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邵東縣委邵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邵發[2010]4號)的精神,設立邵東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2.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集中精力抓好巨觀調控。
重點是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研究制定;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縣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解決巨觀區域經濟運行中有關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縣全社會投資總規模;推進可持續發展,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和指導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三)劃出的職責
1.將縣糧食局承擔的職責劃給縣商務局。
2.將稀土行業管理有關職能劃給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3.將以工代賑職能劃入縣湘西地區開發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擬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縣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縣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協調解決巨觀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綜合協調各項政策。負責匯總分析財政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政策並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和制度建設,負責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查和申報,監督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
(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
(五)引導和監管固定資產投資。承擔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的申報;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編制並下達縣基本建設投資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對縣本級預算內投資項目的概算審查;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和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監督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實施;負責全縣重大項目庫建設和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編制農村經濟綜合開發示範鎮發展規劃,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和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擬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規劃、政策,指導協調全縣技術創新體系的發展,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促進區域協調開發。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促進湘西地區開發;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和貫徹國家西部開發、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
(八)引導和調控市場。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計畫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
(九)做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人與社會及自然和諧發展,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一)組織推進鐵路機場建設工作。擬定我縣鐵路過境和軍民合用機場建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和會同相關部門爭取鐵路、機場建設項目,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鐵路、機場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矛盾。
(十二)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三)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有關規範性檔案,參與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實施。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保密、信訪、政務督辦、對外宣傳、建議和提案督辦、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等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後勤服務;負責本系統信息網路規劃、建設與管理,推進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計畫生育等日常工作;負責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日常工作;協助抓好局機關領導班子建設。
(二) 發展規劃和國民經濟綜合股
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統籌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負責縣級專項規劃的立項、銜接、論證和審核;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符合產業政策的技改項目抵免企業所得稅進行確認。
監測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負責起草重要檔案。
組織編制和協調全縣區域經濟發展、開發區(工業園區)、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參與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提出區域經濟、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實施;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協調國土和礦產資源整治、開發、利用、保護政策;負責國家確定的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項目的審核、申報和實施。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跟蹤,評估重要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問題;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指導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提出改革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承擔縣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工交能源股(農村經濟發展股)
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工業發展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巨觀指導;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全縣工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組織工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和備案工業建設項目,審核外商投資重大工業項目;承擔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會同相關部門安排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申報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資金(含需要省、市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化基地建設;參與研究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相關政策。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申報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範工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製開發、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和高技術產業化基地等項目;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和規劃,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的銜接平衡;提出相關的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安排全縣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和投資計畫。
會同相關股室提出全縣基礎設施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會同相關股室銜接平衡基礎設施行業規劃、專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規劃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爭取國家支持;核准、審核、申報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審核國防交通發展規劃和計畫;統籌交通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狀況,負責各種交通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重大問題的協調,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研究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負責煉油、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能源行業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能源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規劃能源重大建設項目布局,核准、審核、申報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統籌協調農村能源發展政策與規劃。
研究國家和省、市關於鐵路建設發展的重大政策和制定全縣鐵路過境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會同縣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全縣鐵路建設項目前期規劃論證、選址及項目申報和爭取工作;組織會同縣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對已開工的鐵路建設項目跟蹤指導,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和矛盾;承擔邵東縣支持鐵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擔邵東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邵東縣國防動員委員會裝備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和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農業(含鄉鎮企業)、農村能源、林業、水利、畜牧水產、移民後扶、氣象等發展規劃;安排預算內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水產、氣象等基本建設項目及投資計畫;審核、備案和申報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水產、氣象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編制並實施全縣生態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四)社會發展股
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發展政策,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新聞出版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計畫指標;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的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審核、核准和備案社會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和下達全縣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畫;參與中等職業學校新建、變更和撤銷的審核工作;參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監測分析服務業發展情況,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重大改革思路;協調服務業重要領域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協調服務業發展專項政策的制定;統籌促進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協調解決生產性服務業、服務業新興行業發展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規範發展;組織申報國家和省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
研究分析我縣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提出全縣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政策並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報批,監督發債資金的使用;監測分析縣內外市場狀況,提出擴大消費的政策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審核、申報和安排物流業建設項目和資金;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擬訂縣級儲備庫建設規劃,審核、申報並組織實施儲備庫建設;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和重大流通設施項目建設;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全縣全口徑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狀況,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修訂建議;承辦各類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指導和監督上述資金的使用;提出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和防範外債風險措施;承辦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的審核與申報;牽頭組織全縣引進戰略投資者(含招商引資)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進行項目開發和項目庫建設及管理;承擔縣引進戰略投資者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五)邵東縣招標投標辦公室
組織、協調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監督機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縣發展和改革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協調、管理、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擬訂招標投標綜合性政策和核准建設項目招標事項,對不進行依法核准及不依照依法核准事項進行招標的行為依法實施處罰;負責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投標的監督檢查,對工業項目及代建單位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執法;依法規範管理招標投標市場,負責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初審;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評估專家庫;承擔縣人民政府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固定資產投資股
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協調安排國家、省撥款的建設項目;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專項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國家和省市裡的規定,審批、核准、備案和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七)邵東縣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縣重點建設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和年度工作計畫,參與全縣重點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重點工程建設計畫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對在建重點工程的目標管理和年終考核;協助配合處理重點工程建設中的有關矛盾;負責組織重點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最後評價工作,負責重點建設項目業績記錄;負責對國家和省、市出資的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建設工期、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文明生產、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縣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提出和實施稽察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省和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負責重大項目稽察意見和信息的綜合處理及通報反饋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3名(含離退休管理行政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高配副科級2名(縣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縣招標投標辦公室主任各1名);股長(主任)5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股級職數在行政編制內視在崗人數設定(同一股室最多設1名副股長)。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全額事業編制1名。
其它事項
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
(一)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財政局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國家、省巨觀調控措施,發揮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貸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二)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關係。
1.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縣商務局負責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其中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
2.《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商務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等部門擬訂並上報。
3.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外商購併境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增資等外商投資項目,原油、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核准。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縣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縣商務局核准。4.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全縣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的規劃和政策,縣商務局指導和聯繫園區招商引資工作。
(三)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關係。
1.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測巨觀經濟的運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具體經濟調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等職責。
2. 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編制工業行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工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高技術產業系列發展規劃、其它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
3.按規定許可權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核准、備案的項目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資金(含需要縣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批安排;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
4.關於推進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的職責劃分。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由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的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審核、申報和安排。由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安排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申報和安排。
5.關於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劃分問題。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新型工業化有關的生產力布局與規劃、重大項目的審批、核准、上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承擔推進縣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縣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縣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