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縣機構改革方案

邵東縣機構改革方案,2019年3月1日,邵東縣召開深化機構改革動員大會,標誌著邵東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根據省委批准的《邵東縣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嚴格對應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調整最佳化了縣級黨政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

機構改革,縣委機構,政府機構,其他改革,

機構改革

建立健全和最佳化縣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新組建或調整最佳化了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縣委審計委員會,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縣委財經委員會。

縣委機構

加強縣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統籌最佳化縣政府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改革後設定黨政機構37個,其中黨委機構9個,分別是: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縣委辦公室,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縣委政法委員會,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政府機構

縣政府設定機構28個,分別是: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合署辦公)、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審計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統計局、縣信訪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縣醫療保障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其他改革

統籌聯動各層級、各領域改革,深化縣人大機構改革。改革後,縣人大常委會設定辦事(工作)機構2個,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縣人大設定專門委員會6個,即縣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與縣人大法制委員會合署辦公)、縣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與縣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縣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與縣人大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合署辦公)、縣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縣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縣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
機構改革機構改革
深化縣政協機構改革。改革後,縣政協設定辦事機構1個,即縣政協辦公室;設定專門委員會6個,即縣政協委員學習聯絡委員會、提案委員會、縣政協經濟科技和外事委員會、縣政協農業農村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縣政協文教衛體和文史委員會、縣政協社會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員會。
同時深化群團組織改革;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統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強化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嚴格規範機構編制管理,加大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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