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邵東縣委邵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邵發[2010]4號》)精神,設立邵東縣農業局(邵東縣鄉鎮企業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地址:解放路21號
該局黨委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圍繞“興工旺商、富民強縣”發展目標,服務“穩定、發展”大局,以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為主線,帶領全局幹部職工團結奮進、求真務實、勵志圖強,促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以項目建設為抓手,大力發展高效、生態、低碳農業,發展循環經濟,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在建設富強、文明、和諧邵東的進程中做出了不朽的貢獻。2005年來,農業局連續六年被評為全省發展鄉鎮企業先進縣,連續兩次被評為全省糧食生產先進縣,連續多年被評為邵陽市農業工作一等獎,2010年,又被評為全國科技抗災促春管保春耕指導服務活動先進集體、省市縣為民辦實事先進單位、全省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先進單位、全省新農藥推廣先進單位、全省行政執法文明視窗先進單位、全市農業產業化工作先進單位、全市平安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測土配方施肥工作先進單位。
邵東縣農業局緊緊圍繞農業工作實際,按照建設四化兩型社會的要求,以“富民強縣”為目標,積極開展產業建設、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縣糧食產業化經營整體推進。“擴面積、調結構、提單產、增總產”的糧食生產工作目標順利實現,糧食生產發展長效機制建設初步建立,確保了糧食生產再上新台階。發展經濟作物勢頭強勁,經作產業形成了以中藥材、玉竹、黃花菜、柑桔、精品水果和特色蔬菜為重點的經作產業體系,邵東黃花菜和玉竹通過了國家地理標誌產品認定。2010年,全縣完成經作生產面積24.39萬畝,實現經作總產值3.123億元,比上年增長5.2%,完成蔬菜生產13.8萬畝,增加1.3萬畝,增長10.4%,蔬菜總產值3.58億元,比上年增加0.79億元,增加產值28.2%。農業產業化發展勢頭強勁。2010年底,全縣農業產業化企業總數897家,農業產業化規模企業89家,其中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33家,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2家,享受省級龍頭企業待遇的2家,2011年新申報了市級龍頭企業8家,培育省級龍頭企業3家。全縣有年出欄萬頭的養豬場7家,300頭以上的30餘家。全縣農業產業企業年生產銷售值達到26.57億元,占全縣農業產值的46%,其中,年產值過億元的企業7家,年利潤1.46億元,比上年增加13.17%,上繳稅金4716萬元,比上年增加15.12%。年內完成固定資產和技改投資1.53億元,新擴改項目10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整體推進,2010年,全縣農產品生產基地達到35萬餘畝,其中,優質稻生產基地、無公害、綠色、有機生產基地13.1萬畝,速生葉菜及高檔特需蔬菜生產基地4.6萬畝,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蔬菜生產基地2.2萬畝,玉竹、丹皮、白芍、玫瑰花等中藥材生產基地5.3萬畝,楊梅生產基地5.4萬畝,葡萄生產基地2.3萬畝,西瓜基地2.1萬畝。積極推進陽光工程和農業生產實用技術培訓,2005年-2011年累計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陽光工程培訓10000餘人,實現轉移就業9000餘人。
人員編制
縣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含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行政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正副股長(主任)9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
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
(一)擬訂種植業、鄉鎮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擬定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金融保險、稅收、農業財政補貼及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並參與制定相關政策。
(二)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參與指導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減輕農民負擔、惠農政策落實督查工作,參與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工作。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負責實施“菜籃子工程”。組織落實促進糧食、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項目和縣級財政資金安排的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縣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組織擬訂促進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村第三產業特別是休閒農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指導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村第三產業的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制定大宗農產品與農業投入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定農產品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在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指導下,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承擔農藥廣告的審查工作。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開展肥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七)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擬訂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擬訂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植保植檢體系建設、農作物有害生物測報防治、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
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
種子、
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
徵集、
發布農業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擬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專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不含沼氣)發展和農業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對農產品產地安全實行分類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組織全縣農業抗災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匯報材料、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和檔案,組織綜合性會議;組織新聞和調查研究;負責文電、機要、保密、信訪、收發等工作;指導全縣農業系統檔案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縣農情信息工作;負責本局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負責統籌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
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管理農業科技成果、組織協調農科教結合,指導農業教育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業繼續教育培訓和農業職業教育工作;協調、指導鄉鎮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教育培訓;協調監督農業生物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
人事股
(國營農場管理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與社會保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負責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職稱評審及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幹部作風建設等有關工作,組織本局扶貧工作;歸口管理農業行業及局屬單位的穩定工作;負責本局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計畫財務股
研究提出全縣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開發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局屬各項資金;承辦重大農業建設項目審查報批;研究提出有關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行業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局屬單位的經濟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經濟基點調查工作,預測並發布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負責本局職工旅差費的審核和報帳工作。
政策規劃
根據國家農業產業政策規劃協調全縣農產品基地建設、農業龍頭企業建設和交流服務;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擬定有關農業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產品質量和標準化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指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休閒農業企業的申報及星級評定申報工作。負責全縣鄉鎮(民營)企業(含工業企業)的統計工作;制訂全縣農村第三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扶持農村第三產業發展措施;引導農村剩餘勞動力向非農業產業轉移,對農村第三產業發展進行巨觀指導並提供各類服務;指導第三產業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內部審計,提高經濟效益。
研究制訂全縣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和管理外向型農業項目;組織農業對外開放政策調研;組織實施農業援助項目;組織鄉鎮農業(民營)企業招商引資;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承辦有關部門授權的農業涉外事務。
政策法規股
(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涉農法律法規和《鄉鎮企業法》及有關法規政策行政執法監督,集中統一行使農業行政處罰職能,具體負責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培訓,開展農業法制建設調查;負責調解有關糾紛、爭議;組織實施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農業普法和法律指導與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並參與本局有關法制工作。承辦農業行政許可、行政應訴工作。
行使法律賦予農業局的各種執法權;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對農業投入品、農業資源與環境、基本農田保護、植物檢疫、農業產出品質量安全進行執法監察;負責農業各類違法案件的查處,打擊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農業執法活動;負責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執法任務。
質監股
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全縣農業生產標準和農產品質量標準、農產品質量認證和產地認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和檢測三大體系建設和管理,農產品全程(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生產過程)的質量監控及農產品包裝標識管理,組織實施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進出口價格政策建議,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市場信息,承辦需報上級部門的農產品批發市場、項目的審查報批,負責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市場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