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意見

2006年11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6〕10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奮鬥目標和基本原則;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務;主要措施4部分。

主要任務是:制定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總體規劃;搞好農村民居建設規劃和質量管理;抓好農村民居防震保全技術服務;組織實施農村民居示範工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06〕100號
  • 印發時間:2006年11月15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6年11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意見
魯政辦發〔2006〕100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會議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重要意義
維護公共安全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農民民眾的居住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內容。提高農村民居的抗震防災能力,幫助農民民眾營造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有利於防止農民民眾因災致貧、因災返貧,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新農村建設和“平安山東”、“和諧山東”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科學防震、主動減災的有效途徑。
我省作為震災多發省份,存在著發生中強以上地震的地質構造背景,有44%的面積和45%的人口處在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和重點防禦城市。近幾年來,我省地震、建設等部門積極推進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開展了村鎮建設規劃和地震安全民居工程試點,探索取得了一些實踐經驗,收到明顯成效。但是,農村民居抗震防災能力仍然不高,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農村民居抗震設防管理相對薄弱,基本處於不設防狀態;規範農居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尚不健全;農民建房隨意性較大,不能科學合理地選擇建設場地,未對抗震不利地段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採取有效避讓措施;缺少規範的抗震設計和抗震措施,普遍存在著基礎與地基不牢固、結構不合理、主體強度不足、跨度和開間過大等現象,導致房屋整體抗震性能差;建築材料和材料配比達不到基本要求,缺少施工質量檢查和監督,農村建築工匠和建築隊伍缺少業務培訓和資質管理等等。
二、指導思想、奮鬥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民眾,通過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保障體系和技術服務網路,增強廣大農民民眾防震減災意識,全面提高農村民居抗禦地震和颱風、洪水、滑坡、土石流等自然災害的能力,力爭在2020年以前實現新建農村民居符合抗震防災要求,基本消除不具備抗震防災能力的危舊民居,確保在遭受6級左右地震時不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抗震防災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我省有山區有平原、有沿海有內陸、東西經濟發展不平衡等情況,區別對待,有針對性地加以指導。二是堅持經濟實用、抗震防災。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幫助引導農民科學選址,建設既可抗禦地震,又可防禦颱風、洪水、滑坡、土石流等自然災害,造價合理、經濟實用的房屋,營造安全的居住環境。三是堅持統籌安排、協調發展。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部署,把農居防震保全工作與現代村鎮建設、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治理結合起來,促進農村面貌的整體改善。四是堅持政府引導、農民自願。在加強政府支持和社會扶助的同時,充分調動廣大農民民眾的積極性,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引導農民自力更生建設安全家園,確保農民真正受益。
三、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思路。通過廣泛開展全省不同區域農村民居基礎資料調查、農村民居實用化抗震技術研究,編制種類齊全的建造、加固圖集;通過建設一批覆蓋範圍較廣的示範區、示範村、示範戶,形成農民新建、改造、加固住房優先考慮抗震問題的社會氛圍;通過防震減災宣傳教育、農村建築工匠培訓、技術服務網路建設等,不斷夯實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基礎。
(二)主要任務。
1.制定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各級政府要制定總體規劃,明確農村防震保全的工作思路、階段目標、建設內容和保障措施,並將其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新農村建設規劃。規劃要緊密圍繞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充分保障農民的切身利益。
2.搞好農村民居建設規劃和質量管理。做好村鎮建設規劃的編制、修訂工作,把抗震設防要求作為村鎮建設規劃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村鎮規劃的調控作用,使農民建房避開地震斷裂帶、抗震不利地段和滑坡、土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加強對統一建設的農居和農民自建房屋的抗震設防質量管理,積極探索有效的農居抗震設防質量管理機制和辦法。
3.抓好農村民居防震保全技術服務。在廣泛收集資料、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針對各地農村民居建築材料、建築風格的特點,開展農居抗震技術開發和施工工藝研究,提供適用於不同地區的農居設計圖集和施工技術指南。開展抗震防災環境和場地勘察,為農居建設選址提供服務。組織農村建築工匠培訓,普及抗震防災技術。依託地震群測群防網路等基層組織資源,逐步建立長期穩定的農村防震保全技術服務網路。
4.組織實施農村民居示範工程。各地應從實際出發,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原則,選擇有條件、有代表性的地方,採取示範區、示範村和示範戶等多種形式實施農村民居示範工程,新建、改造和加固一批安全適用的樣板農居,發揮以點帶面和典型示範作用,帶動農居工程的全面實施。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認真貫徹《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魯發〔2006〕1號),把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議事日程,建立完善工作體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監督檢查機制,組織實施好《山東省防震減災第十一個五年規劃》(魯政發〔2006〕25號)中確定的地震安全農居示範工程。
(二)加強對農居建設的監管力度。制定地方技術標準,建立健全農村民居建設質量監管辦法和程式。
(三)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多渠道籌集資金。儘快開展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服務工作,廣電、科協等部門給予積極配合,省財政統籌給予支持。按照民眾自籌為主、政府支持為輔的原則,出台相關扶持政策,拓寬農民建房資金渠道,對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予以重點幫扶。對口支援單位要積極幫助困難地區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四)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地震、建設等部門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按職責分工做好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組織管理和技術服務,結合村莊規劃編制、村莊治理試點、“百鎮千村示範工程”等,抓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試點示範。
(五)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環境。各地要充分發揮宣傳輿論導向作用,採取農民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持久地普及農村民居抗震防災知識,做到家喻戶曉;大力宣傳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廣地震安全農居建設的典型經驗,提高農民民眾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動員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農村民居防震保全工作。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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