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精神文明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是社科文化方面,包括社會的文化、智慧的狀況,教育、科學、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水平。
二是思想道德方面,包括社會的政治思想、道德面貌、社會風尚和人們的世界觀、理想、
情操、覺悟、
信念以及組織性、紀律性的狀況。
作用是為
物質文明的發展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及政治保障,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
它包括思想道德建設和教育科學文化建設,滲透在整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之中,體現在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的各個方面。
東方精神文明
指以儒家正統的思想觀念及其
倫理道德為中心的中國傳統文化。20世紀20年代,由
張君勱、梁涑溟、
梁啓超等提倡。認為“自孔孟以至宋元明之理學家,側重內心生活的
修養,其結果為精神文明”。三百年來之歐洲,側重以人力支配自然界,故其結果是
物質文明”(張君勱《
人生觀》)。聲稱:“外國物質文明雖高,中國精神文明更好。”(梁漱溟《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當時的《東方》雜誌則是宣傳東方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