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陽市文聖區財政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陽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56號),制定本規定。

遼陽市文聖區財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遼陽市文聖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牌子。

遼陽市文聖區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

主要職責

(一)擬訂區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鎮(街)及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承擔省市和區相關區域性發展戰略相關財政工作。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法律法規,研究我區經濟社會中的財稅重大問題,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統籌管理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負責編制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
(四)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本級和全區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鎮(街)財政管理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制定區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負責對全區非稅收入徵收、使用、管理的日常監督和專項督查,及時依法查處非稅收入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管理財政票據。
(六)組織制定全區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管理國庫現金。
(七)負責制定區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組織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活動。
(八)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改革等相關工作,管理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專項資金,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財政工作,編制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各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負責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資審批。
(十)負責擬訂全區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全區及區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與健康等支出。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政策、制度,擬訂全區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區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參與涉外債務談判。
(十二)代區政府履行區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區屬國有金融企業相關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金融相關政策;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擬定全區會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四)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財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務管理的政策建議。加強財政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將政府收支預算、部門和單位預算、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
(十六)遼陽市文聖區政府授權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代表區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國有企業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履行中共遼陽市文聖區委規定的職責,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屬企業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依法對全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負責指導推進全區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最佳化和戰略性調整。
4.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責任,指導和監督所監管企業資本運營,建立和完善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承擔吸引各類資本任務,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5.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6.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按規定參與制定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
7.負責監督國有資產監管制度落實情況,完善出資人監督體系,加強監督協同,健全並執行國有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和問責機制。
8.受區政府委託承擔集體企業改革實施的責任主體,負責集體企業改革的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工作。
9.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安全生產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等工作,督促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0.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負責所監管企業群團工作,強化所監管企業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論學習工作,指導企業精神文化工作。
11.管理全區城鎮集體工業聯社。
12.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企業應自覺接受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的監管,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13.有關職責分工。關於國有企業監管職責分工。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重點負責國有資本布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各行業主管部門承擔與區屬國有企業相關的行業規劃、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市場監管等公共管理職責。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的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與省市財政部門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政府採購監管等工作,落實省市區財政有關獎補政策,對PPP項目涉及的財政補貼實行預算管理等。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統籌協調PPP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體制機制,強化PPP項目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項目的規劃、審核、儲備等工作,並適時發布和組織推介,組織開展PPP項目實施方案評審,對各鄉鎮街PPP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等。

人員編制

遼陽市文聖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他

遼陽市文聖區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遼陽市文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遼陽市文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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