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遼寧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條例》的決定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遼寧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條例》的決定

2007年11月28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遼寧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7年11月28日
  • 實施時間:2007年11月28日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廢止 《遼寧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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