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邵東縣委邵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邵發[2010]4號)精神,設立邵東縣商務局(加掛邵東縣招商合作局、邵東縣糧食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區域經濟技術協作和糧食購銷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特許經營、代理制等現代流通方式,指導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縣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協調開展專項整治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準監督檢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四)承擔整頓和規範全縣市場秩序工作的牽頭責任,提出整頓和規範全縣市場秩序工作的建議。推動全縣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五)起草全縣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的規劃、審批、稽查、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報廢汽車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和食用鹽、成品油、潤滑油、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配額招標政策;負責對外貿易有關項目的選定、申報和指導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下達的關係國計民生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實施;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企業、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研究、推廣國際貿易新方式。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對外承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對外承包平台建設。
(九)負責全縣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有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縣招商引資情況,參與擬訂全縣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對外發布全縣重點招商項目,跟蹤、調度重點招商項目並督促落實;依法審批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規特別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為外商投資提供政策法規、業務諮詢服務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中產品出口、先進技術型企業的推薦和考核;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考核體系的建立、完善工作並組織實施;協助處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工作;參與縣級開發園區(基地)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規定和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投資、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負責指導全縣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助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擬訂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措施和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菜籃子”商品的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十三)擬訂全縣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規範商業設施投資的程式,研究提出全縣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物流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商品市場、物流設施的培育、建設和發展;負責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物流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評審工作,協調解決建設和運行管理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指導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工作。
(十四)擬訂全縣國內橫向經濟聯合和經濟協作的規定、辦法和經濟協作的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全縣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及資金、物資、經濟技術協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參與全縣重大經濟技術協作與橫向經濟聯合項目的立項審核和申報;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地區間重大經濟合作項目的考察、論證、洽談、簽訂協定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全縣的境外對口支援工作;跟蹤調度重點外來投資項目並督促落實。
(十五)負責組織參與商務部、省商務廳、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市政府、縣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負責組織、指導以邵東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和招商引資等商務活動;負責管理以縣政府名義聘請的全球商務代理。
(十六)負責全縣招商引資中的契約外資、到位外資、縣外境內和省外境內到位資金、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外貿進出口、外經合作、社會消費品銷售統計等工作和信息發布;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和聯繫全縣各類商貿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異地邵東商會工作。
(十七)負責管理縣商務綜合執法大隊;歸口管理市場服務中心;負責協調指導縣工商局、縣菸草局、縣鹽業公司、縣石油公司、縣金融保險等單位的工作。
人員編制
縣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含離退休管理服務行政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股長(主任)7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股長(副主任)職數在行政編制內視在崗人數設定(同一股室最多只能設1名副股長)。
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商務局設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收送、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行政印章管理等日常政務;負責全局性綜合材料、有關檔案的起草和審核、新聞報導等文字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登記及信訪穩定工作;負責全局性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勤、休假安排登記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採購、外事接待、車輛管理、機關安全保衛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財政預算和依法依規收支等日常財務工作;負責監管本局有關協會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電子商務及商務系統的信息網路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統計工作;牽頭組織有關中心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和信訪接待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
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的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黨風廉政建設等日常業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紀檢監察日常工作;負責辦理局機關人員的工資、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手續;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和歸口管理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崗位統計和工人技師考試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本系統因公、因私出國備案人員的政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選派從事對外經貿業務的出國人員和駐外機構工勤人員;負責本局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本系統的計畫生育、工會、婦聯等工作;負責最佳化環境工作。
招商聯絡股
擬訂全縣招商引資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外來投資者的聯絡、政策諮詢、項目推介、考察、接待和洽談等組織工作,建立和管理客商信息庫;負責全縣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協調,組織參與縣級以上招商引資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項目調查,協助做好項目的包裝、論證和發布工作,建立和管理招商引資項目庫;定期發布投資項目產業指導目錄及招商項目;負責招商引資簽約項目的跟蹤、調度;負責聯繫縣級開發園區(基地)的有關工作;負責國內橫向經濟聯合和經濟協作的全部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管理工作;承擔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變更的審核工作;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和最佳化投資環境相關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其它需要的服務工作;負責投資總額1000萬美元以下鼓勵類和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參會參展工作;負責縣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日常工作;擬訂全縣國內橫向經濟聯合和經濟協作的戰略、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全縣區域經濟合作、內聯引資及資金、物資、經濟技術協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協助做好內資項目的洽談、跟蹤、調度和落實。
外經外貿股
負責對外貿易工作。擬定組織實施全縣對外貿易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則;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業務工作;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調查了解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和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配合國家商務部、省商務廳、市商務局組織應對;負責進出口監測和管理,指導、協調產業部門建立全縣產業損害預警機制;跟蹤分析全縣已經實施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對產業的救濟效果;分析、掌握縣內產業國際競爭力動態,指導和協調產業安全方面的工作;協調組織全縣各類外經貿企業進出口商品許可證、配額的競標與申報工作;負責並參與對外貿易發展項目的選定和申報工作;執行加工貿易政策和規章,審核全縣加工貿易項目契約;負責自營出口企業加工貿易審批(涉及到限制類配額商品及變更延期三次以上的除外);貫徹落實國家、省技術貿易政策、規章和十三大出口政策及國家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全縣技術和高技術產品出口與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外貿科研管理工作;承辦全縣對外貿易交易會、境內外展覽會的組團工作;負責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資格初審報批工作;負責進出口貿易業務統計工作。
負責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制訂全縣對外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境外投資、對外勞務合作、對外工程承包、設計諮詢等業務的協調管理;負責全縣企業境外投資經營資格、外經企業經營資格的初審、報批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國際無償援助項目的初審、報批和協調管理、跟蹤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外派勞務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工作方面的考察、參會、參展工作;負責境外投資企業國外國內聯合年檢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外經項目的設備出口;指導和管理全縣對外援助項目和受援助項目;負責外經統計分析工作;聯繫指導相關商會、協會工作。
市場建設股
擬定全縣健全規範市場體系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規定;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擬訂全縣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的發展規劃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執行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負責對重要商品市場、物流園區等大型商業設施的論證和評審工作,並協調解決建設和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指導監管社會市場;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汽車流通服務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規範汽車市場秩序,指導管理全縣汽車零配件市場。負責全縣流通服務業的綜合調研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並對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縣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的政策,推進城鄉連鎖經營,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指導監督管理超市、特許經營、倉儲式商場、專賣店、直銷、代理制等現代流通方式;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潤滑油的流通進行監督管理;依法依規指導、監管重要生產資料(包括農業生產資料)的經營。
市場調控股
(邵東縣生豬定點屠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市場運行有關重大問題;負責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調節、風險儲備和重要生產資料、重要流通企業的監測管理;負責全縣流通領域食品消費安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計量和標準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菜籃子”商品流通行業的指導和管理。
貫徹實施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的有關法規,承擔縣政府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全縣生豬屠宰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行業監管股
(酒類管理股)
負責國家、省、市、縣有關菸草、食用鹽、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報廢汽車回收、二手車交易等行業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並實施監督管理;提出行業發展的建議,執行特種行業規章、行業標準,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督查特種行業的執法情況;負責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餐飲業、家政服務業、足浴按摩業、住宿業、美容美髮等)的行業管理;負責相關行業協會的指導管理工作。
負責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酒類監督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監督管理全縣酒類商品流通;承擔酒類批發許可證審核、申報工作,負責零售備案登記證和標誌的制發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內酒類展覽和促銷宣傳活動的管理;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酒類商品和制售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活動;負責全縣酒類執法證件的發放及人員培訓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