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九龍坡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九龍坡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九龍坡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九龍坡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九龍坡區西郊路2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受區政府委託負責牽頭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審查統籌銜接。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統籌重大生產力布局和產業、區域、土地、人口、環境等政策。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整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提出價格改革方案,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現代化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綜合性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牽頭推進落實““一帶一路””建設。指導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定全社會固定資金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會同財政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匯總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畫。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項目,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畫。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全區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協調處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八)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相關部門擬定產業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研判國內外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制定儲備規劃、政策措施並推動實施。承擔糧食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提出糧食流通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區級儲備糧油管理。承擔糧食監測、應急調控、軍糧供應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戰略、規劃、計畫、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劃。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區西部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區推進 “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等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定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政策規定。指導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擬定招標投標政策規定。依法辦理區級審批、核准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審批、核准事項。指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發布媒介。負責區綜合評標專家庫組建和評標專家管理。負責全區統一的招標投標信用管理工作。負責招投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區級審批、核准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和執法,受理投訴,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檢查全區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工作。
(十六)貫徹落實國家能源發展和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擬定地方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協調能源生產建設和總體平衡,參與能源消費總量目標控制,負責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組織推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統籌規劃能源重大項目布局,推動能源重大項目建設。指導能源科技進步、重大能源設備研發,組織協調能源重大示範工程。負責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負責長輸油氣管道保護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化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項目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全區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全區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區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籌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強化統籌、統攬和協調職能,增強戰略謀劃能力,提高把握巨觀和全局的參謀能力、研究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高質量發揮經濟巨觀管理部門職能作用,著力在謀劃重大戰略規劃、推進重大改革事項、制定務實有效的政策舉措、推動重大項目和統籌區域協調發展上有新作為。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縮減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九)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
1.與區住房城鄉建委等部門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重點項目,牽頭擬訂重大重點項目年度計畫,按程式上報區政府審定。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委等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重大重點項目具體推進工作。
2.與區交通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對接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牽頭審查鐵路、民航重大項目規劃。負責鐵路、民航等交通專項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鐵路、民航等交通重大項目。統籌平衡鐵路、民航投資計畫。區交通局負責對接市交通局和重慶鐵路投資發展集團公司,做好鐵路、民航重大項目規劃、民航專項規劃,負責提出鐵路、民航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負責指導鐵路、民航建設管理等。
3.與區衛生健康委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落實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委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4.與區經濟信息委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擬訂電力、天然氣等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中長期能源生產建設,統籌能源共需總量平衡,負責跨區域能源資源的協調平衡與合作。區經濟信息委負責電力、天然氣等重要能源的日常運行調度管理,會同區發展改革委編制電力、天然氣年度平衡計畫。
5.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等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依法負責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簽訂後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財務、宣傳、信訪、安全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督查各科室對委領導決定或交辦事項的執行情況。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制定系統普法規劃,組織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體制改革和社會發展科。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改革方案與年度計畫。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區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承擔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城區老工業區相關工作。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和政策。統籌人口、文化旅遊、教育、衛生健康、體育、民政等發展規劃、計畫、政策與全市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
(三)綜合規劃科。提出全區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發展規劃,負責監測評估和提出動態調整建議。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統籌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牽頭擬訂區級綜合性規劃和跨區域、跨行業的重大專項規劃。組織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領域的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投資管理科(能源科)。擬訂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政府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年度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和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能源、交通、市政設施、建築業、房地產業、保障性住房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審核、轉報能源、交通、市政設施、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項目,綜合平衡有關項目建設資金。綜合研究和分析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生態建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和統計工作。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負責企業債券發行和監管等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等股權融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負責擬定能源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產業政策、能源綜合性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能源科技進步、重大能源設備研發,組織協調重大能源示範工程。負責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統籌協調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協調能源區域合作和能源綜合利用。負責油氣長輸管道(含附屬設施)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區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負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備案。負責政府主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內部審批。負責項目招標方式核准及變更核准。負責項目節能審查。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備案登記。承擔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
(六)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科。指導協調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推動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進全流程電子化,統計分析數據信息。指導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組織擬訂招投標綜合性政策。指定全區招標公告的發布媒介,負責招標公告發布、評標結果公示等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區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管理。負責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受理和處理有關工程招投標交易活動的投訴舉報,組織查處交易違法行為。
(七)重點項目科。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點項目。負責重點項目的政策擬訂、統計和信息發布、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提出市級重點項目建議並推進實施。組織開展區級重點項目滾動儲備,擬定年度區級重點項目、攻堅項目名單。指導和督促各責任單位推進牽頭負責的重點項目建設。承擔區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產業發展科(糧油管理科)。綜合分析全區工業、服務業發展態勢和重大問題,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制定產業發展戰略,組織實施重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協調推進產業化投資融資體系建設。按許可權審核、轉報工業、服務業項目並協調實施。研究對內對外開放重大問題。負責服務業招商引資項目的巨觀管理和協調工作。提出工業、服務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按許可權審核、轉報重大項目並協調實施。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業監督管理,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相關工作。負責全區糧食、食用油調控工作。負責區級儲備糧承儲庫點的資格審查、定點和實物管理工作,提出糧油儲備購銷、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查。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糧油工業統計、糧食清倉查庫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區西部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企業服務科。綜合分析服務企業相關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樓宇經濟發展計畫、政策、策略。推進樓宇產業經濟轉型升級,負責樓宇經濟目標任務分解、工作督查、考核評價。組織服務業、樓宇專項扶持資金申報、審核、兌付。開展服務業、樓宇專項扶持政策的評估、評價並提出工作建議。承擔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政策確認工作。
(十)價格管理科。負責市場價格監測網路的建設,對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測、分析、預警,參與價格調控工作。負責農產品成本調查、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民辦學校、養老機構、殯葬服務、景區門票、農村客運以及鎮級供水、天然氣等收費標準的定、調價工作。負責學前教育、培訓機構收費備案工作。負責物業、停車收費登記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審驗、統計工作。
(十一)雙城經濟圈建設統籌科。負責編制區雙城經濟圈相關規劃或方案,組織開展重大問題研究,綜合協調跨區域合作等重大事項。負責區雙城經濟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重要事項和重點工作的督促檢查。
(十二)價格認證中心
接受公、檢、法等行政機構委託,對其直接辦理的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案件和仲裁案件中涉及的各種標的價值進行估價認證;接受有關部門委託,對各類市場主體價格行為的合法性、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公正性認定及其他事務性工作。
(十三)經濟信息中心
調查、研究、分析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站履行、長期性問題,提出巨觀經濟政策的綜合運用、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區域性發展政策制定的建議和意見等工作。
(十四)軍糧供應站
負責軍糧供應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文  明(黨組書記、主任):主持區發展改革委、區服務業發展辦、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全面工作,主管綜合規劃科。
余  倩(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企業服務科、價格管理科、軍糧供應站。
李  銳(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投資管理科(能源科)、行政審批科、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科、重點項目科。
馬士博(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招商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規劃科、經濟信息中心。
傅長英(黨組成員、駐委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區紀委監委派駐區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主管區紀委監委派駐區發展改革委紀檢監察組。
張  薇(三級調研員):協助主任分管價格認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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