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學習培訓
醫療美容技術專業是一門以人體
形式美理論為指導,採用手術和非手術的醫學手段,來直接維護、修護和再塑造
人體美,並以增進人的生命活力為目的的新興醫學技術類專業。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人民物質生活和
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斷提高,美容行業在我國得到了迅猛發展。進入本世紀後,美容行業逐漸走向成熟,伴隨著人民大眾對高品質的醫療條件及美容
保健行業的服務需求,各級
醫療美容機構和美容保健行業得到了進一步的快速發展。然而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醫療美容技術專業人才卻是嚴重地供不應求,尤其是美容保健行業高素質、
高技能的醫療美容
技術人才的缺口甚大。
![醫療美容 醫療美容](/img/8/e68/QN0Y2MhRWM1QzYkRWZ2MWYjVmZ1MmYwgjYxIDZlFDZ3IzY0EGN5YDOvMWaw9SbvNmLz9mYlNmYu4GZj5yZtl2ai9yL6MHc0RHa.jpg)
醫療美容
通過對《醫學美學導論》、《美容實用藝術基礎》、《
美容局部解剖學》等專業
基礎課程的學習,培養和鍛鍊學生的
審美素養及
審美標準,並使學生掌握基礎的審美技巧等
醫學專業基礎知識;通過對《中醫美容學》、《
皮膚美容學》、《美容化妝學》、《美容
外科學》、《
美容牙科學》、《醫學美容技術》等
美容專業課程的學習,使學生掌握中醫、外科、口腔、化妝及皮膚護理保健和物理治療等技術的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並通過實驗、實踐、實訓等多種
教學手段,使學生理論與實踐相互結合,逐步熟練掌握各類美容專業技術
操作技能。
培養目標
具有一定的醫療美容基本知識和技能,並掌握生活美容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同時從事醫療和生活美容技術工作的技師。
醫療美容專業的學生在學校能夠學到並掌握
整形外科基本知識和技能,皮膚護理技術,化妝技術,素描
基本技能,攝影技能,
中醫推拿、
拔罐、針灸、
艾炙技術等,成績合格後可到醫院、美容院、影樓及推拿館等從事醫療整形行業、生活美容(皮膚護理技術及中醫推拿、拔罐、針灸、艾炙)、攝影、化妝及
圖象處理等。
專業定位
醫療美容技術專業培養人才的根本任務是面向美容就業市場。在此類高素質人員短缺而
需求量較大的情況下,培養出具有一定的醫療美容和生活美容基本知識及實踐操作技能的高技能型、套用性人才,同時從事醫療美容技術工作的治療師。
專業課程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
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本辦法所稱美容醫療機構,是指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
本辦法所稱主診醫師是指具備本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條件,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執業醫師。
第三條 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衛生部(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主管全國醫療美容
服務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衛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美容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或醫療機構設定醫療美容科室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二)有明確的醫療美容診療服務範圍;
(三)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
(四)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申請舉辦美容醫療機構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按照本辦法以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設定審批和登記註冊手續。
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合格申辦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決定,並書面答覆
申辦者。
第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核發美容醫療機構《設定醫療機構批准書》和《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規作出的審批決定應自發現之日起30日內予以糾正或撤銷。
第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註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
第九條 醫療機構增設醫療美容科目的,必須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
細則規定的程式,向登記註冊機關申請
變更登記。
第十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准,並向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章 執業人員資格
第十一條 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二)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
工作經歷。其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
中醫專業和
皮膚病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
專業培訓或進修併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未取得主診醫師資格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
技術服務工作。
第十三條 從事醫療
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護士資格,並經護士註冊機關註冊;
(二)具有2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
(三)經過醫療美容護理專業培訓或進修併合格,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護理工作6個月以上。
第十四條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託
中介組織對主診醫師資格進行認定。
第十五條 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
執業註冊手續的人員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
第四章 執業規則
第十六條 實施醫療美容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或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中進行。
第十七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在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範圍內開展
醫療服務,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診療範圍。
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不得開展未向登記機關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
第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醫療美容技術
操作規程。
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第十九條 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
第二十條 執業醫師對就醫者實施治療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親屬書面告知治療的
適應症、禁忌症、
醫療風險和注意事項等,並取得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的簽字同意。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得為
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醫療美容項目。
第
二十一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的從業人員要尊重就醫者的
隱私權,未經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醫者病情及
病歷資料。
第二十二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重大
醫療過失,要按規定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經登記機關核准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第二十五條 醫療美容新技術
臨床研究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論證並批准後方可開展。
第二十六條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美容項目備案的審核。發現美容醫療機構及開設醫療美容科的醫療機構不具備開展某醫療美容項目的條件和能力,應及時通知該機構停止開展該醫療美容項目。
第二十七條 各相關專業學會和
行業協會要積極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規範醫療美容服務行為,加強
行業自律工作。
第二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發生
醫療糾紛或
醫療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必須按照國家有關
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外科、口腔科、
眼科、皮膚科、
中醫科等相關臨床學科在疾病治療過程中涉及的相關醫療美容活動不受本辦法調整。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辦法施行1後年內,按本辦法規定對已開辦的美容醫療機構和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進行審核並重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行業白皮書
2021年12月,
新氧數據顏究院發布《
2021醫美行業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21年中國醫美
市場規模預計達1846億,增速重回20%以上。其中非手術類醫美市場快速發展成為2021年主基調,2019年-2021年,非手術用戶占比持續提升,從72.6%提升至83.1%。
指導意見
為切實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維護醫療美容診療秩序和市場秩序,促進醫療美容行業健康有序發展,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藥監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就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規範和促進醫療美容行業發展提出一系列針對性舉措。一是堅持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底線,明確規定醫療美容服務屬於醫療活動,必須遵守衛生健康有關行業準入的法律法規。二是著重強調跨部門綜合監管,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下,從登記管理、資質審核、“證”“照”信息共享、通報會商、聯合抽查檢查、協同監管、行刑銜接等多個維度同時發力,構建貫通協同、高效聯動的行業監管體系。三是統籌監管規範和促進發展,充分考慮醫療美容行業規律特點,在推進最佳化行業準入條件、提升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服務、強化信息公開和信用約束等多個方面作出規定。
《指導意見》的出台,將有效推動醫療美容行業常態化、綜合性監管,有力推動解決人民民眾反映集中的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形成以有效監管促進有序發展的良好態勢,為持續激發醫療美容行業發展內生動力、推動醫療美容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新的制度支撐。
發布報告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提出:2023年,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等專項治理醫療美容行業非法行醫、制假售假、虛假宣傳等問題。
社會現象
2018年8月,一家民營醫美機構發布的2018年醫美行業白皮書顯示,2018年中國醫美市場規模或達2245億元。白皮書同時顯示中國醫美市場共有超過10萬家非法執業的工作室、美容院等。
中國數據研究中心、
中國整形美容協會發布的《中國醫美“地下黑針”白皮書》更是揭露了驚人的“黑醫生”信息,
數據顯示,在“
黑醫美”市場中,每10名醫美從業者中,就有9名“黑醫生”。
據中國青年報2019年11月1日報導,醫療美容行業亂象叢生,3000元就能當“諮詢師”。
2022年,據廣東省消委會統計,2021年至2022年第三季度,廣東全省消委會共處理醫療美容類投訴3837件,其中,
虛假宣傳、質量和價格問題投訴較多。廣東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由於醫療美容是專業性、複雜性、
風險性較高的
消費領域,因此雙方一定要簽訂契約進行約定。最後,要注意留存交易憑證,發生問題或糾結應積極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中消協統計數據顯示,從2015年到2020年,全國消協組織每年收到的醫美行業投訴從483件增長到7233件,主要問題包括:部分醫美機構證照不齊全,未取得醫美經營許可或
超範圍經營;機構工作人員不具備
執業資格,操作不規範;醫療產品渠道不明,部分醫美機構使用假貨、水貨
針劑以及山寨設備等;醫美效果難以評估,服務質量與消費者預期仍有較大差距等。2022年11月,中消協發出消費提示,呼籲廣大消費者要理性看待醫美需求,正確選擇醫美機構,審慎作出醫美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