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九龍坡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慶市九龍坡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慶市九龍坡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是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九龍坡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 辦公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石坪橋橫街47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區級農業、水利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統籌推進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擬定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制度;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承擔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農業農村改革專項小組日常工作。
(4)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5)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船、漁港監督管理。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7)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8)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9)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擔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日常工作。
(10)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區級財政專項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區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11)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12)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3)承擔農業、水利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水利對外交流、合作等有關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農村國際交流合作,承擔農業援外相關工作。
(14)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負責水資源保護、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用水、水土保持工作;指導水文工作。
(15)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16)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以及重要江河湖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承擔全區河(庫)長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及區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
(17)負責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8)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於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9)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按照許可權管理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20)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彭禹(黨工委書記、主任)
主持區委農業農村工委、區農業農村委全面工作,主管農機水利管理站、水庫管理站(水文水質監測中心)、區河長辦。
董躍海(黨工委委員、副主任(正處))
協助主任分管辦公室、農機水利管理站、水庫管理站(水文水質監測中心)、區河長辦、農民體協、工會。
彭文學(黨工委委員、副主任(正處))
協助主任分管產業發展科、安全穩定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農業技術推廣站(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重慶市九龍坡區分校)。
張敏(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區鄉村振興與精準扶貧任務推進組辦公室、動物植物疫病防治中心、農村人居環境建設中心。
謝進(黨工委委員、駐區農業農村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主持區紀委監委派駐區農業農村委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吳曉萍(黨工委委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農村經營管理站、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吳映雪(黨工委委員(掛職))
協助副主任張敏抓好鄉村振興與精準扶貧推進組辦公室工作。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及綜合協調;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公文、檔案、機要、保密、目標管理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統籌農業農村和水利人才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統戰、群團工作;負責指導、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承辦農民體育競賽、農民體育交流等有關工作;負責各項資金的管理和機關日常財務工作;負責專項資金的計畫編制、撥付及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產業發展科(河長制工作辦公室)。 負責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並牽頭組織實施;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結構調整和農業區域協同發展;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農業大數據套用和農業農村數據資源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統計,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承擔農業農村招商引資工作;承擔農業、水利對外合作;負責農業、水利投資項目管理;負責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農村實用人才和職業農民培訓;承擔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年度計畫編制、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組織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定耕地質量等級;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相關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並指導區域布局、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技術推廣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農村水利工作;負責水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指導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負責全區推進河(庫)長制工作的協調、督導、考核等具體工作,承擔區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節約用水、水土保持工作;承擔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水文工作;牽頭負責三峽後續項目相關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政策建議。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農業農村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指導農業水利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統籌指導行政應訴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安全穩定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負責農業、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穩定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和農業生產資料及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承擔農業行業應急管理、抗災救災、節水農業、動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情信息工作;監督管理漁政、漁船、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指導農機水利作業安全;負責動物疫病防治、疫情管理、疫情應急工作;擬訂全區水利安全生產發展規章制度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組織實施區級及以上水利投資項目的稽查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所獲榮譽

2020年2月26日,被擬命名為“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範單位”( 公示時間為2020年2月26日至3月3日)。
2020年3月5日,被命名為“第一批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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