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陽市文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陽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56號),制定本規定。

遼陽市文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遼陽市文聖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遼陽市文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安全和標準化等戰略、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各鎮街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負責行政調處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有關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負責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五)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授權排查、上報反壟斷案件線索。
(六)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指導和監督管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
(七)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相關事項和較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貫徹落實質量分級制度和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監督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貫徹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監督標準貫徹執行。管理商品條碼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縣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負責全區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
(十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按上級要求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二十二)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制度,指導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二十三)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貫徹執行國家智慧財產權確權、侵權判斷標準,依授權負責智慧財產權申請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統籌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涉外工作,指導各鎮街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
(二十四)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指導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工作。
(二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六)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規範化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省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查、檢驗、監測等體系,提升監管隊伍職業化水平。推進追溯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保障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有效。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擴大專利代理領域開放,放寬對專利代理機構股東或合伙人的條件限制。
7.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匯集全區智慧財產權信息,按產業領域加強專利導航,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查詢諮詢等服務,實現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提高全社會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風險防範意識。
8.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規範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二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中介組織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研究提出中介組織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促進和規範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介組織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2.與區公安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區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區發改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6.與區委宣傳部(著作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著作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7.與區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教育部門承擔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品安全行業管理職責,指導學校及托幼機構降低食品安全風險,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監督檢查責任、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責任。

人員編制

遼陽市文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設市場監督管理所3個。

其他

本規定由中共遼陽市文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遼陽市文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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