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遼寧省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6年01月13日
- 實施時間:2006年01月13日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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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3件,即《瀋陽市安全生產條例》、《瀋陽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瀋陽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修改4件,即《瀋陽市道路貨運市場管理條例》、《瀋陽市建設工程監理條例》、《瀋陽市建築工程保修條例》、《瀋陽市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廢止1件,即《瀋陽市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