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與農業環境保護的決議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與農業環境保護的決議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與農業環境保護的決議》是2013年11月29日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與農業環境保護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13年11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3年11月29日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11月29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遼寧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遼寧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04年修改實施以來,全省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堅持源頭控制,強化環境監測,防範農業環境風險,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呈現出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互促進的良好局面。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農村生態環境破壞和農業面源污染的問題仍面臨嚴峻形勢,農村和農業環境保護與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建設美麗鄉村的目標和廣大農民民眾的期盼還有很大差距,農村與農業環境保護已十分迫切。為此,特作決議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形成整體推進合力
農村與農業環境保護不僅是經濟問題、社會問題,也是政治問題。各級政府要增強緊迫感和危機感,依法履行職責,將農村和農業環境保護與城市環境保護同等對待,統一規劃,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績效考核內容。省政府要儘快建立由政府主要領導負責、環保部門牽頭統籌、農委等有關部門分工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統籌規劃,加強協調,形成合力。
二、加大投入,完善相關扶持政策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整合各類專項資金,把農村與農業環境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重點向污染土壤修復、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工業“三廢”處理等方面投入,並建立穩定增長機制。要建設符合各地實際的農村環保設施,並確保設施運行維護資金的落實。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參與農村與農業環境治理。要將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獎補政策向農村與農業環境保護傾斜。要健全農村與農業環境監測體系,配備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監測設備,提高監管能力。
三、推進種養業標準化建設,發揮典型引領作用
各級政府要積極推廣種植業標準化生產,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加快有機、綠色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加大農業實用新技術的推廣力度,鼓勵使用低毒、高效、低殘留農藥,擴大農家肥、有機肥施用面積,最大限度實現農村垃圾、秸稈、地膜的回收再利用,推廣太陽能、沼氣等清潔能源。要著力推廣標準化畜禽養殖小區(場)建設,嚴格落實《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推進畜禽養殖糞污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用三年時間,規模化養殖小區(場)糞污無害化處理率要達到100%。
四、增強科技支撐,加大環保科技的研發和推廣力度
要整合現有科技資源,開展科技攻關,著力開展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復、農業面源污染控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秸稈氣化等技術的研發,推廣實用、安全的農村與農業環境保護技術;大力推廣病蟲害生物防治技術;要提高秸稈還田率,儘快制定農村秸稈氣化站建設標準,推動秸稈綜合利用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五、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各級政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有效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生態文明理念和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增強自我改善、自我調整、自我約束的能力,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訓引導農民科學種植養殖。要加大農村與農業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信息公開力度,尊重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引導農民主動參與建設美麗家園,依法保護農村與農業環境。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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