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幫助教育安置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工作條例》是1996年遼寧省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幫助教育安置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工作條例
- 發布文號:遼寧省人大常委會第51號
- 發布日期:1996-01-19
- 生效日期:1996-01-19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單位:80601
《遼寧省幫助教育安置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工作條例》是1996年遼寧省發布的地方法規。
遼寧省幫助教育安置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工作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幫助教育安置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
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簡稱安置幫教工作,是在各級政府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動。工作制度 安置幫教工作制度:(一)人員接受制度 收到《刑滿釋放...
1992年7月22日經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政法工作,更好地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的意見》中指出:“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一是提倡儘可能由原單位接受安置;二是鼓勵和幫助自謀職業;三是暫時無業可就的,由司法...
(二)各級安置幫教工作機構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將刑釋解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作為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層層分解,督促檢查,認真落實。各級司法行政、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財政、稅務、工商、人民銀行等部門...
(六)加強對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納入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規劃,切實加強領導。要採取措施組織、協調和指導...
(五)教育、挽救和改造違法犯罪人員,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強化對公民特別是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質,增強法制觀念;(七)組織開展平安...
第一條 為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
為了進一步做好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教育工作,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促進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決定對《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暫行規定》作如下修改...
為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工作,預防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廣州市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規定的通知第二...
(七)培訓和安置盲、聾啞、弱智和其他殘疾未成年人就學、就業成績顯著的;(八)培訓和安置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未成年人就學、就業成績顯著的。第三十九條 公安、司法機關及其他有關部門,接到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侵害的舉報、投訴...
2015年4月1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 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安置幫教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
第一條為了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內容 第二條凡原戶籍所在地在本...
第一條為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 安置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保障社會的安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河北省安置幫教刑滿釋放》是河北省為了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而制定的條例。第一條為了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
第一條 為了做好對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教育工作,維護社會秩序,以利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工作的領導,公安、司法、勞動、人事、教育、民政、糧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共同做好安置工作。第四條 凡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勞動改造、勞動教養單位提前一個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