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縣審計局

根據《中共邵東縣委邵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邵發[2010]4號)精神,設立邵東縣審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東縣審計局
  • 地點:邵東縣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邵東縣

主要職責

(一)取消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內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縣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縣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二)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全縣審計、財政經濟及有關規定和規範性檔案;制定審計業務相關實施辦法和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縣級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按程式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人民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和向縣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縣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和使用縣財政資金的社會團體及下屬單位的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4.縣屬地方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5.縣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縣人民政府投資和以縣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國家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
7.縣人民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縣人民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的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9.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負責縣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按規定組織縣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對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協調各成員單位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七)負責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或授權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及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八)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督促被審計單位進行整改。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審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計畫執行股)
負責局機關的財產財務管理、後勤保障、政務公開、安全保衛、文明衛生、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信息、統計、宣傳、文稿編寫審核、印章管理、計算機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和全局性行政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審計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試報名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青年婦女和計畫生育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承擔審計工作規劃編制和年度審計項目安排工作;承擔有關地方性審計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和報批工作;承擔審計統計、審計信息和審計信息化建設基礎工作;負責審計移送處理事項和審計建議事項以及自行糾正事項的跟蹤落實;負責檢查督促落實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
(二)財金、社保、外資審計股
擬定縣級預算執行審計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對縣級預算執行進行審計;負責所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財政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審計縣財政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行業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組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縣稅務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巨觀調控提出建議;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部署或授權,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和信貸計畫的執行及其結果進行審計監督;對政府和有關部門批准的證券發行、社會集資進行審計監督;完成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任務;對縣屬“三資”企業進行審計;組織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其他單位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房改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審計股
組織審計與縣本級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縣委機關、縣人大機關、縣政府機關、縣政協機關、縣法院機關、縣檢察院機關和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資金使用效益;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四)經貿農林水審計股
組織對縣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的工交、商貿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監督;組織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組織審計農業、林業、水利、扶貧開發、資源環保、國土、農機、畜牧水產等部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資金使用效益情況;組織對上述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基金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法規審理股
負責業務規範性檔案的擬定,承擔上級立法機關有關審計立法徵求意見的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對審計的各類審計項目的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審計結論、審計決定進行審理覆核提出書面審理覆核意見,負責審計業務會議的記錄及整理;承擔縣審計機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
(六)國家建設項目投資審計辦公室
組織審計縣人民政府及縣直各部門為主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施工企業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對縣人民政府為主投資的國家建設項目和縣重點工程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決算及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專項審計調查,為巨觀調控提出建議。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8名(含離退休管理服務行政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核定股長6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股長6名(同一股室最多設1名副股長)。
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邵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邵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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