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

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

《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DB63/T 1927-2021)2021年8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青海省地方標準,歸口於青海省文化和旅遊廳。

地方標準《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DB63/T 1927-2021)規定了鄉村文化旅遊建設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鄉村文化挖掘利用、選址、鄉村文化旅遊設施建設、配套服務、管理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於鄉村文化旅遊景區的建設,鄉村旅遊接待點(接待戶)的建設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
  • 標準號:DB63/T 1927-2021
  • 發布日期:2021-06-30
  • 實施日期:2021-08-01
  • 制修訂:制定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3.2
  • 批准發布部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狀態:現行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歸口單位:青海省文化和旅遊廳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十三五”期間鄉村旅遊已經成為青海省旅遊發展的重要引擎。青海省大力發展休閒農業,加快美麗田園、美麗鄉村建設,鄉村旅遊從之前的遍地開花到如今的“一村一品”,避暑休閒、健康養生、山地戶外、商務會展、汽車露營、研學旅行、老年旅遊等多元化旅遊新業態豐富著鄉村旅遊的內涵,鄉村旅遊發展方式也從以豪邁粗放型走向了集約精緻型。青海省鄉村旅遊2019年全年接待遊客 1553.35萬人次,實現營業收入17.84億元,間接帶動3.48萬農牧戶增收,鄉村旅遊發展進入快車道。青海省鄉村旅遊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鄉村旅遊開發建設違規占用土地、文化和生態資源保護利用不足、鄉村旅遊建設和服務水平不高、同質化競爭嚴重等方面的問題。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DB63/T 1927-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0年3月28日,《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由青海省文化和旅遊廳申請地方標準的立項,2020年5月28日根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2020年度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批准《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項目編號:DB63ZD-2020-1)地方標準的制定。
  • 形成指南徵求意見稿第一稿
2020年5月28日,由青海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起草單位青海景源規劃設計有限公司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明確了標準起草小組,確定了標準框架。根據第一次會議提出的指南起草的總體要求及指南總體框架,指南起草小組分工明確、協同合作、及時溝通,收集了相關政策檔案、已有標準及指南、相關的文獻資料,在全面梳理相應政策檔案及現有標準及指南的基礎上,參考地方標準,結合中國各地差異,通過綜合最佳化,形成了指南徵求意見稿第一稿。
  • 形成指南徵求意見稿第二稿和第三稿
2020年12月,指南起草小組召開第二次會議,邀請青海省文化和旅遊廳(行業主管單位)、青海藏醫藥文化博物館、浙江旅遊職業技術學院(大專院校)等相關單位專家對指南徵求意見稿第一稿進行了逐條逐句的討論,並對部分框架進行了調整。並要求根據地區差異,對相關指南內容進行簡化、修改完善。會後,指南起草小組對指南作了修改,形成指南徵求意見稿第二稿,並與專家進行再次研討,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第三稿。
  • 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第四稿
2021年3月4日,指南起草小組召開第三次會議,對指南徵求意見稿第三稿進行逐條逐句逐字討論、修改。出於指南整體構架的考慮,結合地區差異性,補充了“文化”相關內容,進一步強化了該標準對於鄉村振興的意義,同時對鄉村文化旅遊建設的指導進行了簡化和進一步明確。此外,對每一句的語言表述作進一步斟酌,以確保指南語句的精練、嚴謹。在此基礎上,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第四稿,即徵求意見稿最終稿。
  • 徵求意見
為確保指南的科學性、合理性、普適性和實用性,廣泛徵求意見。向中國各省、青海省各地市等相關單位發起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21年6月30日,地方標準《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DB63/T 1927-2021)由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8月1日,地方標準《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DB63/T 1927-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DB63/T 1927-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1.1-2020)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青海省文化和旅遊廳、青海景源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竇建科、朱詠梅、劉峰、劉玥杉、吳麗萍、陳生甲、薛凱華。

標準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本要求
2
5 鄉村文化挖掘利用
2
6 選址
2
7 鄉村文化旅遊設施建設
3
8 鄉村文化旅遊配套服務
5
9 管理
6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DB63/T 1927-2021)規定了鄉村文化旅遊建設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鄉村文化挖掘利用、選址、鄉村文化旅遊設施建設、配套服務、管理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於鄉村文化旅遊景區的建設,鄉村旅遊接待點(接待戶)的建設可參照執行。

引用檔案

GB 3095-2012 環境空氣品質標準
GB 3096-2008 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3838-2020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7959 糞便無害化衛生要求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T 10001.2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2部分:旅遊休閒符號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9部分:無障礙設施符號
GB/T 16767 遊樂園(場)服務質量
GB/T 17775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
GB/T 18971 旅遊規劃通則
GB/T 18973旅遊廁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
GB/T 26355 旅遊景區服務指南
GB 28265 遊樂設施安全防護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GB/T 30220 遊樂設施安全使用管理
GB/T 30240.3 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範—第3部分:旅遊
GB/T 31384 旅遊景區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設定規範
GB 50763 無障礙設計規範
GB/T 51294-2018 風景名勝區詳細規劃標準
JTG B01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
LB/T 025 風景旅遊道路及其遊憩服務設施要求
SB/T 10426 餐飲企業經營規範
DB63/T 1677 鄉村旅遊點(接待戶)等級劃分與評定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 宣傳發動
制定下發《青海省鄉村文化旅遊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廣播等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 組織培訓
加快青海省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技術人才的培養。
根據各鄉村文化旅遊景區的實際特點,制定標準化培訓計畫,面向鄉村文化旅遊景區全體工作人員開展標準化基本理論和知識的專門培訓,學習吸收標準化經驗,提高現有工作人員標準化素質,積累一批標準化的骨幹隊伍,有效促進鄉村文化旅遊景區標準化工作。
  • 具體實施
階段各建設部門、單位認真對照《青海省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從鄉村文化旅遊景區軟、硬環境等具體事項入手,指導每個鄉村文化旅遊建設者及工作人員一言一行,用指南規範建設,靠建設完善指南。指南指導過程中,強化指南指導記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通過“記我所做”,避免指南指導作用與實際工作“兩張皮”的問題,保證各項指導得到有效利用。
  • 監督檢查
成立青海省鄉村文化旅遊試點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負責鄉村文化旅遊景區試點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形成三級檢查制度,各部門單位標準化小組檢查制度——鄉村文化旅遊標準化專業小組檢查制度——鄉村文化旅遊標準化管理者代表檢查制度,有效推進鄉村文化旅遊建設的推進,確保指南指導的執行效果。監督負責人加強對指南監督工作的指導。各部門單位標準化小組要加強對鄉村文化旅遊建設監督工作的指導,統籌部署轄區內鄉村文化旅遊試點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
  • 檢查內容
  1. 各部門單位鄉村文化旅遊試點建設組織實施情況;
  2. 各部門單位標準化小組指南持續改進情況;
  3. 各部門單位指南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不足或問題;
  4. 標準化小組負責人在本部門指南實施過程中處理問題的能力;
  5. 指南記錄與檔案整理情況;
  6. 記錄是否符合規範,符合要求的標準;
  7. 其他相關應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不是一成不變的,要在前期試行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各部門單位監督檢查實施方案進行修訂和調整,檢查表中的記錄內容也可以結合各部門單位實際情況作適當增減或更改。各部門單位要制定月監督檢查計畫,以正式檔案的形式,明確鄉村文化旅遊景區試點建設的監管等級、檢查頻次和各級部門的檢查職責分工,並及及時標準化專業小組匯報。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鄉村文化旅遊建設指南》(DB63/T 1927-2021)的實施,有利於指導鄉村文化旅遊高標準建設,提升青海省文化旅遊的整體水平,發揮鄉村文化旅遊在全面鄉村振興中的引擎帶動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促進青海省鄉村文化旅遊業轉型升級,為青海省鄉村文化旅遊在“十四五”時期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規範了鄉村文化旅遊建設,加強了科學技術在鄉村文化旅遊行銷和品牌建設中的套用,打造鄉村文化旅遊特色品牌,實現了青海省鄉村文化旅遊品牌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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