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4〕98號
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文字號 渝府辦發〔2014〕98號 渝府辦發〔2014〕98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是按照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市委三屆四次全委會議要求,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2022年4月21日,據中國政府網訊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在中國境內參加...
《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
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加大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力度,多繳多補;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長繳多得;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增加個人積累,切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
根據《重慶市行政立法基本規範(試行)》(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17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清理規範性檔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4〕152號)要求,市政府對重慶直轄以來至2014年10月31日期間制定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
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激勵機制,經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為進一步完善繳費激勵機制,鼓勵參保人合理繳費,實現多繳多得,自2017年繳費年度開始,調整繳費補貼標準並增加繳費補貼...
1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3〕82號)12.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的通告(渝府發〔2004〕32號)1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發...
為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殘聯等部門和單位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10〕389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縣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以下簡稱“兩個體系”)建設,縮小殘疾人...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在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發布的。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發布單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辦好一批重點民生實事的通知》是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2013年8月23日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辦好一批重點民生實事的通知 發布文號 渝委辦〔2013〕48號 ...
為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合併實施工作,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以下簡稱《意見》)確定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現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2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科委等九部門關於促進中國重慶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成果交易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渝辦發〔2000〕172號)24.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辦發〔...
9.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的通告(渝府發〔2009〕54號)10.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09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渝府發〔2009〕56號)11.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
2014年9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4〕49號印發《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及調整、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和制度銜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2014年4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4〕23號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轉移...
2013年3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3〕15號印發《關於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待遇調整、基金管理、基金...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重慶市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規劃(2011―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3年1月23日重慶市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規劃...
2014年7月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4〕25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與...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精神,現將我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更名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就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1]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09〕47號檔案批覆了《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現將國辦復函和《總體方案》印發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4〕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現...
《關於《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的政策》是瀋陽市施行的政策。中文名 關於《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的政策 施行地區 瀋陽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