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規定》是2012年7月9日遵義市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規定
- 實施時間: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
- 有效期限:5年
- 制定部門: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遵義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規定》是2012年7月9日遵義市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地方法規。
《遵義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規定》是2012年7月9日遵義市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地方法規。遵義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
遵義市人民政府檔案 遵義市安委會及各成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體責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
遵義市各級政府安全生產檢查督查責任制度(試行)全文內容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促進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及時排查治理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
暫行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
為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頻發態勢,有效杜絕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遵義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排除治理的工作要求,經市人民政府研究,現就進一步開展我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6.2”遵義市安全生產視頻會議情況;黔府辦發〔2009〕30、31檔案的落實情況;貫徹落實黔府辦發〔2009〕32、47號檔案情況;推進“三個三”(即三個年,三項建設,三項行動)工作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和隱患整改、複查、銷號情況;“...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以及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對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
各行業領域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持續...
事故隱患 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做出了詳細規定,其中對事故隱患的定義、分級、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職責、隱患排查治理頻次、檔案建立、隱患登記、報告、獎勵制度等都...
認真執行省、遵義市安全生產檢查督查、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整改銷號、責任追究等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及時有效消除各種事故隱患,鞏固隱患治理成果。將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納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內容、範圍、時間、方式、重點、工作職責和要求嚴格按照國辦發明電〔2008〕15號、黔府辦發電〔2008〕68號、遵府明電〔2008〕68號、《遵義市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遵安委發〔2008〕6號)和赤黨發〔2008〕6號、赤...
2022年7月,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遵義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社會監督,鼓勵舉報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確保及時制止、懲處非法違法行為和...
規範化、制度化,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
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與安全生產責任、隱患排查整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落實相結合,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考核評比機制,堅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月調度、季小結、年考核制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實行重獎重懲,督促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各...
1、鄉鎮(街道)及職能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制定、落實情況,對消防安全火災事故處理落實情況。2、生產經營單位及文衛系統貫徹《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人員培訓、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省、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和市安委會第三次例會精神,市人民政府決定從有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督查組,對各鄉鎮辦、市直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重點行業...
進一步鞏固2007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深入排查治理各地區、各行業和領域事故隱患,強化隱患整改落實,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
遵義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遵義市人民政府工作部,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等。主要職能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2號)和《中共遵義市委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於2009年10月1日頒布施行。總計六章四十七條。發布信息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 24 號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已經2009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
確保生產經營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及結合項目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應急搶修預案應當報燃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公安消防部門等部門。第二十四條 燃氣經營企業中從事安全管理、技術和操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安全管理或者作業活動。第二十五條 ...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十五)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具體工作。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匯府辦發[2010]176號)和遵義...
重大安全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相關規定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根據安監總局令第16號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一章第...
(十六)承擔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十七)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貴州煤礦安全監察局的職責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煤礦安全監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為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效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貴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
(七)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及時查處非法生產、拼裝、銷售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成品、配件及非法回收報廢車輛的行為。(八)其他職能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履行各自職責。第四十三條各單位應當對所屬人員進行經常性的...
《電力安全隱患治理監督管理規定》是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規範電力安全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隱患監督管理長效機制,防範電力事故和電力安全事件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
2020年6月23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在其官網向各有關單位公開徵集兩個標準意見。經廣泛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修改後,形成送審稿。發布實施 2021年2月10日,地方標準《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通則》(DB51/T 2768-2021)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