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中原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鄭州市中原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簡稱農委),為鄭州市中原區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發展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法規、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制定農民奔小康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農村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對全區農村經濟和商品生產進行巨觀管理;擬定全區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短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三、研究、指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擬定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抗旱、防汛、農田基本建設、農業機械等方面的實施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工作。
五、貫徹落實區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政策和法陣規劃,協調農科教相結合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業各產業技術推廣項目和科研項目的遴選與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區農業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收集、預測、發布主要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七、監督實施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協調種子、農藥、花費、林業、獸醫行政、獸藥藥政藥檢、動植物防疫、檢疫等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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