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警罪是指違反警察管理法規的行為。外國刑法罪名。法國刑法對本罪的成立、處罰以專章作了規定。中國北洋軍閥相國民黨統治時期,也有所謂“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等違警行為的規定,其目的在於通過擴大警察職權,維護其統治秩序。中國刑法無此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違警罪
- 出處:《犯罪學辭典》
違警罪是指違反警察管理法規的行為。外國刑法罪名。法國刑法對本罪的成立、處罰以專章作了規定。中國北洋軍閥相國民黨統治時期,也有所謂“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等違警行為的規定,其目的在於通過擴大警察職權,維護其統治秩序。中國刑法無此規定。
違警罪是指違反警察管理法規的行為。外國刑法罪名。法國刑法對本罪的成立、處罰以專章作了規定。中國北洋軍閥相國民黨統治時期,也有所謂“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等違警行為的規定,其目的在於通過擴大警察職權,維護其統治秩序。...
違警刑法是中國北洋軍閥政府頒布的反動警察法令。1915年7月公布,共53條。國民黨政府於1928年7月又修訂公布,共9章53條。後曾多次修改。規定有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公務、妨害他人身體財產等所謂違犯警察管理行為者為違警犯,予以處罰。作為中國近代治安處罰法規的嚆矢,1906年出台的《違警罪章程》是作為特別刑法面世的。...
犯罪形式定義是根據犯罪的形式特徵所下的定義。即只指出犯罪是法律規定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而沒有揭示犯罪的階級本質和政治內容。西方國家刑法往往採用犯罪的形式定義。例如法國刑法典第1條規定:“法律以違警刑處罰的犯罪為違警罪。例如法國刑法典第1條規定:“法律以違警刑處罰的犯罪為違警罪。法律以懲治刑懲處的...
法典將罪分為重罪、輕罪和違警罪3種,分別由不同法院審理。重罪的主刑有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無期流刑、有期流刑、重懲役、輕懲役、重禁獄、輕禁獄9種。輕罪的主刑有重禁錮、輕禁錮、罰金3種。違警罪的主刑為拘留和罰款。附加刑有剝奪或停止公權、監視、罰金和沒收等。1907年實施新刑法後,被稱為“...
法國刑法典,是指法國於1810年2月頒布施行。資本主義國家最早的一部刑法典,新刑法典於1994年3月1日生效,開啟了法國刑法典的新紀元。由總則和4卷組成,共484條。總則共5條,將犯罪劃分為重罪、輕罪和違警罪,闡述了法不溯既往原則。第1卷“關於重罪、輕罪之刑及其效力”,詳盡地對重罪和輕罪規定了相應的刑罰,...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對重罪適用的主刑是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和罰金;對違警罪適用的主刑是拘役和罰款。附加刑包括褫奪公權、褫奪營業權、宣告禁治產、禁止擔任法人和企業的領導職務、禁止或停止行使父母權等,保全處分分為人身保全處分和財產保全處分兩大類,前者又分為拘禁性保全處分(...
在刑法的適用範圍、刑事責任年齡、刑罰種類及刑罰制度、量刑幅度、犯罪種類及具體罪名等方面,比舊刑法規定得全面而具體,極力維護天皇和地主資產階級的政治統治和私有財產,殘酷鎮壓勞動人民的反抗鬥爭。與此同時,還頒布了《警察犯處罰金》,以代替舊刑法中的違警罪,公布了《陸軍刑法》和《海軍刑法》等。
法國現代刑法的制定始於法國革命,其制憲會議於1791年制定了《法國刑法典》,該法典以刑事古典學派的刑法理論為指導思想,以罪刑法定主義為基本原則,同時貫徹了罪刑等價、刑罰人道主義以及罪責自負等刑法原則;在體系上最先劃分了總則與分則,並把犯罪劃分為重罪、輕罪和違警罪;對重罪規定了不允許法官有裁量餘地的...
第三編為“危害個人的重罪和輕罪”,包括殺人罪、傷害罪和毆打罪等16章。第四編為“違警罪”。作者簡介 陳志軍,男,1976年1月生,湖南新邵人。1998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6月、2004年6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先後獲法學碩士學位、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
法國刑法典的刑罰體系相當複雜,其按照適用對象分為兩個分體系:適用於自然人的刑罰與適用於法人的刑罰。在每個分體系中,與刑法對犯罪的分類相適應,將刑罰分為重罪之刑罰、輕罪之刑罰和違警罪之刑罰。(一)適用於自然人的刑罰 適用於自然人的重罪之刑罰又區分為普通法上的刑罰與政治性刑罰。其中,普通法上的...
第三章 違警罪之審判管轄 第一卷 系統篇 第一編 違警罪論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違警罪普通成立要件 第三章 違警罪之情形 第二編 違警罰論 第一章 違警罰之種類 第二章 違警罰之適用 第三章 違警罰之執行 第四章 違警罰執行權之消滅 第二卷 逐條篇 第一章 總例 第二章 關於政務之違警罪 第三...
其中第二卷:犯罪與制裁的具體規定分為十編,各個編節內容主要由有:危害國家安全的重罪與輕罪、侵犯受憲法保障權利的重罪與輕罪、執行公務人員或者履行神職牧師實施的危害公共秩序的重罪與輕罪、個人危害公共秩序的重罪與輕罪、危害治安的重罪與輕罪、侵犯人身的重罪與輕罪、侵犯財產的重罪與輕罪、違警罪等。譯者簡介 ...
法國將刑事犯罪分為違警罪、輕罪和重罪三種也是頗為典型的。凡是刑事案件按上述分類由違警罪法庭、輕罪法庭和重罪法庭分別受理。換言之,法國是依照法定刑來劃分法院的案件管轄的。除重罪法庭的審判為一審終審之外,其他均為兩審終審。法院審理案件原則上實行合議制度,除重罪法庭由專職法官和業餘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外...
第三章 侵犯司法管理罪 第四章 侵犯宗教感情和對死者憐憫罪 第五章 危害公共秩序罪 第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七章 侵犯公共信義罪 第八章 妨害公共經濟、工業和貿易罪 第九章 侵犯公共道德和善良風俗罪 第十章 危害血統健全罪 第十一章 妨害家庭罪 第十二章 侵犯人身罪 第十三章 侵犯財產罪 第三編 違警...
police magistrate 違警罪法庭推事 ; 違警罪法庭裁判官 permanent magistrate 常任裁判官 CIV Magistrate 聯盟巡官 technical magistrate 科技副縣長 acting county magistrate 寬容 ; 臨時代理縣令 ; 假令 雙語例句 1、She will face a local magistrate on Tuesday. 她將在星期二面見一位地方治安法官。2、In ...
第4卷載有各類違警罪。在編纂刑法典的過程中,阿爾及利亞一方面借鑑了法國刑事立法的經驗,如將犯罪分為重罪、輕罪和違警罪;將懲役刑分為無期重懲役、有期重懲役和輕懲役;刑法典始於載有罪刑法定的條文等。另一方面,阿爾及利亞又不是簡單地移植外國的規定,而是結合本國的實際作了民族化的處理,並形成了...
第三章 違警罪之審判管轄/26 第一卷系統篇 第一編 違警罪論/30 第一章 總論/30 第二章 違警罪普通成立要件/34 第三章 違警罪之情形/105 第二編 違警罰論/157 第一章 違警罰之種類/158 第二章 違警罰之適用/165 第三章 違警罰之執行/182 第四章 違警罰執行權之消滅/185 第二卷逐條篇 第一章...