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陽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56號),制定本規定。
遼陽市文聖區統計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遼陽市文聖區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新經濟統計調查制度,落實統計政策、規劃,依法開展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加強統計系統誠信體系建設。
(二)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制度,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檢查評估全區國民經濟核算數據質量。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 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行業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新經濟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管理全區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監督檢查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全區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執行省、市統計局布置的涉外調查項目,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七)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八)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資料庫系統,制定全區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統計信息系統運行規則及管理制度,負責全區統計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及信息安全, 指導大數據在全區統計工作中的運用。負責統計經費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九)收集和整理各鎮街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
1.加強全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和經濟形勢預測研判,組織開展經濟熱點專題研究,為區委、區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建議,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2.貫徹執行“三新”統計監測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統計分類,進一步拓展“三新”統計範圍,加強文聖區新經濟發展的統計分析研究。
3.加強對部門統計的協調和指導。為部門統計調查提供相關統計業務諮詢和統計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維護、更新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積極推進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強化統計部門統籌協調分析。
人員編制
遼陽市文聖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
本規定由中共遼陽市文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遼陽市文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