮮活農產品超市建設免交配套費。有關管理部門要對出入城區的生鮮食品配送車輛發放臨時通行、停靠特許證。
十、加強對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的領導
(三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務必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商貿流通面臨的新形勢,把商貿流通發展和改革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全市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商委。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要重視商貿流通工作,區縣(自治縣、市)班子中要有熟悉業務的領導成員分管。特別是區域性商貿中心更要加強領導,發揮對周邊的輻射和帶動作用。
(三十三)嚴格目標考核。把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納入各區縣(自治縣、市)和市級有關部門的年度考核。市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制定考核目標,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加強督促檢查。
(三十四)改善行業管理。各級商貿流通主管部門要提高服務水平,堅持依法行政,創造發展環境,加強調查研究,儘快從管理企業轉向管理行業,從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從微觀管理轉向巨觀管理。建立專家諮詢和市民評議商貿流通工作制度,加強與相有部門的配合,建立協調交流機制、互動機制、日常工作機制,共同做好對商貿流通的服務和市場監管工作。加強對行業協會的指導和管理。組織開展“商貿流通企業30強”評選活動。
(三十五)加強商貿流通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商貿流通產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最佳化人才環境,加強企業家、職業經理人、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注重商貿流通產業人才的引進。開展商貿流通產業職業技術教育、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競賽,不斷提高商貿流通產業員工的整體素質。
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配套措施,確保各項要求和政策落實到位,大力促進我市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和改革。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