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在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發布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時間: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時效性:有效
渝辦發〔2012〕66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重慶市老齡事業發展
“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重慶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為加快發展老齡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重慶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現實基礎。
“十一五”時期是我市老齡事業快速發展期。老年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健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比全國提前一年、率先在西部實現全覆蓋,保障待遇水平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覆蓋全市,提前一年完成計畫。老年社會福利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初步建立,五保老人供養標準翻了兩番。養老服務設施和服務能力有效增加,敬老院建設取得良好成效,全市平均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機構床位18.9張。老年維權和優待工作不斷加強,建立了市、區縣(自治縣)、鄉鎮(街道)三級法律援助工作體系,老年人合法權益得到有力保障,敬老優待服務內容和範圍不斷擴大,全市老年活動場所日益增多。老年文體教育事業不斷發展,初步形成了以老年大學為龍頭、以各類老年學校為補充的老年教育網路體系,老年公共文化產品供給加強,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
(二)發展形勢。
“十二五”時期,是全市老齡事業發展的重要機遇期。“五個重慶”引領民生導向發展之路,推動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實驗,老齡事業發展的財力支撐將更加厚實、老齡事業發展的政策力度將更加有力,老齡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將更加完善。
隨著人口老齡化第一次高峰的到來,我市老年人口將快速增長。2010年年底,全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為538.92萬、占總人口的16.44%,其中農村老年人口為340萬、占老年人口總數的63.20%。據預測,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數量將達到637萬,平均每5個人中就有一個老年人,其中農村老年人口將達到400萬。
市委、市政府歷來關心老年民眾,重視老齡工作,不斷採取積極措施,推動老齡事業發展進步。但是,我市當前老齡事業發展水平仍然落後於經濟發展水平,老齡公共服務仍然不能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主要表現為:養老服務資源總量不足,供需矛盾明顯;老齡基本服務體系尚不健全,農村老齡問題突出,城鄉和區域之間差距仍然較大;社會管理體制還不適應老齡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對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充分利用當前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有利時機,樹立積極的人口老齡觀,制定周密的應對方略,採取有力的行動措施,著力解決老齡事業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準繩,圍繞市委三屆九次全委會作出的《關於縮小三個差距促進共同富裕的決定》(渝委發〔2011〕23號),以科學發展觀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結合“五個重慶”建設、“民生十條”和“共富十二條”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率先在西部地區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老齡事業發展體系,不斷提高為老服務水平,讓全市老年人共享重慶改革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積極參與。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積極發展老齡事業並推動社會化進程。加強政策指導、資金支持、市場培育和監督管理,創新老齡社會公共服務供給模式,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上的基礎性作用,引入競爭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老齡事業發展,形成多元參與、開放競爭的發展格局。
――堅持區域統籌,縮小城鄉差距。立足於縮小城鄉老年人享受公共服務的差距,加大公共資源和政策向三峽庫區、渝東南地區老年人傾斜力度,促進為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堅持社會公平,促進共享式增長。發展老齡事業既要重視發展,又要重視社會公平。要按照公平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以調節,使城鄉老年人能更多地享受改革發展成果。
――堅持以人為本、分類服務管理。以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為出發點,切實改善為老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水平,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重點關注城鄉中低收入、失能失智、高齡、空巢等老年群體的需求,確保他們和其他社會群體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提高生活質量。
(三)發展目標。
――縮小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水平差距,逐步實現公平、公正的社會保障全覆蓋,力爭“十二五”期末,實現全市老年人“人人享有社會保障”。
――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完善居家養老和社區服務功能,積極探索有利於居家養老和社區服務健康發展的制度體系。建立與老年人口需求水平相適應的養老機構,實現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擁有機構養老床位數不低於30張。大力發展社會養老服務,引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將低收入和高齡、失能老年人納入政府重點保障對象,對保障對象進行分類管理和服務。
――加強社會主義孝道文化建設,改善老年文化和教育事業發展環境。進一步擴大各級老年大學(學校)辦學規模。
――創新老年社會管理,積極發展基層老年民眾組織,發揮老年專業社團作用。將老年服務納入社區管理服務。
――按照“老年型”城市建設要求,全面推行城鄉建設涉老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加快制定老齡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標準。將老齡服務設施納入公共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和同步驗收。
專欄1 “十二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指 標 名 稱 | 2010年 | 2015年 |
老年人養老保險參保率(%) | 67.5 | 95 |
老年人醫療保險參保率(%) | 92.5 | 95 |
養老機構床位數占老年人口比例(%) | 1.89 | 3 |
農村五保老人集中供養能力(%) | 43 | 60 |
老年人體育人口比例(%) | 50 | 60 |
老年人參加教育比例(%) | 15 | 20 |
城市老年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 | 30 | 80 |
農村老年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 | 25 | 80 |
人均期望壽命(年) | 76.50 | 77.20 |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老年社會保障。
1.完善各類保險制度建設。推進制度整合和城鄉銜接,逐步探索建立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險體系。繼續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增強社會保障能力,城鄉養老保險和城鄉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5%。探索、推進並開發商業性養老護理等適合老年人群的補充保險。探索建立以房養老、消費養老和土地養老等自助、互助式養老模式。制定和完善社會保險制度轉移銜接辦法。完善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探索建立參保地委託就醫地進行管理的協作機制。
2.提高各項社會保障待遇水平。逐步縮小城鄉社會保障待遇差距。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建立正常調整機制,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根據我市財力和經濟狀況適時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推進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工作。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2015年年底,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3.加強老年社會救助力度。進一步加強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逐步提高農村五保老人、城市“三無”老人等社會救助標準,逐步縮小區域差距和城鄉差距,加大資金投入,讓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得到更多的實惠。
4.建立健全老年社會福利制度。逐步完善高齡老人津貼制度,提高發放標準,適度擴大享受補貼的老年人群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老年人納入節日送溫暖慰問範圍。
專欄2 老年社會保障水平提升重點計畫
1.養老保險提升計畫:實現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水平適時調整。
2.醫療保險提升計畫:財政對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逐步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5%、70%。
3.社會救助提升計畫:逐步提高保障標準,按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相關政策規定,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及時納入相關政策覆蓋範圍,逐步提升老年人救助和保障水平。
4.社會福利提升計畫:各區縣(自治縣)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完善高齡老人津貼制度,逐步提高發放標準,適度擴大享受補貼的老年人群範圍,並將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老人納入節日送溫暖慰問範圍。
(二)加強老年醫療衛生保健。
1.推進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網點建設。按照“一鄉鎮一衛生院、一街道一中心”的要求,實現所有基層醫療機構業務用房、主要基本醫療設備配備達到國家標準。統籌推進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實現“一村一室”。加強老年病醫院、老年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老年病科等老年醫療保健服務設施建設。
2.積極開展老年病預防。組織老年人定期進行體檢。開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識宣傳和老年常見病、慢性病的綜合干預,提供疾病預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傷害預防、自救等健康指導。繼續開展老年人國民體質監測,促進老年人身心健康。
3.加強老年健康管理。結合“健康重慶”建設,廣泛開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識,提高健康意識。注重老年精神關懷,提供心理干預服務,針對老年人易發心理疾病和心理問題開展專業諮詢輔導工作,重點關注高齡、空巢、疾病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狀況。
專欄3 老年衛生保健水平提升重點計畫
1.基本醫療服務網點建設計畫:推動城鄉醫療衛生資源均等化,建成1000個標準化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000個村衛生室,方便老年人就近就醫。
2.老年人健康促進計畫:積極開展老年病預防,加強老年人健康教育。為轄區內60歲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城市和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80%。2015年年底,人均壽命達到77.2歲。
(三)建立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1.重點發展居家養老和社區服務。充分發揮家庭和社區功能,推行以居家養老為主的養老模式,發展社會服務。依託城市社區服務中心(站)、村級公共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平台,積極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積極培育養老服務中介組織,引導養老服務組織和社會服務企業參與居家養老和社區照料服務,創新服務方式,拓展服務領域,加強行業監管,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市場化進程。
2.積極發展機構養老服務。以國家級養老服務示範機構、市級福利機構建設為引導,加快實施銀髮養老工程,重點保障農村五保老人、城市“三無”老人和中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養老需求,兼顧全社會有需求的老人。制定出台優惠扶持政策,鼓勵社會力量以獨資、合作、參股等方式,通過新建、改擴建、租賃或購置等方式建設一批綜合性福利院、老年護理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服務設施,力爭2015年年底實現全市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其中民辦養老機構新增床位6萬張。
3.建立完善養老服務隊伍。開展養老服務職業教育培訓,加大養老服務護理、管理人員培訓財政支持力度,推行養老服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技術等級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逐步建立互助型、低償型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培育發展為老服務志願者、社工和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相結合的城鎮居家養老服務隊伍。
專欄4 養老服務水平提升重點計畫
養老服務機構設施建設計畫:
1.“一院一中心”:新建、改擴建農村敬老院350所、城市社會福利中心30個。
2.“一社區一所”:每年建設250個社區托老所。到2015年,建成1000個社區托老所。
(四)強化敬老優待和權益保障。
1.完善敬老優待制度。全面貫徹落實各種敬老優待政策,逐步提高敬老優待工作法制化水平,創新敬老優待服務。整合管理資源,形成完整、簡便的敬老優待管理系統。推動敬老優待工作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平衡發展。
2.加強老年法制建設。緊緊圍繞“平安重慶”建設,以保護老年人生存權和發展權為宗旨,進一步加強老年法律法規建設。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修訂《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辦法》,將其納入“六五”普法教育範疇,完善執法體系,開展執法監督檢查,逐步推進老年簡易法庭建設。
3.最佳化老年維權服務。健全市、區縣(自治縣)、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四級法律援助工作體系,將高齡、獨居、失能和行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列為維權服務重點對象,加強信息化、網路化建設,簡化程式,提供及時、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建立完善黨政主導的老年社會管理體系,逐步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處理機制和權益保護機制。建立公安、司法、民政、人力社保、衛生、信訪等部門間的信息交流機制。
專欄5 敬老優待和權益保障水平提升重點計畫
1.敬老優待提升計畫:整合敬老優待政策,發掘敬老優待資源,最佳化服務,擴大老年人免費乘公交和軌道交通的區縣(自治縣)範圍。
2.老年法律援助計畫:完善12348法律援助服務專線諮詢服務功能,將農村老年人列入法律援助重點對象範圍。
3.法律體系建設計畫:修改《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完善敬老優待政策,依法維護老年人權益。
(五)豐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1.加快老年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採取多種形式,投資建設綜合性的市、區縣級老年文化活動中心,保障市、區縣級老年大學的教學場地。配合新農村建設,在街道(鄉鎮)、社區(村)升級改造、增添老年人文化、運動健身場地和設施。實現100%的城市社區,80%的鄉鎮和50%的村建有老年文化服務設施。
2.積極開展老年文體活動。開設老齡專欄、專題、專版、專刊,鼓勵創作老年題材的文藝作品。增加老年公共文化產品供給,實施流動文化設施配送、電影放映、公共文化服務“五送”等文化工程。支持老年民眾組織開展各種文體娛樂活動,把開展老年人體育健身活動和科學健身指導納入“健康重慶”建設,舉辦好第二屆全市老年人運動會。發展老年文化服務中介組織,拓寬老年人才藝展示空間,打造老年文化品牌。
3.推進老年教育全面發展。理順老年教育管理體制。開展老年大學規範化建設。支持街道(鄉鎮)、社區(村)開辦老年學校(課堂),引導老年人就近入學。依託現有信息資源,普遍開展社區(村)老年遠程教育。建立健全市、區縣級老年大學協會,開展老年教育理論和教學實踐研討、促進活動。加快本土老年大學教材的編制推行工作。全市老年人參學率達到20%。
專欄6 老年文化體育教育水平提升重點計畫
1.老年教育促進計畫:各區縣(自治縣)建設1所標準化老年大學,支持街道(鄉鎮)和社區建立老年大學分校。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充分利用廣播、電視、計算機網路等現代化傳媒手段,開設老年電視頻道或欄目,積極開展老年人思想政治教育
和科學知識普及。
2.老年文化品牌計畫:挖掘老年非物質文化遺產,打造重慶市老年文化品牌1―2個,形成文化影響力。
3.公共文化配送計畫:實施農村廣播“社社響”、電視“戶戶通”工程,開展送電影、送圖書、送展覽、送演出、送戲劇等活動。
(六)創新老年社會管理。
1.加強基層老齡工作機構和老年民眾組織建設。各區縣(自治縣)要建立健全老齡工作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鄉鎮、村(居)要健全老齡工作機制。加強基層老年協會規範化建設和對老年群團的指導,充分發揮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作用。“十二五”期末,成立老年協會的城市社區達到90%,農村社區達到80%以上。
2.加強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利用社區資源面向全體老年人開展服務,切實把為退休老年人服務工作納入社區服務範圍。推進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優質的服務。“十二五”期末,納入社區管理服務的退休人員比例達到80%以上。
3.加強老年人社會參與。開發老年人力資源,鼓勵老年人參加不同專業類型的老年民眾組織,運用知識、技能和經驗,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發揮作用。將老年人力資源引入人力資源市場,搭建老年人才與社會需求對接的服務平台。支持老年志願者工作,倡導低齡老人服務高齡老人的互助互動。繼續組織開展“銀齡行動”,形成老年人社會參與品牌。
專欄7 老年社會管理水平提升重點計畫
1.基層老年協會建設計畫:建立和完善8000個老年協會,探索對基層老年協會的有效管理模式,促進基層老年民眾組織健康發展。
2.社會參與促進計畫:動員和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經濟社會建設,發展老年公益事業。開展5期“銀齡行動”。
3.老年人力資源開發計畫:加大對老年人力資源的儲備、開發與管理,建立老年人才資料庫。
(七)建設老年家庭和宜居環境。
1.營造溫馨融洽的人際環境。樹立典型示範,弘揚中華傳統美德。提高家庭、子女贍養老人意識,提升老年人居家幸福指數。加強媒體引導,傳播孝親敬老文化,提倡親情互助和社會共助,營造良好敬老和護老氛圍。
2.建立家庭養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戶籍隨子女遷移管理政策。健全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落實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政策。研究制定有利於家庭養老的住房、稅收、津補貼和休假探親制度。
3.加快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營建適合老年人的公共設施和居住環境。結合“宜居重慶”建設,合理規劃布局老齡服務設施。將養老服務機構和老年文體設施等老齡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舊城改造統一規劃布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社區配套用房建設範圍,同步實施和同步驗收。引導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加快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探索實施“住宅適老化改造”和“多層公寓電梯改造”。推行城鄉涉老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和老齡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積極改善困難老年人居住條件,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條件的老年人,優先給予認購和配租。
專欄8 老年宜居環境建設重點計畫
1.孝親敬老行動計畫:在全市開展“孝心兒女”、“敬老模範”以及“孝老愛親家庭”評選表彰活動。推進孝親敬老文化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
2.宜居環境建設計畫:最佳化老年人生活環境,實施“老年宜居社區”創建工程。將家庭子女應盡贍養義務納入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縣城考評內容。
(八)培育發展老齡產業。
1.積極開發老齡產業和老齡服務業。加強老年產品生產和研發。制定激勵機制,鼓勵老年產品生產,企業對老年用品的研發投入享受高科技投入相關優惠政策。加快發展圍繞老年人需求的養老服務、醫療康復、金融保險、護理培訓、紅色文化旅遊、休閒度假、經營管理等老齡服務產業。加快體制創新,逐步建立老齡產業發展機制。引導建設一支老齡產業從業者隊伍。
2.培育壯大老年產品消費市場。增加老年產品行銷網點,研究制定老年產品用品地方質量標準,加強老齡產業市場監督管理。培育一批生產和銷售老年用品、用具和提供老年服務的龍頭企業,打造一批老齡產業知名品牌。培育行業中介組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信息服務和行業自律與監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老齡事業發展的組織領導。
全市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老齡工作,將老齡事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納入各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定期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實。定期對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老齡部門要充分發揮對老齡工作綜合管理、巨觀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的職能作用。促進形成政府主導、市場推動、家庭為主、社區支持、社會參與的老齡事業發展體制機制。
(二)加大老齡事業發展的資金投入。
結合我市財力狀況和老齡事業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老齡事業經費,促進我市老齡事業發展。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收益要明確一定的比例用於老齡事業,探索老齡事業資金投入的新模式,積極鼓勵民營資本、慈善捐贈投入老齡事業,逐步形成國家、社會、個人等多元化的老齡事業投入機制。統籌發揮各部門、各單位、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的作用,建立人才庫,成立智囊團,服務老齡事業發展。加大向渝東南和渝東北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支持力度。
(三)加大社會興辦養老事業力度。
努力推進養老服務業運營體制和管理機制的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和推行民辦公助、公辦(建)民營,社會化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方式,鼓勵社會資金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
(四)加強老齡事業發展的政策扶持。
探索將老齡事業發展用地納入公益性事業用地的路徑。制定老齡事業公益用地規劃標準體系。把老齡事業用地納入城鄉建設公益用地規劃。研究制定老齡產業政策。把老齡產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重慶市扶持行業目錄。研究制定扶持老齡產業發展的土地、信貸、投資、稅收稅費等支持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老齡產業。
(五)加大規劃的督查評比。
本規劃由市老齡委辦公室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和督促實施。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縣(自治縣)要按照本規劃要求,根據部門職責和當地實際,制訂本部門、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提出分年度實施目標,逐年逐步落實,並對重點領域和資金投入等重要環節,引入中立評估考核機構,監督和推動老齡事業健康發展。
主題詞:民政 老齡問題 規劃 通知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
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3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