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的實施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進行了一系列措施加強改善農村人局環境,將環境工作作為重點,在總體思想的指導之下,提出了目標任務,為我們展現了以後的農村人居環境狀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134號
渝府辦發〔2015〕134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5號)和全國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按照在西部地區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和五大功能區域協調發展的總體要求,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作為“科學發展、富民興渝”、統籌城鄉區域發展的重要舉措,以保障農民基本生活條件為底線,以村莊環境整治為重點,以建設宜居村莊為導向,從實際出發,循序漸進,全面改善我市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二)基本原則。
――堅持分類實施。充分考慮自然條件、資源稟賦、經濟發展、民俗文化等差異,堅持統一要求和尊重差異相結合,注重因地制宜,切實加強分類指導、因村施策。
――堅持突出重點。堅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優先安排保障農民基本生活條件的項目,著力提升農村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實現與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目標。
――堅持注重特色。緊緊圍繞五大功能區建設,根據山區、平壩、城郊實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體現巴渝鄉村風情和田園風光,注意保護農村優秀傳統文化。
――尊重農民意願。充分發揮農村民眾的主體作用,不得強制或變相攤派,增加農民負擔。要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與促進農民創業和增收相結合,著力解決農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三)目標任務。
到202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的農村居民住房、飲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條件明顯改善,人居環境基本實現乾淨、整潔、便捷,建成600個各具特色的美麗宜居村莊。
二、工作重點
(一)加快編制村莊規劃。
各區縣(自治縣)要根據我市功能區劃分和各自發展定位,編制本行政區域村莊布局規劃,對現有村莊進行科學分類,明確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村莊規劃要合理確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項目與建設標準,明確不同區位、不同類型村莊人居環境改善的重點和時序。村莊規劃要符合農村實際,滿足農民需求,體現鄉村特色和產業發展要求。規劃編制要深入實地調查,堅持問題導向,保障農民參與,並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規劃內容要明確公共項目的實施方案,提出加強村民建房質量和風貌管控要求;充分結合發展現代農業的需要,合理區分生產生活區域,統籌安排生產性基礎設施。規劃成果要通俗易懂,主要項目要達到可實施深度。
(二)著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
對基本生活條件尚未完善的村莊,主要開展以危房改造、道路建設、安全飲水等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
改造農村危房。深入開展農村危房現狀調查,科學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到2020年基本實現無危房的目標。繼續推進高山生態扶貧搬遷,改善農村貧困民眾生活條件。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管,落實農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提升農房節能性能。開展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提高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加快農村道路建設。按照先通行政村、逐步向自然村延伸的要求,開展村內道路建設和農村主幹道硬化。加強行政村道路建設,加快構建農村聯網公路,到2020年實現300戶以上的撤併村公路通達率100%。加大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投入,強化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每年建設農村人行便道4000公里以上。
保障飲水安全。繼續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通過新建、擴建、改造、聯網以及加強農村水源保護、水質檢測能力建設和開展水廠信息化試點等措施,進一步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供水保證率和工程運行管理水平,建立“從源頭到龍頭”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管護體系,鞏固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高農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到2020年農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
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工程,促進可再生能源供電,全面解決不通電農村居民用電問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完善消防、防洪等防災減災設施。
(三)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
對基本生活條件比較完善的村莊開展以髒亂差治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垃圾污水處理、衛生改廁等為重點的環境綜合整治。
治理農村髒亂差。開展清垃圾、清柴草、清糞堆、清院落、清溝渠等專項治理活動,重點治理柴草亂放、糞便亂堆、垃圾亂丟、亂搭亂建等突出問題。廣泛發動民眾,深入開展環境整治行動和衛生村、健康村創建活動。把糞便處理和發展規模化沼氣、戶用沼氣結合起來,推進農村沼氣建設與改廚、改圈和改廁相結合,大力推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編制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合理規劃畜禽圈舍和養殖集中區,促進畜禽養殖合理布局。鼓勵和引導零散、小規模飼養向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養殖轉變,大力發展生態、安全、高效、健康養殖,開展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治理,逐步建立農村病死動物無害化收集和處理系統,加快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合理處置農藥包裝物、農膜等廢棄物,加快廢棄物回收設施建設。
開展垃圾污水收集處理。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交通便利且轉運距離較近的村莊推廣“戶集、村收、鎮運、區域處理”垃圾收集處理模式,其他村莊的生活垃圾可通過適當方式就近處理,推進生產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綜合利用。到2020年,力爭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的行政村比率提高到80%。建立村莊保潔制度,開展垃圾“分類分揀、源頭追溯、定點投放”試點,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逐步向農村延伸,因地制宜開展農村污水處理,到2020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受益農戶覆蓋面達70%以上。離城鎮較遠且人口較多的村莊,可建設村級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紮實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
加快農村改廁步伐。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廣泛開展愛國衛生宣傳教育,營造人人講衛生、愛環境的良好社會風尚。大力推進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到2020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75%,每個村至少建設1個無害化衛生公廁。加強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技術培訓與指導,提高農民衛生意識。
(四)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加強對村域的規劃管理,保持行政村整體風貌與自然環境相協調。穩步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節約集約使用土地。結合水土保護、農村土地整治等,保護和修復農村自然景觀與田園風光,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產業,建設宜居村莊,打造特色景觀旅遊名村。制訂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規劃,完善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傳統名居目錄,建立健全保護和監管機制。加快農村信息化基礎設施和網路建設,推進光纖進村入戶,強化農村信息化套用,推動農村信息化與特色產業、特色效益農業、生態旅遊業等深度融合。
到2020年,基本建成600個各具特色的美麗宜居村莊,同步配套“六通”(通道路、供電、給水、排水、廣播電視和通信)、“六有”(有小廣場、便民商業網點、醫務室、垃圾收運點、農家書屋、幼稚園)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實現科學規劃布局美、村容整潔環境美、創業增收生活美、鄉風文明身心美的目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重慶市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市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的統籌指揮和重大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委,由市城鄉建委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城鄉建委、市農委、市環保局、市市政委、市衛生計生委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
(二)落實工作責任。
市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好牽頭協調作用,督促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區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市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投入,並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提供指導。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將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區縣(自治縣)負總責、鄉鎮(街道)狠抓落實、村(社區)組織實施的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配套的實施辦法、推進方案、年度計畫,統籌規劃、精心安排、加快推進。
(三)加大投入力度。
充分整合資源,全面建立政府主導、村民參與、社會支持的投入機制。市級財政要加大對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的專項補助資金投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安排落實專項補助資金,用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同時,要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司其職、各記其功”的原則,進一步整合危房改造、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土地整治、農村飲水安全、農村公路、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垃圾收集處理、污水治理、禽畜污染防治、沼氣建設、農村改廁、“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等相關涉農項目資金,集聚財力集中投入。建立有效的引導和激勵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完善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獎補機制,有效調動農民參與的積極性。
(四)健全管理制度。
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逐步建立健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做到有制度、有資金、有人員,提高管理管護人員素質。加強服務型基層黨組織自身建設,充分發揮其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中的引領作用。制定村規民約,落實農民主體責任,加大宣傳引導力度,提高農民的環境意識、衛生意識。
(五)加強督促檢查。
市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通報各區縣(自治縣)工作進展,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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