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是2011年7月29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11年07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7月29日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2011年7月29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任務更為突出、更加緊迫,對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紮實開展我省新一輪法制宣傳教育,特作決議如下:
一、深入開展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要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圍繞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意義和基本經驗、基本特徵,圍繞實現遼寧“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建設和諧遼寧、法治遼寧,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要在全社會深入開展與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相關、與保障和改善民生相關、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相關、與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增強公民法律素養,形成人人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特別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會法治文明環境。
二、突出重點,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各級公務員、青少年、各類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者是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廣大公務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及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要做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斷提高自身法律素質和法治觀念,增強依法執政、公正司法的自覺性。各國家機關要建立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法律學習制度。要特別重視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建立和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做到法制宣傳教育課時、教材、師資、經費“四落實”,努力培養青少年的法治觀念和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各類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應當重點學習掌握與市場經濟、經營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誠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經營的觀念。要在城鄉基層民眾中重點宣傳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民眾依法維護權益、表達訴求、化解糾紛,提高民眾參與基層自治和其他社會管理活動的意識和能力。
三、豐富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增強宣傳教育效果。法制宣傳教育要以生動活潑、通俗易懂、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和方法,不斷拓寬法制宣傳教育的廣度和深度,力戒形式主義。要豐富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鄉村、進社區的內容和形式,注重在宣傳教育過程中培育法治文化。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移動通信等各類媒體要履行好社會責任,通過開辦法制欄目(專欄、專版)等,廣泛開展公益性法制宣傳教育,在內容選擇和製作方式上要注重社會效果。要不斷加強各級普法講師團、普法工作者和法制新聞工作者隊伍建設。充分運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法律法規頒布紀念日等集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要重視運用典型案例剖析,結合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增強宣傳教育效果。
四、堅持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切實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制宣傳教育最有效的實踐。要加大法律實施的力度,使法律成為各級國家機關和全體公民一體遵循的規範,切實做到依法辦事。努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強化行政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積極推進和完善司法體制改革,促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深入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紮實開展民主法治村、法治和諧社區、誠信守法企業和平安校園等基層法治創建活動,探索和促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地方的具體實踐,加快法治遼寧建設的步伐。
五、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組織領導和保障機制建設。要堅持在黨委領導下,進一步完善人大監督、政府實施、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法制宣傳教育機制。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各類組織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真貫徹實施《遼寧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按照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自覺履行法制宣傳教育的社會責任。法制宣傳教育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之中,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形成合力,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要進一步加大基層法制宣傳教育各項投入,努力為基層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創造條件。
六、加強對本決議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考核評估機制,加強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組織實施好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做好中期督導檢查和終期評估驗收,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以及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本決議的貫徹落實。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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