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7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
- 標準號:TD/T 1025-2010
- 實施日期:2010-07-31
- 發布日期:2010-06-27
- 技術歸口:國土資源部
- 批准發布部門:國土資源部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7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7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董祚繼、鄧紅蔕等。起草單位國土資源部規劃司、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規程編制研究》是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為主要研究單位,殷衛平、鄧紅蒂、董祚繼、劉國洪、蕭霖、鄭偉元、李全人、嚴金明、張佳、王先兵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基礎信息 項目摘要 一、學科領域:項目屬土地規劃、...
第二十二條 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土地利用分區依照《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的原則確定。各地應當結合當地土地資源特點和土地利用狀況,因地制宜地選定土地利用分區的類型。第二十三條 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成果,應當包括...
按批次報批的城鎮村建設用地,確需占用允許建設區範圍外,且小於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確定的最小上圖面積的一般農地區地塊的,按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第三十二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確定的項目,以及在土地...
農村村莊建設用地規劃編制主體為村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區負責組織和綜合協調,縣國土資源局和縣城鄉規劃局負責業務指導和監督。編制要求 規劃期限與用地規模 參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村...
《江蘇省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辦法》是江蘇省政府2010年出台的一部地方性法規。引言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與所在地的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步編制。第十條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對涉及土地資源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利用結構布局最佳化、土地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等的重大問題,國土資源主管...
市(地)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 《市(地)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6月27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30000-2010 備案公告: 2010年第12號(總第132號)
土地利用結構是指國民經濟各部門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關係的總和。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條和第三章的規定,我國從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到省、市、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別由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城鄉建設、土地...
最終形成一套 "多規合一"的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技術規範、一套成果備案管理規定、一個示範村規劃成果、兩篇學術論文。項目核心成果已通過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檔案和技術指南的形式印發全省實施,對全省村級規劃編制進行有效指導。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規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行為,切實保護耕地,促進資源合理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省...
對《山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山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山東省城鎮體系規劃(2011—2030年)》《山東省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山東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等省級空間類...
縣)全域城鄉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工作,推進城鄉居民點和產業發展、基礎設施以及社會事業的合理布局、協調發展,實現城鄉規劃全覆蓋,並聯合省技術質量監督局制定並發布實施了《湖北省市(縣)城鄉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省級標準,在全國具有創新性。
第五條 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以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落實與各類專項規劃的銜接。 第六條 編制村莊規劃應遵循農民主體、文化傳承、生態保護、和諧共生的原則。 第七條 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和指導本市村莊...
《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實現城鄉規劃編制和規劃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和法制化,保障城鄉規劃實施,根據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市實際而制定。修改決定 廣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58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
第十四條 城鄉規劃工程地質勘察階段與城鄉規劃編制階段相適應,分為總體規劃勘察階段和詳細規劃勘察階段。城鄉規劃工程地質與岩土工程勘察資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範的規定和廣州市勘測信息系統的要求,並納入廣州市地下空間信息系統的統一管理。
第二章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第八條 市自然資源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計畫,報市政府審定,分期、分批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鎮)中心區、...
為加強、規範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的確認工作,確保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客觀真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地籍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的審查與上報工作。現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中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確認技術規範...
部將印發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規程、相關技術標準,明確規劃編制的工作要求、主要內容和完成時限。各地不再新編和報批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等。已批准的規劃期至2020年後的省級國土...
編制集鎮和建制鎮總體規劃時,其建設用地和人口規模,須先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計畫、土地部門審核後,再報省有關部門核定。未經核定的鄉(鎮)總體規劃,縣級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實施。第十一條 經批准的村鎮規劃,由鄉(鎮)人民政府公布...
第五條 集鎮建設規劃是以村鎮總體規劃為依據,對集鎮建設進行合理布局和安排。集鎮建設規劃期限一般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設的安排為三年至五年。第六條 集鎮建設規劃,由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討論...
編制鄉村規劃應當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域規劃、農業區劃為依據,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設、環境保護、扶貧開發等專項規劃相銜接,符合國家和省編制鄉村規劃的技術規範和標準。第十條編制鄉村規劃應當...
(二)規劃科 組織編制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地質勘查與礦產開發、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保護、基礎測繪等有關專項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落實國家對經濟的巨觀調控政策,參與經濟巨觀...
由鎮區政府或市土地儲備中心先行編制規劃條件論證報告,並持相關材料向市自然資源局提出申請,市自然資源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分區規劃、鎮總體規劃、各類專項規劃、城市設計要求、技術規範等結合規劃條件論證報告提出規劃設計...
第五條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編制鎮規劃、鄉規劃...
第九條 村莊和集鎮規劃分為中遠期規劃和近期規劃,規劃期限分別為:中遠期10年至20年,近期3年至5年。第十條 村莊和集鎮總體規劃、集鎮建設規劃由鄉級人民政府在所在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組織編制,經所在地鄉級人民代表大會...
集鎮、村屯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集鎮、村屯規劃,應當依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和市、縣(市)城鎮體系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第八條 地處洪澇、地震、颱風、滑坡等自然災害易發地區的集鎮和村屯,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
第十一條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重點落實基本農田地塊,劃定鎮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擴展邊界,安排土地整治項目。第十二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比例尺按照下列要求確定:(一)市域範圍為1:100000;(二)中心城區範圍為1:10000—1:...
指導和審核縣級及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導和審核縣級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全市礦產資源、海洋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