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實施意見

2014年6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4〕58號印發《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主要任務是:強化科學規劃引領;大力改善農村住房條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公共服務設施與公共場所配套;大力改善村莊環境風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實施意見
  • 檔案:川辦發〔2014〕58號
  • 任務一:強化科學規劃引領。
  • 任務二:大力改善農村住房條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14〕5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5號)精神,大力改善我省農村人居環境,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圍繞“三大發展戰略”,堅持“分類指導、循序漸進、突出特色、農民主體”原則,以保障農民基本生活條件為底線,以實現農村全面小康為目標,以推進幸福美麗新村為抓手,以環境整治為重點,以建設宜居村莊為導向,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全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到2020年,全省農村居民住房、飲水、用電、通訊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條件明顯改善,人居環境基本實現乾淨、整潔、便捷,80%左右的行政村完成人居環境改善任務。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科學規劃引領。
1.深化縣域新村建設總體規劃。注重規劃統籌,在編制完善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縣域新村建設總體規劃。注重因地制宜,按照宜聚則聚、宜散則散、適度聚居的原則,最佳化中心村和一般村布局,科學規劃幸福美麗新村(聚居點)和不同類型的村莊人居環境治理。注重城鄉基礎設施互連互通、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合理確定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2.完善新村聚居點和舊村落改造提升規劃。按照省有關規範要求,完善新村聚居點和村莊整治規劃,加強與農業產業發展、土地利用等規劃的銜接,增強規劃的可操作性。遵循“慎砍樹、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傳承歷史文化和耕讀文明,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儘可能在原有村落基礎上建庭院、建入戶路、建沼氣池,改廚、改廁、改水、改圈,提升民居使用功能,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公共服務,改善居民生活條件,展現“房前屋後、瓜果梨桃、鳥語花香”的田園風光。
3.加快制定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規劃。編制列入國家、省名錄的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規劃。體現原村落古建築、古構築物、原生產生活方式和名木、古樹、古井、古路的保護,注重傳統村落選址、格局、風貌以及自然和田園景觀等整體空間形態與環境融合。涉及的文物保護單位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要制定專門保護措施。
(二)大力改善農村住房條件。
1.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加快農村危房全面調查進度,編制農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規劃。結合幸福美麗新村建設,整合政策資金,積極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秦巴山區、烏蒙山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到2020年,全面完成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建立健全農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
2.保障農村貧困民眾基本住房需求。堅持把扶貧解困作為推進新村建設的首要任務,把解決貧困民眾的住房問題作為重大民生工程,擺在重中之重位置,先難後易,攻堅破難,採取專項投入、資金整合、財政支持等辦法,通過政府兜底、盤活農村閒置資產、配套建設廉租房等形式,注重基本保障和基本功能,切實解決農村無房戶、危房戶、住房困難戶住房問題。
3.提高農房建設質量安全。把“安全第一、質量至上”放到首要位置,堅持農房選址“三避讓”原則,強制推行農房建設抗震設防標準;加強農房技術服務指導,強化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健全村鎮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巡查管理制度;規範農村建築工匠從業資格管理,強化建築質量安全責任;加強農村建築工匠分級培訓,提高施工技能水平,確保新開工建設的農房達到抗震設防和質量安全要求。
4.推進農房節能環保建設。大力推廣低碳技術,引導農村新建住房採用節能、節水新技術、新工藝和新型環保材料,提倡使用本土環保建材,推廣節能爐灶和新能源燃料用具,建設綠色民居。大力開發農村可再生能源,在適宜地區大力普及戶用沼氣,推動秸稈資源化、能源化等綜合利用設施建設,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
(三)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1.完善提升農村道路系統。加快推進通鄉通村道路建設,完善農村對外交通路網體系,著力推進村組聯繫道路、入戶道路,解決生產生活道路不暢的問題。加強機耕便民道建設,解決農業機械下田難等問題。到2020年,全省實現100%的建制村通公路,其中95%為水泥路(油路);基本實現村組之間道路互通,村莊和聚居點道路硬化率達到100%;糧食生產主功能區、糧經複合示範區機耕道通達率達85%。
2.推進農村水利設施和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結合水土保持工程,保護和修復水塘、溝渠等鄉村設施,疏浚坑塘河道。加強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完善飲水安全監測網路,保障農村飲水水質安全。加快推進農村聚居點集中供水設施建設,提高自來水普及率,力爭供水到戶,滿足人畜安全、方便飲水需要。按照“先急後緩、先重後輕、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原則,優先解決水質性缺水及農村集鎮、居民聚居點和農村學校等民眾的飲水安全問題。因地制宜推進城鄉區域供水,依託縣城、集鎮自來水廠,延伸供水管線,統籌解決鄰近農村居民點的飲水需求。
3.推進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有序實施農網升級改造,進一步擴大農村電網改造面和供電覆蓋面,提高電網供電能力和電能質量,逐步建成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技術先進和管理規範的新型農村電網,2020年底前全面解決不通電農村居民用電問題。
4.加快農村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將寬頻網路建設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加快農村網際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擴大第三代移動通信(3G)網路覆蓋農村範圍,探索農村寬頻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合作新模式。在新村規劃建設中,統籌安排和規劃建設下一代廣播電視網路(NGB)、通信和其他基礎設施。
5.加強農村環衛和綜合防災設施建設。加快農村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場所和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與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合理布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無害化處理設施,推進標準化公共廁所建設;礦藏、能源、森林等資源的開發利用要首先滿足環境保護要求,堅決防止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切實加強暴雨洪澇、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設工程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設防標準;加強村莊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因地制宜配置消防栓等取水設施,結合村莊社區中心和公共場所建設合理布置避災疏散場地。
(四)加快公共服務設施與公共場所配套。在建好村“兩委”(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活動場所和便民服務中心、農民培訓中心、文化體育中心、衛生計生中心、綜治調解中心、農家購物中心(“1+6”村級公共服務活動中心)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要拓展幼稚園、社區物業管理站、社會綜合服務管理工作站、金融服務網點、公共停車場所等配套設施建設,形成公共服務與管理一體化的農村社區綜合體。統籌利用閒置土地、現有房屋及設施等,改造、建設村莊公共活動場所。考慮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模化生產需求,統籌建設晾曬場、農機棚等生產性公用設施,合理配置打穀場、堆場及牲畜欄等作業場地。
(五)大力改善村莊環境風貌。
1.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加強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快農村河道、水環境整治,支持規模化養殖場建設沼氣工程,開展畜禽糞污綜合治理與利用。完善農村垃圾“戶分類、村收集、鎮(鄉)運輸、縣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集、清運模式,推廣生活污水淨化處理技術;實施村莊綠化和環境美化行動,帶動農戶改水、改廚、改廁、改圈,切實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加強文明衛生知識宣傳,引導村民樹立生態文明理念,提高環境衛生意識,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習俗和文明的行為方式。
2.加強村莊特色文化保護和風貌塑造。完善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和民居名錄,建立健全保護和監管機制。注重保留和突出村莊原有的特色資源、地貌和自然形態,新村聚居點建設儘可能充分利用原有村落,加強特色民居院落保護,體現地域特色和文化傳承。大力推廣“微田園”建設經驗,引導農民利用好前庭後院和其他可利用空間,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態田園。搞好村口、路側和濱水地帶綠化,注重保護濕地和古樹名木。著力打造具有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的幸福美麗鄉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財政、環境保護、水利、交通運輸、電力和通訊等相關部門、單位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地要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調查,建立統一完善的信息系統,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年度實施計畫,統籌安排年度建設任務,並由市(州)人民政府匯總後於每年2月底前將本年度實施計畫及上一年度工作推進情況報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匯總後報省政府。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研究建立農村人居環境統計和評價機制。
(二)創新投入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的投入,重點向貧困地區傾斜。統籌農村土地連片綜合整治、交通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涉農資金,集中支持農村人居環境建設。完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機制,調動農民參與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的積極性。要創新投入方式,建立引導激勵機制,鼓勵市場資本、社會資本、民間資本參與農村人居環境項目建設,形成多元化、多形式投融資機制。通過政府委託、採購等方式,向社會購買村莊規劃建設、垃圾收運處理、污水處理、河道管護等公共服務。
(三)健全長效機制,強化村民主體。要切實堅持“建管並重”,健全村莊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處理、沼氣、河道等公共設施長效管護制度。落實機構、人員和經費,加強督查和考核。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管理權,健全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決策機制,深化村民自治,暢通民主渠道,推行村內事“村民議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逐步完善基層選舉、議事和公開、述職、問責等監督機制和村務監督委員會各項工作規章制度,規範落實財務公開制度和民主監督制度,推進項目公開、契約公開、投資額公開,引導村民全過程參與項目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積極發揮村民主體作用,帶動村民投工、投勞、投資,自己動手、自力更生改善居住環境、建設美好家園。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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