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註冊(practice registration)是2014年公布的全科醫學與社區衛生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執業註冊
- 外文名:practice registration
- 所屬學科:全科醫學與社區衛生
- 公布時間:2014年
執業註冊(practice registration)是2014年公布的全科醫學與社區衛生名詞。
執業註冊(practice registration)是2014年公布的全科醫學與社區衛生名詞。定義對完成規定培訓的醫療和護理等人員,在執業所進行的法定認證。出處《全科醫學與社區衛生名詞》第一版。1...
執業醫師註冊是指對醫師是否有行業資質的考核。執業醫師資格的有效期限是:終身有效。以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為例,當你取得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即具有了法律規定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行業的準入資格,其資格終身有效。中西醫結合執業...
《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於1999年7月16日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目的是為了規範醫師執業活動,加強醫師隊伍管理。《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已於2017年2月3日經國家衛生計生委委主任...
護士執業考試與護理專業初級(士)考試並軌後,經全國護理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證書者 首次註冊 註冊對象 2、符合《護士管理辦法》及《關於200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
自治區衛生廳負責對取得醫師資格並在西藏自治區衛生廳直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的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進行執業註冊。各地市衛生局負責對取得醫師資格並在所轄行政區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的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進行執業註冊。簡介 1、受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是護士執業註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護士執業註冊管理工作。第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護士執業註冊工作的具體辦法,並報衛生部備案。第...
醫師資格執業註冊制度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做出的制度。,內容如下:第十二條 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
《關於印發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的通知》是印發修訂後《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印發的通知。由國家藥監局於2021年6月18日印發。通知全文 國家藥監局關於印發執業藥師註冊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藥監人〔2021〕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
國家執業註冊網,簡稱國注網;其作用為:突出特色人才,張揚人才展示,是作為涵蓋6500餘種行業工種、專業人才、電子履歷,上網查詢驗證而面對全國,進行免費註冊為主題內容的百科人才分類大典,即:中國特色人才庫權威機構。基本簡介 國家執業...
《關於醫師執業註冊中執業範圍的暫行規定》是2001年衛生部、中醫藥局發布的檔案。檔案內容 關於下發《關於醫師執業註冊中執業範圍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衛醫發〔2001〕1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醫(...
《北京市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已於2017年9月7日經北京市衛計委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2017年10月25日印發 本辦法共五章三十七條,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通知發布 北京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關於印發《北京...
但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人還必須經過護士執業註冊後,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的護士,享有護士的權利,並履行護士的義務。護士註冊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實施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後出台了《護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並開始著手進行...
山東省註冊建築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類型是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和《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醫師執業應當經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發展歷史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職業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經註冊後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或提供安全生產專業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第三條 國家對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註冊管理...
關於〈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意見》(國食藥監人〔2004〕342號)、《關於〈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意見》(食藥監人函〔2008〕1號)、《關於取得內地〈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執業註冊事項的通知...
註冊建造師(National certified Constructor)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建造師註冊受聘後,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
《醫師執業資格》,共五章、二十九條(含附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了規範醫師執業活動,加強醫師隊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制定的,凡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註冊。第一章 第...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建造師(Constructor)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於1834年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建造師的含義是指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綜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於1996年4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成立,正式組建於1996年12月,是建設部直屬事業單位。部門簡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中心編制50人,內設10個處室...
為規範醫師多點執業行為,維護醫療秩序和醫師權益,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制定本規定並嚴格執行。第一條 醫師多點執業是指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經衛生行政部門註冊後,在2個...
第一條 為保證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加強執業註冊管理工作,根據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頒發的《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註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實行註冊登記制度。國家環境保護...
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 政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二條 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
北京市建築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是北京市住建委直屬單位。受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委託,負責組織制定、指導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建設規劃;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人才的教育、培訓和監管工作;負責建築業、房地產業各類執業資格人員的註冊...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精神科從業醫師執業註冊有關事項的通知》是2014年7月2日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精神科從業醫師執業註冊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者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發布日期 ...
國際註冊執業師 國際註冊執業師是由執業機構或聯盟頒發的國際性認證資質,申請人可向認證機構提交自身執業領域內相關從業證明及研究報告,經認證機構審核通過者可獲得相關認證資格證書。
青海省執業資格註冊管理中心 青海省執業資格註冊管理中心為副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省建設工程各類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負責執業資格註冊、認定及諮詢、投訴等業務。
稅收事業的大發展,離不開註冊稅務師行業工作者們的廣泛參與和大力支持,也必將為註冊稅務師行業的發展提供更廣闊的舞台。到2012年,全國通過考試取得註冊稅務師的已達到62000多人,其中執業註冊稅務師超過了20000人。全國已有稅務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